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孩子不壞】群育學生=黑社會、性濫交?還是適應主流有困難?

撰文: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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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1960年代起如此描述「適應有困難」兒童:「與同齡兒童相比,他們常在家庭、學校或其他的公眾場合表現出不能適應,產生情緒困擾或行為問題。」教育局稱他們有幾方面的表現需要入讀群育學校:在學校違反紀律;與父母關係惡劣;行為鹵莽衝動,有暴力行為,有朋黨活動等;或因家庭照顧嚴重不足、懷疑遭受虐待。
攝影:鄭子峰

根據教育局的「適應有困難兒童課程指引」,此類兒童需要加強輔導計劃,並保留在特殊教育的範疇。1960年代末,教育局接觸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五間兒童院舍,安排開設學校,1970年正式運作,及至1997年改名為「群育學校」,強調培養學生個人及群性發展。香港現有八間群育學校,提供小二至中六男生學位、小五至中六女生學位,全港在2015/2016年度有600名群育中小學生。

黃秋生常說自己則仁(群育中學)出身,相比之下,東灣之所以為人熟悉的緣起不見得是美事—2016年4月,立法會討論東灣於2019年搬遷到屯門區擴建事宜,遭該區毗鄰的仁愛堂陳黃淑芳紀念中學校長蔡國光去信反對,他引用教育局文件指群育學校收取鬧事、逃學、加入黑社會或性濫交的學生,引發大眾討論。當時群育學校工作者指他所引用的「為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服務的概念綱領」是根據1994年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CCRM」文件所訂立,當中對學生的描述明顯過時。一年多過去,這份綱領已經更新。

現在部分群育學生同時為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生,有情緒及行為問題,或因家庭支援不足而無法適應主流學校的節奏。教育局訂明有嚴重違法行為、嚴重濫藥和嚴重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會首先接受其他介入和跟進,情況改善後如有需要才應申請入讀群育學校。

中央統籌轉介系統
把學生轉介至群育學校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的過程是這樣的:在家長同意後,由原校社工、學生輔導人員、教育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等向教育局或社會福利署提出轉介,系統的評審委員會作出評估,如確認有確切需要,便轉介並辦理入學;如否,則嘗試轉介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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