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 從六七暴動到「和理非」

撰文:郭文德
出版:更新:

上月底(4月21日)街坊工友服務處舉辦對談會,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民主進步黨創立人楊繼昌就「和理非」進行前瞻性討論,黃預言成效不彰的「和理非」必將被地下化「勇武抗爭」取替,楊則認為現時的群眾運動尚未貫徹「和理非」。適逢六七暴動50周年來臨在即,我們不妨在此也對其與「和理非」起源的關係作一回顧。

(本文原載2017年5月2日《香港01》周報第58期B16版,按此訂閱周報

「勇武抗爭」因反對「和理非」而起,那「和理非」又從何而起?

簡稱為「和理非」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是香港群眾運動很長一段時間的主要策略與方針。一般認為「和理非」出現於六七暴動以後的1970、80年代,而此模式的成熟以至作為口號被明確提出來,則要等到1980年代末的六四事件。不過,對於「和理非」產生及其與六七暴動具體關係,至今暫時還沒有人能夠說清楚所以然。

一種較常見的論述,就是六七暴動促使港英政府注意回應社會民生訴求,讓港人衍生出「和理非」策略奏效的印象。關於此點最常被引用的例子,便是1970年代初的文憑教師薪酬運動,1973年在司徒華帶領下的三輪罷工,最終成功迫使港府放棄教師減薪,成為令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誕生的契機。但要注意的是,這種論述實際只是在解釋「和理非」生成後得以維持下去的理由,並且也因為過於強調來自建制方面的作用,從而忽略了群眾自身與香港外部因素。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在1970年代成為「和理非」群眾運動方針的代表(圖片來源: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網站)

其他試圖釐清「和理非」起源的意見,多數亦是點到即止、欠缺深入闡述。譬如有人提出六七暴動象徵上世紀香港暴力群眾運動的完結,它的無疾而終讓香港人意識到「勇武抗爭」不可行;又如有人摘引個別運動組織者的言論,突顯他們受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等人非暴力思想的啟發。以上觀察雖然大致正確,但少不免給人一種從歷史脈絡抽離出來的感覺,因為六七暴動以前群眾運動深受中國政權影響,與1970年代起的本地自發運動有明顯分野,兩者很難平行而論;至於外國名人事迹,也許確實有感染過香港群眾運動的組織者,可是要令一般參與者都認識以至認同他們,卻是絕不可能。

暴動遺響 和理非定調

若說六七暴動對於催生「和理非」有直接影響,那應該是兩岸政府減少支援香港左、右兩派的勢力,令致其後群眾運動難以採取暴力模式。

右派勢力自1956年雙十暴動後已逐漸走下坡,暴動原本是讓它聯合港府反擊左派的機會,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會長何康便建議台灣當局「支持港府……借刀而殺匪」,但國民黨不欲給人協助殖民者壓制民族主義的負面印象,故未增派人力、物力插手干預。另一方面,1967年8月港英政府勒令三份左派報章停刊,引發北京紅衛兵火燒英國駐華代辦處,外交風波促使共產黨反思對香港策略,進而決定停止資助罷工工人,左派從此亦無充足資源再次發起暴動。既然欠缺國家政權提供武裝成本,後續群眾運動自然只能夠選擇擁抱「和理非」的模式。

進入「後暴動」時代的香港1970年代,各種新興群眾運動崛起,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社會運動,二是學生運動。前者的抗爭對象是殖民政府,然而在欠缺左、右派機關指導的情況下,它們並未產生明確意識形態取向,沒有否定殖民政府的認受性,於是既不能也毋須採取過激策略。套用教育大學副校長呂大樂於《那似曾相識的七十年代》一書的說法,社運「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往往有意或無意之間動員了群眾以香港公民的位置和身份向殖民政府施壓,希望爭取到政府政策的修訂或改變」,加上港府六七暴動後「更主動的進行自我改革和更新」,結果「政策及管治手法的轉變……令市民開始相信他們的聲音和行為,並不一定都是徒勞無功」,換言之就是感到「和理非」方針行之有效。

至於學生運動,則是戰後嬰兒潮一代香港人圍繞「認中關社」而生,可是學運內部在「認中」、「關社」次序與程度的問題上,又出現了「國粹派」和「社會派」的分化。更加重要的是,「國粹派」乃由新華社及其他親北京組織扶植起來,旨在滲透香港學生運動、宣揚社會主義,所以這種分裂在一定程度上是六七暴動以後左派活動的延伸。

兩派分裂客觀上限制了學運與社運的接軌,1973年反貪運動、1974年反加價運動、1975年英女皇訪港示威等事件裏,都能看出「國粹派」刻意與它們保持距離,學運在此種情況下無法集中力量進一步激進化,致使其行事同樣呈現「和理非」貌相。隨着兩派成員後來成長為建制派及民主派政黨主幹,「和理非」作風便被一併帶到下一代群眾運動之中。

「和理非」是70年代學生運動的一大特色(網路圖片)

外部因素 反戰與嬉皮

將港英政府六七暴動以後政策視為促成「和理非」運動主因,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很容易忽略香港社會以外的國際因素。1980年代成長為「和理非」運動領袖的一代人,其青年、童年必然是在六七暴動期間度過的,但當時最能夠反映武力禍害的事例,根本不是這一場僅長半年、傷亡千人以下的香港暴動,而是已經持續了幾年、死傷以數十萬計的越南戰爭。儘管越戰與六七暴動無直接聯繫,然而在冷戰格局的影響之下,中、英雙方博弈都無可避免地扯上越戰,於是暴動期間曾經出現左派指摘英國容許美國將香港轉變成攻越基地,戴麟趾(David Trench)政府則提出減少美國軍艦來港補給作為應對,可見香港與六七暴動都不能自外於發生在1,000公里外的那場戰事。

同樣,參與或目擊六七暴動的群眾,亦沒可能擺脫由越戰帶來的影響。其時香港報章多數存在鮮明政治立場,左、右兩派皆有需要報道相關資訊,國際版面內容因此充斥越戰消息,營造出一種本地暴動、國外戰爭的動盪氣氛。尤為諷刺的是,正當香港左派籌劃「反英抗暴」,美國人民卻在進行名為「權力歸花兒(flower power)」的和平反戰運動,其領導者阿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於1967年5月開始舉行集會遊行,10月又往五角大樓投放花朵於美軍士兵槍管。這股反越戰風潮很快傳播到香港,儘管1970年代的本地參與者強調它反殖民、反侵略的一面,但箇中宣揚和平的思想,跟後來他們趨向「和理非」不無關係。

與反越戰相關的,還有所謂「嬉皮(Hippie)」精神。從1960年代初開始在西方世界興起的「嬉皮」運動,既有着反抗傳統、叛逆主流的元素,也有對自由解放、流浪獨立的追求。正好在香港六七暴動的一年,美國舊金山舉行「愛之夏(Summer of love)」集會,《時代》雜誌封面報道這種「次文化的哲學」,標示了「嬉皮」運動的巔峰。「嬉皮」一方面講「愛」與「和平」,對目睹暴動遺害的港人無疑有相當吸引力;另一方面,它有反資本主義的成分,所以又能招納暴動以後迷失路向的左派或托派成員。過去束着「長毛」、今天被打為「和理非」的梁國雄,是「嬉皮」影響香港運動的典型例子,而他自己亦多次聲稱堅持非暴力抗爭。

美國「嬉皮士」與反越戰的情緒也影響了香港「和理非」的精神(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激進標準 隨時代變遷

近幾年梁國雄評價從「激進派」到「和理非」的轉變,還訴說着一個很重要的事實──隨着時移世易,「激進」標準有很大的分別。對於生活在1970、80年代的香港人來說,願意站出街頭示威便是相當「激進」的舉動了;相比之下,今日香港輿論所謂「激進」,實際早就演變成為「勇武抗爭」的同義詞。同一批「和理非」的人、同一種「和理非」策略,過去會被視為「激進」,今天卻被斥成「溫和」,再被放到「勇武抗爭」面前加以聲討。在這個過程裏,真正值得我們去思考的,似乎已經不是「和理非」與「勇武抗爭」的哪一方能夠成功爭取訴求,而是公眾對於「激進」標準無法維持「五十年不變」的原因何在。

或許群眾運動從來便是「激進」,而之所以選擇「激進」,不過是為盡快達到成果。如果說六七暴動後港英政府落力改善民生,造成了50年來「和理非」群眾運動有效的印象;那今日「勇武抗爭」的抬頭,會否亦是來自於希望政府或社會,出現像「後暴動」時代那樣明顯而急促的轉變?不管怎樣,上世紀70年代香港的特殊政治情境已經無法複製,「和理非」與「勇武抗爭」好像都走進了困境,近年逐漸醞釀的另一種「深耕細作」路線,大概便是緣此而來。畢竟六七暴動「勇武抗爭」,其實就是左派組織長年「深耕細作」下得到的成果;「和理非」旗手司徒華,在其回憶錄《大江東去》也說過:「必須有堅忍不拔的精神,作好長期抗爭的準備,切不可有畢其功於一役的急躁輕敵心態」。

 

附:「勇武抗爭」始於七十年代?

要說1970、80年代群眾運動完全沒有今日標準的「勇武抗爭」元素,亦是不合適的。1971年7月7日的維多利亞公園保護釣魚台示威,警司威利(Harry Whitely)據稱是先被一名青年起腳給踢倒在地,才會惱羞成怒下令作出武力鎮壓。

直到1984年1月,有的士司機發起罷駛行動,反對香港政府增加牌照費以及首次登記稅,結果卻演變成為「油麻地騷亂」;此次事件不單迫使警方自六七暴動後首次再發射催淚彈,而且其暴力程度甚至引來了背後受到國民黨策動的懷疑。當然,前述這些「勇武抗爭」事迹都只算是異例,後來那種「和理非」模式的基調,大致已經確立下來。

1984年由的士牌費引起的「油麻地騷亂」便是70,80年代「勇武抗爭」的例子(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