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庇護所】被搣被打、拖糧、扣假 外傭重生入組織幫同鄉
星期日的銅鑼灣鵝頸橋下,龐大巴士一輛接一輛駛過。赤裸的腳掌甩開閃閃發光的平價涼鞋,踩在石屎路上奔跑到簡易搭建的台前,印尼傭工跳完集體舞,激昂的流行曲音樂之後是陰鬱的弦樂,有人以印尼語唸詩,說很多被傳統包裹住的女人,一生被安排遠離教育,侍奉丈夫,生兒育女。席地而坐的觀眾從興奮拍手到無語,女人們用手機直播唸詩的人,後面的佈景板是印尼解放女性先鋒Raden Adjeng Kartini的肖像。Nanie坐在朋友堆中很易被認出,她深紅的髮紮起麻花辮子,正反覆記誦待會要講述的中介剝削案例。如果沒有受庇護的經歷,她想她會是其中一個在銅鑼灣逛街打發時間的人,而不會在這裏舉起印尼移工組織的旗幟。攝影:陳嘉元、高仲明(此為外傭庇護所系列報導之一)
僱主唔買餸畀我,我要用自己錢買,但佢拖糧令我無晒錢,有時要去印尼舖買撈麵小食同小朋友一齊食。小朋友問我:「姐姐我唔開心,點解爸媽日日鬧交?」
今年34歲的Nanie,來港打工是為供養印尼的父母和支付妹妹學費,十年前聘請她的男僱主卻慣性拖糧,最多曾拖欠兩個月,即使她向中介投訴也沒改善。「佢話冇錢,畀住一個月多啲(欠薪)先啦。」最後勞資審裁處裁定她勝訴,2009年勞工處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代僱主償還她11,353元,約是她當時三個月的工資。她說,僱主兩夫妻關係不好,一回家就吵,吵老公在大陸有別的女人,五歲的女兒無人理會,「僱主唔買餸畀我,我要用自己錢買,但佢拖糧令我無晒錢,有時要去印尼舖買撈麵小食同小朋友一齊食。小朋友問我:『姐姐我唔開心,點解爸媽日日鬧交?』」她試過為爭取外傭24小時法定休息日,較僱主規定的晚上8時,遲了半小時回家,結果被罰企到凌晨。網上有些僱主認為要外傭假日早歸是理所當然的:「出去時間愈長,愈容易學壞。」
被打被鬧 假日只有四小時25歲的Muna三年前是個愛哭鬼,她說,那時幾乎日日喊,晚晚夢到打她的僱主。2015年聘請她的僱主自稱是律師,知道在香港什麼是對、什麼是錯,那麼,自己初來步到對香港零認識,應該是錯的吧?她展示相片,說起以前僱主扯她的頭髮時,刮傷她後頸、有時掐她手臂,或叫她「唔准驚」,把她的手推近滾熱的鑊,以致手臂上留下疤痕。後來有同鄉發現Muna被虐,於是鼓勵她離開。法例保障外傭每周可享有連續24小時的休息日,僱主卻只准Muna放四小時假,而且「唔可以出街,要喺屋企瞓覺」。她廣東話不好,常被僱主鬧蠢,做錯事就扣錢,4,000多元月薪,約一半給中介,數百元被女僱主罰去,只剩下千餘元,還要寄錢給母親生活。「以前我諗香港好靚啊,可以做嘢搵錢,放假時可以selfie。」Muna的表姐早幾年來港工作,常給她寄自拍照。那時她22歲,母親患抑鬱症,四個哥哥各有家庭,她要負擔母親的債務和醫藥費,在中爪哇讀完高中、賣過藍芽耳機,之後為賺多些錢來港工作,沒想過最後淪為被剝削一員。
無咗份工對佢哋嚟講係咩?唔止係冇錢,而係再搵新僱主要畀中介多啲錢,入境處亦可能下次唔批簽證。佢哋會傾向捱到完約,或者直至發生啲事,加上朋友推動,先去求助。
逃走後漫長的等待
由於強制與僱主同住,外傭即使遭受言語侮辱或身體襲擊,亦難以避開施暴者;那麼為何不轉工?對外傭來說,終止合約、換新僱主等,受入境處「兩星期遣返規定」限制,他們必須在完約、辭職或被解僱後14日內找到新僱主,否則就要回國。「無咗份工對佢哋嚟講係咩?唔止係冇錢,而係再搵新僱主要畀中介多啲錢,入境處亦可能下次唔批簽證。佢哋會傾向捱到完約,或者直至發生啲事,加上朋友推動,先去求助。」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說。到了非走不可的時刻,Muna只帶些衣服和少量金錢就離開;Nanie則在僱主留家照顧女兒的假日離開,準備不再回去。僱主後來告Muna偷錢,她反告僱主虐打,加上經勞工處追討欠薪,共涉及三宗案件。Nanie則透過勞工處追回尚欠的工資。
如果像Muna般牽涉刑事案件,查證和裁決需等待半年或以上,而追討工資則約需等待四至六個月;工資案件會在刑事案件結束後再審理。對一些本地僱主而言,外傭證詞不應盡信,但剝削確實存在,根據保安局的數字,2015年及2016年共有145宗涉嚴重毆打外傭的個案,當中48宗涉案者為僱主。而勞工處在2014、2015、2016年分別接獲308、211、214宗外傭向僱主追討被扣減或短付工資的申索聲請,當中逾七成經調停達成和解,此外,每年均有兩宗被定罪。「外勞事工中心」2017年的服務報告分析向他們求助的個案,當中56%為勞資糾紛、38%為中介問題,30%是刑事案件。當年,中心透過裁決為接獲個案追討賠償約360萬元。
庇護所:無家外傭的避風港等候案件審訊期間,外傭因持旅遊簽證不能工作,又需要地方寄居,定期到入境處付費延長簽證。有些外傭選擇住在中介公司住所等待裁決,每天需付50元宿費,食物要自費。「中介做嘢要錢,佢係一門生意。」Nanie說。人在異鄉失去工作和安身之所,何以維生?外傭等待審訊的時間漫長,樣樣需財,可以依賴的,只有庇護所「白恩逢之家」。等待勞資審裁處判決的九個月裏,僱主不肯和Nanie見面和解。長期失業也沒錢寄回家,為免家人擔心,只能謊稱要還債給中介。經濟壓力外,不少外傭即使逃出僱主家,仍擺脫不了精神困擾。Muna常常夢到前僱主鬧她,入住庇護所頭一個月根本睡不着。
在九龍白恩逢之家,無家的外傭三三兩兩睡在幾張碌架床上,互相陪伴到法庭作證、覆診,入夜一起煮飯。這些本來陌生的同鄉人彷彿搭上同一隻舢舨,有人不得不坐下休息,有人休息夠了便幫忙划船,但所有人都不知飄往何處,只能耐心地等待。以前,她們不太清楚自己的權益。Muna被僱主暴力對待,「我say no,佢話我一定要完成合約,我要還錢畀中介;如果我返印尼,要還佢一個月人工(代通知金)。我諗,邊度有錢?就算喇。」她那時不知道《僱傭條例》列明,傭工如果合理地恐懼身體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可即時終止合約而不需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喺Bethune House我地學到好多嘢:睇案件、入境條例、逾期居留,有事時要點做、去邊度?
覺醒:被虐者變充權者在庇護所,書櫃上都是勞工權益小冊子,過來人常分享自己經歷,令Nanie和Muna亦希望幫助其他受傷害的異鄉人,「睇案件、入境條例、逾期居留,有事時要點做、去邊度?」以前,Nanie不懂廣東話怎樣說權利,外勞事工中心幹事教她讀「Right(權利)」。Nanie現在甚至是印尼移工組織 Asosiasi Buruh Migran Indonesia di Hong Kong(ATKI)的副主席,組織由曾入住白恩逢之家的外傭自發組成。她現在每天公餘時間會幫忙安排周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的聚會、到印尼領事館請願等行動,拿起咪高峰毫不怯場,之後跟記者談天又輕聲細語地笑:「ATKI好似我哋家庭,你喺香港時唔會只有自己一個人。」嬌小的Muna不再是愛哭鬼,每逢組織活動就走入幽暗的橋底,給新來港移民工遞上以不同語言撰寫的權益單張。
白恩逢之家(The Bethune House Migrant Women's Refuge)為本地慈善團體,1986年由非政府組織外勞事工中心(Mission for Migrant Workers,又名移民工牧民中心)成立,現已獨立運作;其宗旨是為有需要的移民工提供協助及輔導服務,為留宿者與過來人提供互助、認識權益創造空間。白恩逢之家受本地教會、移工組織等捐助,每月約為30名外傭提供庇護,但最近面臨財困,故年初發起「一人一利是,拯救白恩逢之家!」行動。
「住在庇護所的頭一個月,我掛住我嘅媽媽,常常想,我嘅老闆對我唔好,我單案幾時完?我想返印尼,我要做嘢,我要搵錢……」
Good ending 的後遺
Nanie現在的僱主是一位91歲的婆婆,合照中一頭白髮挨住Nanie的髮在藍天裡迎風飄揚。婆婆常問她:「你有冇男朋友呀?你返印尼先結婚啦!」「我話如果我結婚就照顧唔到你啦,佢諗一陣就話:「咁都係照顧我先啦!」她們睡在同一個房間,婆婆早睡,Nanie安靜地用電腦,婆婆的尊重令Nanie說起來笑得眉眼彎彎。Muna現在則照顧一對老夫妻,每天陪他們看電視,在屋邨海邊走走,「婆婆的朋友問我係邊個?婆婆話我係佢嘅孫。」
庇護所和組織活動裡總是快樂的,但Muna 每次提起那段日子,一雙大眼睛還是會遏力忍住不讓情緒爆發,「我掛住我嘅媽媽,我嘅老闆對我唔好,我單案幾時完?我想返印尼,我要做嘢,我要搵錢……」去年媽媽撞車去世,她努力用廣東話表達死的意思:「爸爸、媽媽,無哂啦。」組織的朋友湊份給她買了機票,她安頓好葬禮,還是飛回來工作,想要儲錢和男友結婚去,也沒其他選擇。
而Nanie永遠記得一個陌生同鄉來電,說她幫一個家庭打工十年,每天為家中婆婆沖涼抹身,直至她發現自己患癌。「僱主想炒佢,但唔肯畀長期服務金,佢喊住問『點解』?」Nanie陪她去勞工處、去覆診,最後她取回長期服務金回鄉醫病,卻一點也不快樂。從受剝削者轉變為移工組織成員,此前此後都無法脫離這些故事。沉默良久,Nanie輕輕地說:「嗰啲唔開心嘅時間會過去。𠵱家我哋要繼續諗點樣幫其他人。」
白恩逢之家正面臨捐助危機,捐助500元將為兩所庇護所的所有居民提供一天的住宿。欲知詳情,可聯絡機構幹事,英語聯絡電話:94889044(Edwina);中文聯絡電話:63069599(Johannie/唐小姐),或點擊此處進入白恩逢之家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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