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母職懲罰嚴重 產假增至14周 家庭崗位歧視反惡化?

撰文:曾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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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時,宣佈女性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
平機會於本年8月曾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勞動市場中普遍歧視女性,而負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女性更是處於劣勢。母職懲罰的問題在香港非常嚴重。因此,女性產假延長固然加強了對懷孕員工的保障,但同時也不禁令人懷疑,會否令勞動市場對懷孕員工的歧視進一步惡化?

之前平機會曾發表研究報告,指香港勞動市場中普遍歧視女性,而負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女性更是處於劣勢。因此,不禁令人懷疑,女性產假延長,會否令懷孕員工遭受的歧視進一步惡化?(視覺中國)

平機會今年8 月公布的「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顯示7.8%受訪僱員過去兩年曾遭受此類歧視,不少皆是女性。受訪僱員具體受到家庭崗位歧視情況如下:15%出現在招聘過程中,13.5%在離職過程中,7.8%在日常工作中。受訪僱主及僱員都同意因家庭需要而請假是形成這類歧視的主因之一。

報告還指出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會遭到受聘及升職上的限制。以金融和會計行業為例,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只有16.7%機會獲得聘用,遠比排行尾二的第二類之38.9%為低。申請管理層職位時,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的成功率遠比男性低。

在職媽媽Kelly當初為了教育一歲大的兒子,獲得優質的親子時光,即使聘請了工人,還是選擇從打滾逾十年的銀行界休息一年。她作為過來人,表示歡迎政府這次做法,但覺得六個月更切合實際需要。(受訪者提供)

凡事都是有兩面性。因此,產假從10星期增長至14星期固然是有意生育的打工女的福音,但同時不免令人悲觀懷疑,會不會加強香港職場對懷孕女性的歧視?

曾為在職媽媽的Kelly當初為了教育一歲大的兒子,以獲得優質的親子時光,因此即使聘請了工人,還是選擇從打滾逾十年的銀行界休息一年。她當時也表達過香港職場的不友善:「我覺得香港僱主比較現實,不認為照顧小朋友是離開崗位的理由。」今次訪問她對產假延長的看法,她就認為產假與照顧小朋友而離開崗位是兩回事,前者的話「視乎僱主對僱員的關懷與同理心,如果態度正面,10或14星期分別不大;如果態度保守,就算維持10星期都不會心甘情願。」

獵頭公司總經理兼資深HR專家,人稱「Son姐」的張慧敏也表達相同看法:「就算不是產假,都會有家人生病、弄傷手腳的情況,難道老闆不給你放嗎?最重要的還是看老闆的性格,有沒有同理心。如果他本來就黑心,覺得員工一放假就是『蝕底』的話,早在前四後六已經會針對你啦,不會現在多了四星期才突顯這個問題。」

產假14週是否足夠也是爭議不斷,但長了終歸是有進步!(視覺中國)

退一步來說,產假14週建議一出,兩天來爭議不斷,有人批評比起外國仍是太短,也有人指多了好過沒有。Kelly作為過來人,表示歡迎政府的做法,但覺得六個月更切合實際需要。相反,資深HR顧問,亦為恒生管理學院企管發展中心總監的郭美德Joanna卻認為14週十分足夠:「美國在一眾已發展地區中待遇最低,只有12週無薪產假,相比之下香港已經很好。」

那麼打工仔女可以怎樣找出老闆對產假的看法呢?難道見工時就問定「我將來想生小朋友……」嗎?Son姐即時用連續三個「不」來強調:「不好!不可以!不需要!」她指,原來打工仔的生育計劃、婚姻狀況皆屬於私隱,無必要提,僱主也無權過問,否則就會觸犯家庭崗位或性別歧視條例,「除咗畀張身份證佢睇吓,其他都唔使透露。」既然已有法律保障,那麼打工仔女便不要傻傻地說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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