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六七時左派宣傳機器
撰文:陳俊求
1967年5月上旬,六七暴動隨着新蒲崗人造花廠的工潮而掀起序幕,與此同時,香港政府與北京當局也開始為此事爭奪話語權,其中左派的宣傳更是排山倒海。說到其宣傳機器,一要談到北京外交部及《人民日報》,二要理解在港左派報章的取態。
(本文原載2017年4月18日《香港01》周報第56期B6版,按此訂閱周報)
北京在表面上支持六七暴動、又或在港發動文革;但這明顯違背中方對港一貫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建政,宣布不承認英國與清廷簽訂的三條不平等條約,並主張在適當時機通過談判解決香港問題,未解決前則維持現狀。毛澤東、周恩來一直奉行「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對港政策,可以說無意借暴動收回香港。這種取態甚至在「一二. 三事件」爆發、左派完全操控澳門後,仍沒有改變。根據《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一二. 三事件」發生後,周恩來曾言:「香港不同於澳門,在香港動武不符合我們現在的方針。我們不拿澳門是保持一個口子在那裏,市場是我們的。香港的鬥爭是長期的,我們不能急,搞急了,對我們不利。」這種明顯矛盾難免令人追問,那中共為什麼允許香港出現「文革」?
極左操控言論 北京騎虎難下
令文革之火燃燒至香港的關鍵,是中共宣傳機器幾乎完全被極左一派控制。北京當局將六七暴動命名為「反英抗暴」,這反映中共的論述框架把暴動定性為反英帝國主義及抗拒其暴力鎮壓的正義鬥爭。中共對六七暴動的論述可分為兩個部分:外交部的外交表態及《人民日報》的輿論表態。就派系論,外交部被四人幫及林彪集團控制,《人民日報》則在中央文革小組組長陳伯達手上,這都使中共對外工作一度陷入極左的軌道,也「代表」了北京對六七的官方取態。
先是,外交部在暴動爆發後即發表聲明,支持在港左派的反英鬥爭,並多次強調香港與大陸人民利益一致,皆以反殖民、帝國主義為共同任務,宣稱「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決心把這場鬥爭進行到底,如果英國政府和香港當局一意孤行,那麼一切後果必須由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承擔」。其次,受陳伯達控制的《人民日報》的報道和社論,集中強調英方執法時對香港示威者的「暴行」。比如著名的「六三社論」(原題〈堅決反擊英帝國主義的挑釁〉),稱在港暴動為「反抗英國帝國主義血腥迫害的偉大戰鬥」,更指出「英國不但沒有對他們製造的法西斯暴行低頭認罪,反而變本加厲向中國人民挑釁」。
隨着騷亂事態不斷升級,《人民日報》在5月到8月也多次發表評論文章,包括6月13日的〈組成浩浩蕩蕩的反英抗暴大軍〉、7月5日的〈放手發動群眾,進一步壯大反英抗暴鬥爭隊伍〉、8月7日的〈拉緊套在英帝脖子上的絞索〉等,矛頭直指英國政府。其中5月15日的〈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警告:「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人民,決不是好欺負的。血債要用血來還……如果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不懸崖勒馬,繼續倒行逆施,是決不會有好下場的。」
因此,當我們要理解「北京」或「中央」對在港引起暴動的取態時,須明白那段期間政治局勢極為混亂,兩位主要領導人毛澤東、周恩來,實際上不能完全操控對外政策及輿論機器。雖然毛、周堅信處理香港問題時「須堅持有理、有利、有節」,「只能文鬥,不能武鬥」,但外交部及《人民日報》已經發表聲明,全力支援暴動,國內人民在文革極左思潮影響下,對香港反英抗暴的運動更是情緒高漲。余長更在〈周恩來遙控「反英抗暴」內幕〉中說到,外交部與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就香港暴動一事曾召開會議,雖然會內沒有達成共識或作出結論,但與會幹部一般認為,此乃「帝、修、反聯合反華,香港當局迫害華人,不是局部性問題」,所以支持香港左派鬥爭運動是中國義不容辭的責任。在此形勢下,即使毛、周對在港左派的活動有所保留,礙於政治現實也不便公然反對,加上運動已經「搞了起來」,當然不能認輸,所以便擺出「盤馬彎弓故不發」的姿態,給香港政府一個「下馬威」。
所以,若然說北京當局言論上支持六七暴動,此說大抵成立,但從上文可見,毛澤東與周恩來已被客觀環境所迫,騎虎難下。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梁上苑在接受張家偉訪問時,更稱中央「被迫上馬」,文革的火花才蔓延到香港,這是一次政治錯誤。對中共的最高層而言,未能完全控制外交部及《人民日報》,無疑是一筆「糊塗帳」。正因如此,在文革結束後,中共為免影響威信,自然予以否定。梁上苑更稱六七暴動為「錯誤的時間爆發的一場錯誤的暴亂」。
煽動言辭極力渲染 左報顛倒抹黑
至於香港方面,戰後至1967年香港有多份左派報紙,可分為由中共及新華社控制的直屬報章,和由親中人士經營的外圍報章。六七暴動期間,《文匯報》、《大公報》、《新晚報》、《商報》、《晶報》、《香港夜報》、《新午報》、《田豐日報》是八家主要左派報社。它們主要為在港左派從事文鬥及宣傳工作,嘗試呈現看似客觀的論述,實質上則作為中共抹黑香港政府的工具。以《大公報》為例,暴動發生後的報道往往直接斥責香港政府,極力渲染、誇大港府的鎮壓行動,標題極為煽情,例如〈港英暴行升級昨造成大流血 同胞英勇抗暴怒潮洶湧澎湃〉、〈追打途人 圍毆小童〉、〈六項跡象證據確鑿 血腥鎮壓顯有計劃〉、〈港英血債纍纍 洗不脫賴不掉〉等等。內文則指摘香港政府的暴力行為,而且加上大量香港警察舉槍指向人群及毆打示威者以致頭破血流的照片。從1967年5月15日至1967年6月中旬,《大公報》每天的報道必定有示威者被警方打至頭破血流、或示威者現身說法的內容。每天僅有12版的報紙,有超過8版是記述暴動事件,其中至少3版含有「血照」。這些報道,企圖展示警察與示威者的不對等關係,以塑造強勢一方暴力鎮壓弱勢一方的觀感。其所希望達致的目的,則在突顯港府是迫害者和示威者是受害者的形象,進而鼓動讀者的同理心,摧毀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最後企圖把六七暴動的責任推之於英方。
據許崇德:〈攻心為上:香港政府應對「六七暴動」的文宣策略〉一文,警隊是香港政府賴以平息騷亂的主要力量,因而也成為左派攻擊的對象。《大公報》編印六七暴動相關的圖冊,例如6月出版的《是誰的暴行?》輯錄大量香港政府武力鎮壓示威的相片,名義上為記錄當時的情況,但輔以咒罵性的文字攻擊警察,如以「法西斯鎮壓」、「血腥鎮壓」、「血腥迫害」形容香港警察的執法行動,又稱警察為「劊子手」、「豺狼特務」、「如狼似虎的暴徒」,實質目的在於打擊警隊的士氣。
攻心為上:合理化暴動
台灣著名報人、學者彭懷恩在《政治傳播:理論與實踐》指「建立合法性」是最常見的政治宣傳手法之一;總括上文,這手段亦被左派報社應用在六七暴動期間的宣傳工作中。
左派報紙同時亦引用大量毛澤東的言論,指出示威行為是得到毛澤東指示所做的,令在港左派相信自己的行為已得到毛澤東認可,即使他們所做的行為是違法,甚至是暴力的,也得到「法理」依據。《大公報》的報道,幾乎每天都會指出暴動是得到毛澤東的指示,甚至直接引用毛澤東的言論,例如5月11日的報道說:「今天香港廣大愛國同胞,高舉毛澤東思想紅旗,是敢於鬥爭,無所畏懼的。」12日的報道:「港英這樣欺負中國同胞,這是我們所萬難容忍的。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同胞,為了正義的目的,是無所畏懼的。任何無理迫害,休想使中國人屈服。對於迫害,只能反抗。18日的報道:「他們要堅持迫害的話,有毛澤東思想為指示,有七億人民的偉大祖國做後盾,我們愛國同胞是什麼都不怕的。」至於六七暴動是否真的得到毛澤東授權,則不是左派報章所真正關心的。
彭懷恩又指「挪移法」是用普遍認可的事物去聯結另一事物,使後者較易被人接受。這種挪移宣傳是透過聯結一般人所喜歡、支持、認同的符號、事物,產生肯定的效果。若將這理論套入左派報刊的論述,即左派通過挪用毛澤東言論,動員香港潛在毛澤東崇拜者支持及參加暴動。這種挪移毛澤東言論的做法,不但不能弘揚毛思想,更將其與暴力違法行為相扣,企圖美化示威者犯罪成大義凜然、值得欣賞的義舉,是極為危險的思維。我們將於下期繼續探討港府如何反擊左派的宣傳攻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