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包袱走過場 湖南重大事故頂格問責敲響怎樣的警鐘?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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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中共官媒新華社對外發布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加層擴建和用於出租經營,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違法建築整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有的甚至推卸責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治而導致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發生於2022年4月29日,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077.86萬元。

與此同時,4名中管幹部因該事件被問責,包括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鬍衡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還有6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相關人員被提起公訴。

其中,胡衡華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擔任長沙市委書記,調查報告認定「(胡衡華)對黨中央部署的違法建築整治、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陳文浩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先後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和湖南省政府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副省長,調查報告認定「(陳文浩)組織推進湖南省、長沙市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不力,對相關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鬍衡華因湖南安全事故被問責。(長沙市政府官網)

此外,對吳桂英和胡忠雄的責任認定,調查報告寫道,「吳桂英同志自2021年2月擔任長沙市委書記以來,對開展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重視不足,履行長沙市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胡忠雄同志在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擔任長沙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期間,對長沙市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不清、推諉塞責、對涉事房屋違法違規加層改建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除了對湖南各級官員頂格問責外,該調查報告還羅列了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及有關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集中治理部署遲緩簡單應付,填報嚴重失實的數據應付上級檢查;日常監管相互推諉迴避矛盾,在各方面的推諉扯皮中,違法違規自建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排查整治不認真、走過場,涉事房屋所在街道歷次上報的房屋問題均為「零」,區、市、省三級無一認真核查把關;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放任不管引發更多的人跟風違法;房屋檢測機構管理混亂,經調查認定,湖南湘大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成立以來出具的79份檢測鑑定報告全部造假;自建房規劃建設源頭失控,面對人口密集、商業需求大的問題,沒有及時統籌建設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靠居民自發建房來搞配套,且沒有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對自建房的建築高度、層數等進行管控,造成自建房「野蠻生長」,許多自建房內還存在大量餐飲、住宿、娛樂等業態複雜、人員密集的場所,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除了聚焦「4·29」事故,調查組還針對該事故暴露中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總結了五個方面的主要教訓,包括: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不認真不深刻,風險意識薄弱;落實責任不緊不實,不擔當不作為;發展理念存在偏差,政績觀錯位;立法滯後執法不嚴,行業安全監管寬鬆軟;對基層能力建設重視不夠,基層安全治理面臨困境。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已成為中共治理的一大難題和堵點。(VCG)

在答記者問的部分,調查組對於以上這五個方面的教訓進行了詳細鋪陳,且措辭頗為嚴厲。具體來說,細化責任不具體,導致自建房安全監管上下左右推責;督導檢查走過場,一些領導幹部不下沉一線檢查抓落實,只重部署、不重實效;考核評估不精準,沒有建立相應的考評機制,以致責任沒有真正上肩;將發展和安全割裂開來,只重視經濟發展的「顯績」,不重視防範化解風險的「潛績」,城市管理沒有跟上,放任自建房無序發展,放大公共安全風險;立法滯後執法不嚴,行業安全監管寬鬆軟,也有違法不究的問題,放任不管引發更多的人跟風違法,形成「破窗效應」;地方黨委政府對基層權責事項統籌不夠,一些部門把本應由自己承擔的事權下放給基層,上面「甩包袱」推責,下面力不從心、敷衍應付。

可以說,該調查報告以自我革命的方式,將普遍存在於地方政府和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擺在枱面上。不管是左右推諉扯皮,還是督導檢查走過場,亦或是違法不究、放任不管,以及「甩包袱」推責給基層,這些都是過去幾年輿論反響普遍的問題,也是中辦日前印發《關於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問題意識所在。

在「4·29」調查報告發布的同一天,新華社主辦的「半月談」在公眾號刊文,不點名批評了一些地方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該文寫道,「部分地方上級部門決策時追求大幹快上,落實中配以高壓督查考核,導致基層『先被壓着埋頭快乾,後被曝光問責整改』,既浪費了公共資源,又傷害了群眾感情,還折騰了基層幹部。」「在『決策隨意,執行違規,整改背鍋』的困境下,少數基層幹部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法消極應對。」該文在最後引用受訪人士說法寫道,「拍拍腦門、動動嘴皮的『政令』還是少出為妙」,「事後問責不應只盯着『既幹事,又背鍋』的基層幹部,更應對隨意決策,甚至違法決策的領導幹部給予懲處。」

內蒙古某旗基層幹部認為,大量評檢幹擾了扶貧工作,呼籲少一些形式主義扶貧,多一些走村串戶服務。(視覺中國)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呂德文在一篇反思基層官僚主義的文章中寫道,「反官僚主義是對的,也是必須的。只不過,反的重點不在基層。基層在官僚體系的『命令—服從』系統中,只有服從的份,他們在工作中已經受夠了,完了還要受另一套超越官僚系統的政治話語的壓迫,這就很不合適。如果非要反基層的官僚主義,那麼,就改變他們在『命令—服從』系統中的地位,讓他們對政策制定也有點參與權,也可以反向操作,給各個實權部門打分考核。最合適的,還是讓他們有點自主性——給他們自主權,他們有權不用,那叫做『不作為』;他們有權任性,那叫做『亂作為』。」

過去幾年,中國各地安全事故頻發引發公眾廣泛關注。最近一起安全事故發生在北京,4月18日,北京長峰醫院發生火災並造成29人死亡,事故發生後,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北京亦啟動了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今次官方對湖南安全事故相關人等的頂格處理,以及報告中對於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的揭示,無疑為中國各地敲響了警鐘,接下來,如何統籌發展與安全,如何在大興調查研究的過程中查漏補缺,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題,也切實檢驗着各地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