47人顛覆案|李桂華指初選屬幌子 義正詞嚴裁決對違法者當頭棒喝

撰文:江麗盈 余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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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今日(30日)有裁決,16人中14人罪成,僅劉偉聰與李予信脫罪。國家安全處總警司(國家安全)李桂華下午會見傳媒稱歡迎法庭裁決,又指雖然有兩被告暫時脫罪,但在判詞中可見法庭視事件嚴重,認為裁決是對他們的當頭棒喝。

他又指,經118日審訊,法庭將證據展開,相信大家已明白初選屬幌子,各被告是想取得立法會半數議席,進入議會後作出無差別否決財案,屆時特首須解散議會,而各被告則會再次重施故技,令特首須辭職,從而癱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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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表示,歡迎今日案件裁決14名不認罪被告罪名成立,雖然有兩人暫時脫罪,但在判詞中可見法庭視事件嚴重,多名被告是串謀犯罪,又指他們目無法紀,認為裁決是對他們的當頭棒喝。對於被定為無罪人士,李指主控官已要求保釋延期,並提出上訴。

他稱,約3年多前跟傳媒介紹案件,當時有記者問到為何初選有違國安,會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說經118日審訊,法庭將證據展開,相信大家明白初選屬幌子,各被告是想取得立法會半數議席,進入議會後作出無差別否決財案,屆時特首須解散議會,而各被告則會再次重施故技,令特首須辭職,從而癱瘓政府。

李桂華:如當時無當機立斷香港或會踏上「攬炒十步曲」

他續指,三年多後香港已相對很平靜,如當時無當機立斷,香港或會踏上「攬炒十步曲」,持續有示威、抗議,續反問大眾是否想有這樣的生活。他又提到,審訊期間有很多外來抹黑與恐嚇,但各方仍繼續執行國安職務。

國家安全處總警司(國家安全)李桂華指兩名罪脫人士仍需保釋,法理上是容許這樣做。

被問到今日兩名罪脫人士理應屬無罪之身,惟仍需保釋,做法是否合理,李桂華回應指是根據刑事訴訟條例所作的行為,強調法理上是容許這樣做。

就涉國安案件,有被告脫罪,李桂華回應指,審訊是視乎證據,又指雖然今日有兩人暫脫罪,但案中有45人成功入罪,有部份人經審訊,有部份是認罪,認為調查質素高。

提到仍扣留各被告護照,李指是據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因調查未完結,各被告也要留在香港,故不會發還證件,待調查完結會發還,而事前也要經裁判官批准。

就傳媒問到參與初選的選民的角色,李未正面回答,僅重申初選是幌子,重點是想顛覆國家政權罪,令政府不能運作。

李桂華也提到,初選案有八人續保人士的案件仍有調查中,如有足夠證據,會與律政司研究作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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