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綁老人.三】被綁長者家屬:綁少一點點,讓他們自由吧
唔使被綁,被束縛,好好。香港嘅老人院應該逐步咁樣做。
馮太:「我再扶不到他起身」
馮發枝伯伯生於1937年,育有三子女,一直由馮太照顧。因患輕度精神病,他時有失眠與妄想,例如會以為被從前做生意時的夥計陷害等等。十多年前,伯伯開始以精神科藥物來鎮靜情緒,只是,藥物副作用也令他日間精神昏沉,疲累加上活動減少,令他時常在家跌倒。「有時扶到他起身,但那晚,我扶不到他起身了。」
馮太說,跌得比較嚴重的那次在2012年,自此她知道,自己再照顧不了丈夫,「我想起媽媽在西環住的老人院幾好。」一年後,她決定把伯伯送進私營老人院照顧。
「那時,地鐵還未到西環,我就由上環行15分鐘過去。」74歲的馮太每天都到老人院探望,伯伯住進院舍後,出現了預想不到的情況:「他在院舍日日『擒床』。他好鍾意食嘢,院舍的櫃內有維他奶,他就時常『擒床』過去攞。」不知是因是果,在院舍活動少,伯伯又愈趨體弱,連碎步也走得愈來愈不穩,「嗰日唔知點樣,佢無端端喺房門口跌倒,瀡咗落去,手就咁縫咗十針。」
那次跌倒,馮太沒怪責別人,「我知道姑娘好盡責。」院舍決定替伯伯穿約束衣,綁在床上椅上,預防他跌倒,「好難講嘅,院舍有時人手唔夠,畀佢著,我諗吓,暫時咁樣都OK囉。」綁的時間,有時在晚上、有時在日間、有時是一天24小時。伯伯被綁後會反抗說「唔好綁咁緊」,又會郁來郁去,馮太知道伯伯覺得「唔舒服」,「我會叫佢忍吓,唔好擒,乖乖地啦。」
被綁後大叫
現時社會福利署對於安老院舍使用約束物品有概定的指引,根據《安老院實務守則》,必須獲得註冊醫生、住客及/或其監護人/保證人/家人/親屬的書面同意,而馮太就是負責替伯伯簽名准許使用約束衣的家人。被綁後不久,伯伯的意識漸漸轉差,開始時常大叫,「食完早餐,推他到大廳看電視,職員去做嘢,他就叫。有人說他嘈,所以要他在房門口的走廊坐。」有時一坐便是一整天,「他都控制唔到自己,唔知自己叫。」後來,伯伯的意識再差一點,「冇咩人同佢傾偈吧。」
其實,馮太亦受睡眠窒息症困擾,時常失眠,也做過幾次手術,身體狀況不怎麼理想,她開始擔心未來的照顧:「想替他申請政府院舍,若我突然返天家,都唔使掛住佢。」她形容那是「個心安樂啲」的感覺。後來,她主動聯絡跟進伯伯的社工,並告知自己的情況,不久便獲派薄扶林的竹林明堂護理安老院的宿位。
時為2015年,伯伯經過前三年的老人院生涯,身體狀況再轉差,行動已沒那麼靈活,之前院舍的約束安排,如「舊藥」般被帶到新院舍。「又係因為『擒床』攞嘢,但那時再弱點,唔太行到。」如此,一旦擒床跌倒,「個頭好容易跌落地」,所以約束衣不能離身。婆婆坦承,當時覺得替伯伯約束衣沒有問題:「夜晚為了安全,大家有責任,院舍有責任,佢自己都有責任。」
鬆綁見成效 盼推而廣之
只是,看見發枝伯伯時常嚷著要姑娘別把他綁太緊,馮太還是會不忍心。直至2017年初,樓層護士告知馮太,院舍將會實行減綁,發枝伯伯被選為首批試行鬆綁的個案。「這個消息,真係令屋企人好開心!」馮太笑著說,「我有話畀佢聽,以後不用著背心……我知道佢會鍾意。」
竹林明堂護理安老院院長梁曙㬢說,當時護士、社工及前線同事,一起檢視每個樓層的約束個案,團隊認為發枝伯伯是有意識的老人,因為他與人相處久了會明白別人意思,可按指示回應,並能清楚表達感受,加上馮太亦是願意配合的家屬,「我們都幾有信心,九成可以成功。」
果不其然,為發枝伯伯脫下約束背心、減少晚上綑綁後,他心情漸佳,胃口改善,多吃東西後體力轉好;院舍亦以物理治療及外出活動配合,讓伯伯精神起來,手腳復有力、可站起走兩步,「擒床」問題也就逐漸改善。
整個良性循環,還包括藥物治療。梁曙㬢解釋,「擒床」、被綁、醫生加藥,是許多需長期接受精神科治療的長者面對的無間循環。重藥令老人精神更委靡、意識更差,愈易被認定需要約束,「伯伯因為精神了,上次覆診醫生表示可以替他減藥。」院長說。
馮太:讓他們自由吧
「老人院應該綁少一點,讓他們有自由嘛,不用成日綁住。」馮太直言,家屬都有矛盾心態,一方面會為伯伯跌倒麻煩別人感到不安,無奈接受「被綁」;另一方面,內心的抗拒亦是真實的。那麼,如果被綁的是你呢?「我梗係唔想。」她坦言。
一切都是意願的表達。如果馮太有天需要住進老人院,院舍問她的子女可不可以對自己使用約束品,她想子女怎樣抉擇?「我梗係想佢哋話唔好綁我啦。嗰時我唔知,為了安全,著吓都好嘅。但若是我自己本人,當然唔想。」
馮太的媽媽是百歲人瑞,去年以106歲之高齡在院舍離世,她對母親最後的記憶是:「她可以自己行,好精靈,會自己打電話,又記得誰人生日。」長壽而擁有自由,任誰都想擁有這種最後的福氣。馮太說:「不用被綁、被束縛,好好。我想香港的老人院,都應該逐步逐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