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社民連成員法院範圍示威 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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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案件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社民連4名成員在法院範圍示威,3男1女被警方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另有1名男子亦以同樣罪名被捕。

社民連成員涉嫌未按照指示進入法院,並作出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現場警務人員多次勸喻他們按指示進入法院,惟4人未有理會及不斷叫囂。警方其後拘捕3男1女,年齡介紹32至68歲,指他們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被捕人士為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偉彬,成員黃浩銘,以及曾健成。

另外,警方亦在法院範圍內截查1名32歲男子,但該男子叫囂及拒絕合作,在口頭警告不果之後,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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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社民連則表示,五名成員陳寶瑩、黃浩銘、余偉彬、曾建成、周嘉發今早在西九龍法院門外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現被扣留於長沙灣警署,預期今晚不獲保釋。

警方強調,市民表達訴求時,必須遵守法律,並在符合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不會損害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表達意見。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必會果斷執法,以維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