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問】互惠vs衝突:中美關係的一體兩面
中美貿易談判已經進行了一年有餘,十數輪的高級別洽談、兩次「習特會」,依舊未能終止「硝煙」。即使第一階段貿易協議於近期簽署,也不能排除兩國再起糾紛的可能。
需要認知到的是,中美貿易戰只是中美衝突愈發激烈的一個維度,中美關係結構持續發生轉型,近年來尤其凸顯,無論是貿易戰、兩國金融科技情報糾紛、國際輿論對壘,還是美國政府對中國內政事務的干涉及指摘,這一系列表徵性事件,都將在可預見的未來數年、十數年乃至數十年內持續爆發,而未來數月也將新聞不斷。
因此,我們有必要對盤綜錯節的中美關係,予以較為完整的框架性評述。《香港01》將以8篇文章陳述我們對中美關係結構性轉變的核心判斷,此為第四篇。
自從中美兩國政府12月13日對貿易談判第一階段協議進行高調宣講之後,無論是在2019聖誕節又或是2020年1月25日的中國新年之前正式簽署,都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但不管是中美政府官宣之前的最後一刻,又或是官宣之後的現在,對於兩國究竟能否順利簽署?簽署了又會怎樣?外界一直都有普遍的疑問。畢竟兩國撕毀協議的戲碼在2019年5月也曾上演,特朗普對他國出爾反爾的案例也早就屢見不鮮。
關於第一階段協議的兩個問題
對於「兩國能否順利簽署」這個問題,外界是不需要過慮的。這次中美都有必須盡快簽署第一階段協議的必要,這是基於兩國根本的政治面考量所決定,早在2019年7月「上海會談」之後,這種就一定抵定,此後數月便一直在為協議細節及文本的具體措辭騰挪政治空間,總有阻礙,也已經通過當下這種「分階段、逐步處理」的方式獲得了解決的方式,只待兩國在未來數月乃至數年內循徑而進。之所以要在此時官宣,是因為兩國都迫切需要趕在重要節日假期之前,為各自市場注入一劑定心丸,哪怕只有暫時的安慰效果,而趕在12月15日關稅進一步加徵的原計劃之前官宣,效果頗佳。
這也就意味着,「簽署了又會怎樣」的問題才是重點。
沒錯,兩國的貿易談判還會耗時「數月乃至數年」,在這段時間內,兩國會將第一階段協議以外的談判內容繼續拆分成幾部分,每隔數月便推出一份「第X階段協議」。這一方面是因為兩國當下的分歧過多,若籠統解決則需耗費太長時間,而兩國的政治及市場心態並沒有那麼多耐心,也沒有那麼堅強。另一方面也同樣是因為兩國當下分歧過多,將所有領域的談判一併提出會遭遇太多國內壓力,尤其是美國這邊。
不過除了這兩個因素之外,將協議拉長對中國而言還有另一個好處:藉着不斷的談判與美方保持接觸,並以不卑不亢的姿態、適當且適時的讓利、以及對白宮有利的包裝,鞏固中美關係之間「互惠互利」的元素,管控「矛盾衝突」的元素,從而在當下中美雙邊關係異常動蕩的時期裏,維繫兩國關係之穩定——對北京而言,這才應是此次中美第一階段協議,乃至整個中美談判的主要目標。
相生相剋:中美關係的兩面性
在【中美之問】系列此前的文章中,我們提出「不要總為中美貼標籤」的倡議,以及「中美可以逾越修昔底德陷阱之三個理由」的觀點,之所以我們不認同外界以「修昔底德陷阱」這種概念理解中美關係,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因為這層「互惠互利」的共生關係。
中美關係的本質是相生相剋的,既有「互惠互利」,亦有「矛盾衝突」,所以才會「好也好不到哪裏去,壞也壞不到哪裏去」,這與歷史上以往任何「大國關係」都不同,所有歷史上的前例都沒有今天中美這般緊密的經貿、社會、科技交織。
德國古典哲學大師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曾提出「辯證法」,認為自然、歷史、精神的萬物皆處在不斷的運動、變化和發展之中的,唯有以這種思路才能辯證地認識世界。而中國更是古來便有「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的「陰陽」之說。無論是黑格爾還是道家哲理,對於理解中美關係都有極大的參考意義。中美之間本就是既有「相對性」,又有「互補性」。這兩個因素對中美關係的影響,都不能被輕視。
在「矛盾衝突」和「互惠互利」之間,中美既有矛盾,又想避免矛盾;既得到利益,也有所受損;兩國社會的各個群體,都直接或間接地從中美關係中獲益,同時又都直接或間接地從兩國關係中受損;這種相生相剋的結合體關係,才是中美關係最核心的本質。若是「矛盾衝突」的因素高於「相互利益」,那麼兩國的紛爭、摩擦和敵意就會增加,反之亦然。
中美關係的幾個階段
1940年代國共內戰末期,中美「相互利益」的因素在於白宮希望維護美國在中國乃至在亞洲的經貿政治利益,中共也希望為即將建立的新政權營造更為友善的國際氛圍,並爭取美國市場、資金及技術。在此背景下,白宮與中共通過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等人密切接觸,試圖構建外交關係。然而,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的矛盾最終凌駕於中美互惠利益之上,且美國彼時的焦點也並不在亞太地區,以至於中共政權最終只得選擇「一邊倒」,中美關係該狀態並一直持續到1970年代。
若是「矛盾衝突」的因素高於「相互利益」,那麼兩國的紛爭、摩擦和敵意就會增加,反之亦然。
然而放眼1978年到2000年,中美之間既在戰略上有已存在數年的抗衡蘇聯的戰略共通點,又隨着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改革開放」的決議,令兩國在經貿領域有了廣而深的契合空間。這一階段的兩國「矛盾衝突」僅存於意識形態及制度差異,是相對次要的,乃至縱然因「六四事件」而一度被放大,卻又在「重要的是經濟」的克林頓(Bill Clinton)時代重新回到「互惠互利」為大的基本面。
到了2000到2008年間,中美在制度和意識形態領域的「矛盾衝突」因素依舊存在,經貿合作方面的「互惠互利」因素也有所加強,但「共同敵人蘇聯」的消失,乃至中國國力的增強,都令兩國關係之間平添了一定戰略猜忌。這種情況當時的徵兆是:中國希望「和而不同」,在保持制度差異的同時,繼續發展經貿關係,並可為此而「韜光養晦」。美國則開始出現對華政策的不同聲音,共和黨2000年政綱提出「中國是美國的戰略競爭對手,而非戰略合作夥伴」,對華態度轉為遏制與接觸並行,民主黨則主張繼續與中國接觸,雖然也關注中國人權民主問題,但同時認為中美關係惡化會損害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整體而言,這段時期的「互惠互利」因素還是壓過了「矛盾衝突」的。
2008年以後,中美關係的天秤進一步倒向「矛盾衝突」一方。美國愈來愈多的人認為,自己從中美關係中所獲益處,要少於他們所承擔的害處。這當中有一些是人們對美國國內經濟問題的錯誤歸咎,認為美國自身經濟結構問題的源頭在於「中國人搶了美國人的工作」,認為美國企業既往在華營利方式,有損美國保持技術優勢等等。無論如何解釋,當時的情況便是「矛盾衝突」開始壓過「互惠互利」,其在現實中的徵兆包括:美國重返亞太,加大對華遏制,共和黨對華態度全面鷹化,民主黨對華態度也步入內部分歧。
而在最近幾年,中美綜合國力差距進一步縮小,中國發展階段決定其愈發走向世界,握有愈來愈多的規則制定權,中國企業在各產業逐漸形成優勢地位,乃至在部分產業形成絕對領先地位,美國方面的經濟分配問題依舊,面對全球化時進程時的社會治理短板,也造就了一系列民粹盛起的情況,其結果便是中美「矛盾衝突」因素明顯蓋過「互惠互利」。特朗普2017年上台,並於2018年發起對華貿易戰便是標誌性節點,兩國自此進入新階段,摩擦愈發頻繁,愈發激烈,乃至「中美難逃一戰」的說法變得不再那麼危言聳聽。
這是中美的基本盤。「矛盾衝突」與「互惠互利」這兩個因素從來都一直存在於中美關係裏,只是不斷變換主次,並且裏外共振地共同發揮着作用,產生出多層聯繫性關係的中美大格局。
在此邏輯下,再看回此次中美貿易談判,便可以發現此第一階段協議實則是「互惠互利」因素得以被彰顯的案例。在此第一階段協議中,北京僅需付出購買商品和落實原本就有需推行的改革,便可達成維穩中美關係的重要任務;而美國需要做的,除了修訂被白宮濫用的「301條款」,不再出爾反爾,也就僅需要同意逐步撤回已加徵關稅,卻能夠為美國農夫贏來大筆訂單,為特朗普爭取到一大外交成績。
這還只是第一階段的成果。若兩國能夠繼續以這種尋求共識的方式談判,乃至逐步將這種理性交涉方式拓展到其他更難解決的分歧,那麼「互惠互利」的一面終會重新蓋過「矛盾衝突」,儘管這將是一個艱難,乃至可能耗時十數年、數十年的漫長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