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本土優先」成六七暴動後工運主調
六七暴動前,香港工會發展是「以政治鬥爭為綱」,不論是左派還是右派工會,都善於利用社會經濟矛盾,挑撥市民與市民、社會與政府間的對立,最終釀成香港歷史上最嚴重的騷亂。六七後,以政治矛盾鬥爭為主軸的工會路線極為不得民心,各派工會也開始轉型,專注本土事務、保障勞工權益,並積極推動完善勞工法例。1970年代後的經濟奇蹟,可說是始起於告別政治上的意識形態之爭。
(本文原載2017年4月24日《香港01》周報第57期B16-17版,按此訂閱周報)
談起香港工運發展,六七暴動正是分水嶺,香港今日的三大工會系統是在暴動後形成:勢力最大、屬下工會最多、資源充足的香港工會聯合會(親共派,又稱左派工會);左派工會冒起前獨大於香江、左派冒起後與之分庭抗禮,及後影響力大不如前的港九工團聯合總會(親國民黨派,稱自身為「自由工會」,又稱右派工會);與在六七暴動後勃興的獨立工會,其中以經過約20年整合而成立的香港職工會聯盟(被視為泛民主派)為代表。今日的格局與早期比較,已然大相徑庭。
自開埠以來,工會運動已是香港政治、社會、經濟史上的重要課題。有論者曾批評,港人勞工權益意識不彰,工運發展在香港舉步維艱。然而,中國近、現代史上首次工人運動正是發生於19世紀的香港(1841年的反人口登記法罷工),當中更有人把香港的工會經驗傳播至中國大陸,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於1920年代成立之初,香港工人即佔執委人數三分之一,足見早期香港工運的重要性。
因為地緣關係密切與人員流動頻密,中港兩地工運難免相互牽連,互為表裏。國內的工會運動,深受國共兩黨的鬥爭或合作影響,親國民黨與親共產黨工會間時有傾軋。國內工會運動作為政治運動延伸的發展模式,也影響着香港工會發展。舉例說,依靠工農運動起家的中共,早於1930年已在香港成立中共中央南方局,首位書記羅登賢更曾是太古船廠工人、省港大罷工組織者之一,是中共眼中典型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此外,因應香港特殊的殖民地身份,國民黨與中共也會借助在香港發動工運,藉以向英國政府施壓以作外交周旋。可以說,香港工會運動在發展早期,已與中港政局關係密切。如此一來,香港的工會鬥爭與政治鬥爭也自然難以二分。
工運第一期 大陸支部與延伸
1920年代到1930年代,可謂香港工會運動的起步期。1920年代,香港第一批具現代意義的工會冒興——19世紀至20世紀初香港也有工會,不過其多為由晚清時期的「行業工會」或「行幫」轉化而成。當中包括兩大工會:香港洋務職工總會(通稱「洋務工會」)與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通稱「海員工會」)。當時有「船上海員,陸上洋務」的說法,足見兩大工會的影響力(時移世易,如今兩會皆為工聯會屬會)。
洋務工會,顧名思義就是一群由洋務工人組成的工會。何謂「洋務」?在上世紀初,香港與鄰近的貿易夥伴如廣州、澳門的經貿事業幾乎都被外國人把持,作為英國殖民地,香港經濟命脈自是由英資壟斷,陸上工人的工作場所也離不開英資、美資與印資等公司,而這一大批在不同行業服務外資公司或與之有關的工人,都被歸類為「洋務工人」。受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與1919年「五四運動」影響,洋務工人維權意識開始高漲。1921年初,由陸上各行業組成的香港洋務職工總會終於成立——創建洋務工會的元老之一,正是曾擔任中共九龍地委書記、全國海員總工會、全國總工會香港特派員、珠江縱隊司令員等職,於文革被迫害致死的林鏘雲。
至於海員工會,則由素有革命傳統的海員組成。辛亥革命前後,孫中山經常以輪船奔走海外,從事革命工作,因此與香港海員接觸甚多。在孫中山影響下,海員於船上組織劇社,以演戲向海外華僑籌款,甚至協助革命黨人運輸軍火,支持孫中山的革命事業。1921年4月6日,全國第一個海員工會組織,也是中國最早的產業工會組織之一的「海員工會」於香港成立。
在這些具群眾基礎而且組織力強的新興工會帶領下,香港在1920年代先後爆發了牽動國內乃至整個東亞地區局勢的兩大工運事件,即1922年的「海員大罷工」與1925年的「省港大罷工」。兩大罷工中,工會積極動員、串聯工人,向港英政府抗爭。前者開啟1920年代全國罷工潮的先聲,後者更動員工人十多萬,幾乎癱瘓香港,藉以向港英政府抗爭施壓,爭取華人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罷工之自由及制定勞工法律以規定八小時工作制、最低工資制、廢除包工制、改善女工和童工生活等應有權利。兩場大型罷工行動不僅對香港工運發展起了奠基作用,也足見國共兩黨的影響力。這些由國內政治勢力組織及推動的工會運動,也引起港府警惕。在省港大罷工後,港府加強打擊工運(如在1927年通過《非法罷工條例》),加上國共分裂導致國內局勢更趨混亂,香港工運在欠缺組織領導下陷入低潮。
工運第二期 國共政治鬥爭優先
二戰期間,工會運動稍為平息,隨之而來的是呼應國家對團結一致抗日的呼籲。國內著名工會領袖陸京士在1940年出版的《中華郵工》中撰有題為〈中國工人運動的過去與將來——為紀念五一而作〉的文章,他說到:「最終我們要緊記總裁(蔣介石)的指示:『現在全國有兩大主要工作,一是前方抗戰,一是後方生產,今天在後方生產,是和前方將士做了同樣的神聖的事業,沒有前方將士流血,不能保護後方生產,沒有後方生產,也不能支持前方抗戰』,中國工人運動今後必須在這個偉大昭示下努力前進。一方面加強組織、改善生活,一方面努力生產、支持抗戰,完成艱鉅偉大的歷史使命!」工會取態鮮明:先公義後私利。
及至二戰進入重要階段,蔣介石領導全國軍民抗擊日本,香港工會人士也有支援抗日事業,其行動大抵與陸京士的呼籲相去不遠。抗戰勝利前後,中共羽翼漸豐,它與國民黨的鬥爭也日趨激烈,本來已經與中國政治關係千絲萬縷的香港工會運動,也無可避免地更受國共相爭所牽扯。結果,香港工會開始隱約「揀邊企」,決定工會立場到底是親國民黨或還是親共產黨。
面對如此政治局勢與受1920年代工運前車之鑒影響,港府也謹慎應對並加強規管工會,終在1948年通過《職工會及勞資糾紛條例》,規範工會註冊。這項新例驅使親共產黨的左派工會與親國民黨的右派工會開始各自整合力量。前者率先於1948年4月聯合31間工會,組成「港九工會聯合會」(即工聯會,其後改稱香港工會聯合會);後者則在同年9月,聯合102間工會,成立「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工團總會)。起初,左派工會在會員人數與屬會數量上都難比得上右派工會,根據香港「老左派」記者周奕在《香港工運史》的統計,工聯會在1949年4月有屬會31間,會員3.2萬人,工團總會於1949年7月最高峰時期,則有屬會118間,會員10.5萬人,當中更包括港府的市政衞生與水務局兩大機構(後者其後轉投工聯會),表面上勢力最大。但工聯會勢力也不容小覷,旗下屬會不僅包括「四電一煤」(電車、港燈、中電、電話與煤氣)等公共事業,還有不少大型企業的工會。此外,工團總會的屬會數目也頗為波動,從1947年籌備期間的54間,到1949年7月增至118間,但到1950年又降至62間。在中共建政、國民政府退守台灣、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後,工聯會與工團總會的實力更是此消彼長,前者對香港工運的影響力與日俱增。
工團總會與工聯會除了在爭取屬會與會員作鬥爭外,雙方在香港兩大暴動(「雙十暴動」與「六七暴動」)也有直接衝突,而這種衝突更是血腥的。造成嚴重衝突主因是基於國共兩黨的敵對關係,而非雙方對工人運動有什麼實際分歧所致。香港學者張少強在〈雙十暴動:冷戰、晚期殖民主義與後政治行動〉,對1956年10月10日中華民國國慶之時,因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問題而爆發的「雙十暴動」,有着這樣的描述,「當右派工會跟廠方交涉之初,右派工會向廠方提出的要求已不限於懸掛國民黨旗,還有指令廠方辭退所有左派工人,革除反對他們掛旗的職員,以及自此之後要經右派工會聘用新人……多家左派機構遭人縱火襲擊(包括醫療所),大量左派工人(包括婦女)被右派工人痛毆、虐待、甚至活活打死。」據周奕《香港工運史》等記載,其時左派報章指部分左派婦女在事件中被右派工人「撕掉衣服,肉體欺凌,甚至當街強姦」,只是英國官方報告否認出現強姦事件。張少強在文章指,雙十暴動在性質上「確實涉及大量主權宣示、政治復仇、國共對立,右派試圖要在香港剿滅左派、霸佔生活機會、搶奪工作地盤、擴大勢力範圍。」六七暴動期間,《大公報》在10月26日的社論中,也曾指摘港府:「縱容美蔣分子在鄉村為非作歹,成立所謂『民安隊』,專門破壞新界同胞的愛國活動。」
這種因國共敵對引發的「代理人」鬥爭,在六七暴動之時甚至引發了耐人尋味的一幕——除了暴動外,左派工會發動大罷工大罷市,而同為工運勢力的右派工會,卻號召、組織工人照常工作,對抗由左派發起的罷工罷市。在1967年5月25日左派報章《大公報》發表名曰〈看誰在煽動 誰在造謠〉的社論,謂「何況今天的港九愛國同胞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自己的頭腦,敢於鬥爭,無所畏懼。對於橫加於他們身上的暴行,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一定反抗到底的」,右派報章《工商日報》在同一天〈除暴安良,必須徹底!——是港府對暴亂份子採取更堅決行動的時候了〉的社論卻指,左派工會的鬥爭與工業行動乃暴行與陰謀,謂「前天左派份子要脅中巴工人全體罷工,預早把幾輛巴士橫擺在北角巴士總站的出口通道,阻止自由工人將車開出,使香港交通一度陷於混亂。昨天港區巴士有部分照常行駛,九龍巴士則在上午停駛了三小時,左派的『罷工』陰謀,僅如曇花一現。但左派份子此舉不僅顯出了他們力量微弱,更激起了全體市民的公憤,特別是住在港、九郊區的勞苦大眾,他們要被迫改坐九人的士或臨時行走的小型貨車,除了負擔增加,還有諸多不便。」
六七暴動後翌年,《工商日報》於4月7日名曰〈港九自由工人必須加強團結,港共仍圖策動新搗亂,我們不能鬆弛戒心〉社論更指——「參加抗暴(按:暴是指六七暴動)的自由勞工,大部分是屬於『港九工團聯合總會』(簡稱『工團總會』)一百零三個工會的,少數則是不隸屬工會而深明大義者。『工團總會』最近為了應付港共份子的挑戰和滲入,決定加強工會與工會之間的聯繫和互助,使自由工人能進一步團結,誓為抗暴而奮鬥到底。」在同一社論中,其更強調右派工會「工團總會」是站在港英政府一方,稱「『工團總會』的加強屬會聯繫,其出發點是團結自由工人,提高警惕,協同港府當局,繼續抗暴,此是純粹為了港九居民的利益和社會秩序與和平,性質上絕非『政治活動』,而是履行每個居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眾安寧。它更不同於港共控制下的『工會』活動,他們向來是懷有不可告人的陰謀,如同挑撥勞資情誼,製造爭執藉口,煽動工潮,慫恿工人對港府當局正面為敵等等」,更直指左派工會口中的「反英抗暴」其實是「港共用『工會』的名稱祇是一種掩飾,實際上是在幹着顛覆的勾當」,更謂「此即在去年港共進行瘋狂暴動時,港九自由工人堅決為港府作後盾,從無貳志。於此可見港九自由工人不但是守法的,而且具有維護法律不受破壞的決心」。平情而論,六七暴動固然有着嚴重的暴力成分,其手段也絕非和平,但工聯會為工人向港英政府爭取權益此一職志,不能因為六七暴動的惡行而一筆抹殺。相對而言,《工商日報》說「港九自由工人堅決為港府作後盾,從無貳志」,也難說是反映實況。但在國、共兩黨的影響下,左、右派的報章與工會文爭武鬥,不少工人淪為兩黨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這時期的特點,一言蔽之,即是國共雙方各以其所屬的香港工會為「代理人」,於本港明爭暗鬥。1950及1960年代工會鬥爭的最大教訓是,若然在追求政治訴求的同時,貿然訴諸暴力手段,不論其背後有多強大的國家機器支持,也難以贏得社會支持。雙十暴動後右派工會一蹶不振、六七暴動後左派工會成為眾矢之的,都是對企圖把社會運動訴諸武力者的沉重歷史教訓。此外,在政治鬥爭掛帥下,這時候的香港工會嚴格而言仍然欠缺清晰的本土定位,只是國共兩黨的政治棋子。及至六七暴動結束、四人幫倒台後,中共調整對港政策,獨立工運漸漸抬頭,此一格局才慢慢步向歷史;也就是可以說,六七暴動是催生香港「本土」工運的關鍵。
工運第三期 獨立工運抬頭 本土權益優先
在本報整個《六七暴動專題系列》中,一直念茲在茲的是「六七暴動是香港歷史的分水嶺」,此一論述在從港英管治、香港人身份認同以至工會運動有不同層次與意涵——六七暴動對於左派工會而言,可謂使其元氣大傷。據周奕《香港工運史》,巴士工會在左派工會中實力較強,惟大量會員在暴動期間被資方開除,到暴動結束後只剩下數十名會員,理事會要到1970年代才重新建立。這種「大傷」不僅體現在相關工運人士或被資方解僱、或被政府拘捕、或被擊斃、或被驅逐,更體現在左派工會的形象與正當性大大受損。1976年四人幫倒台、文化大革命結束,左派工會此前的「暴動」、「革命」、「造反」的合法性頓失。相對而言,力抗「左暴」的工團總會的列報會員人數,則由1967年底的28,650人,急增至1970年的36,280人。
左派退場也與國際局勢變化有關。1970年代中蘇交惡,關係惡化至頂點。與此同時,中共與英美國家關係漸漸改善,以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遜訪華,雙方發表《上海公報》為標誌,中共希望香港暫時保持現狀,並不希望再次爆發另一場暴動,以致香港成為損害中國與西方國家關係的楔子。內外交困下,左派工會也因此轉趨低調,減少工業行動,埋首於加強工會的服務與福利工作,戰後香港工會因受國共兩黨的政治力量操縱而形成的「二元格局」由此掀起變化。
以1968年成立的港九拯溺員工會與1970年成立的香港郵政局員工會為代表,謀取本港員工福利為優先政策、並拒絕加入任何左、右派工會的「獨立工會」開始抬頭,成為打破二元對立的中間勢力。這一方面固然是得益於左派工會在六七暴動後轉趨低調,同時也得益於右派工會的退場(國民黨政府受制於不利的國際情勢,開始埋首於台灣本土建設,減少支援右派工會)。這兩方面的有利環境,提供了讓獨立工會迅速發展的空間。
中間獨立工會或工運在六七暴動後得以發展,也標示着工運進入和平與理性年代。1960、1970年代,香港先後發生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保衛釣魚台、護士爭取同工同酬、認祖關社、文憑教師罷課、反貪污等社會運動,其中護士、教師罷工與反貪污都與爭取勞工權益直接相關。工會或社運轉型得以實現,除因為左派勢力在六七後偃息,還有賴市民與警方調整處理示威、遊行的手法。大體上,左、右派暴徒的激烈示威方式在六七後已不復出現。示威方式大吹「和風」下,公務員陸續加入、組織工會,以維護勞工權益——相關工會數目由暴動前的41間,升至中英談判時的逾133間。中間工會推動非暴力抗爭下,成功令港府在1970年代推出一系列政策,當中包括在1972年通過《勞資審裁條例》、1973年成立勞資審裁處、1974年通過《遣散費條例》等等,顯著提高對僱員的保障。
不論港府是積極還是被動推動社福政策發展,這客觀形勢也令工會無法再以傳統模式發展。六七暴動後,港府雖然表面不承認社會經濟因素是引發暴動的主因,但仍然全面反省施政不足,並吸收1950、1960年代數次暴動的教訓,加上獨立工運的催使,致力提升政府效能,促進社會福利,具體回應社會、特別是工人的不滿。舉例說,1968年提出的33項勞工法例之改動,其中一條乃適用於全港所有僱員的《僱傭條例》。《條例》從合約期限、工資、假期、長期服務金與反工會歧視等層面,全面改善工人福利,至今仍是保障勞工權益的基礎。政府在勞福方面的政策改向,不但使勞工階層明顯受益,令社會經濟矛盾不致惡化成嚴重政治、暴力衝突,更有效地縮減左派工會的活動空間。
另一方面,傳統行業的從業員也開始對受政治力量與意識形態影響的左、右派工會的政治活動感到厭倦,並認為工會運動未能保障本地工人權益;同時,也有僱主善於驅使左、右派工會鷸蚌相爭,以求打壓工會運動,從而令工人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如在1970年的大東紡織廠抗爭事件與同年的海底隧道焊接工罷工事件等,皆是工人不滿傳統工會未能反映其訴求,或左、右派工會因門戶之見而犧牲工人利益,轉而自發組織工業行動。因此,在工人選擇離棄傳統工會的大勢下,左、右派工會也不得不開始檢討「意識形態優先,工人利益放後」的路線。
除此之外,香港經濟的宏觀結構產生變化,對以本地工人利益為依歸的獨立工會冒興也提供了空間與誘因。1970年代,受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變化(如國際能源危機)影響,政府推動工業轉型,金融服務業等新經濟領域開始發展。這些新興行業當中,有不少還未被傳統左、右派工會「佔領」,因而造就了新型工會興起。凡此種種都促使愈來愈多工人自1970年代開始自發組織工業行動。
劉千石總結工會運動時說到:「八十年代以後,無論『左』、『中』、『右』的工會,都更積極地關注本地的問題,較願走在一起反對一些不合理的措施,像工業安全運動、反對兩巴加價、要求提高入息稅免稅額、爭取改善遣散費法例等社會行動中,我們都見到各方工會與勞工組織的代表積極參與,遇到某工會受到壓迫事件,如地鐵公司對地鐵車務部職工會工業行動發禁制令,他們都齊聲表示關注和支持,同時,都開始把工人權益和社會保障等問題,放在首要的位置。」明顯可見的是,這種「以本地問題為最重要工作」的宗旨,與始自於六七暴動後關注本土民生、告別政治鬥爭的發展方向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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