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平等】香港職場母職懲罰嚴重 家庭崗位歧視定義模糊
平機會日前公布的「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結果顯示7.8%受訪僱員過去兩年曾遭受此類歧視,不少皆是女性。
同時,研究還讓僱主對求職者進行實驗性評估,平均分及受聘機會的結果顯示,香港勞動市場中普遍歧視女性,而負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女性更是處於劣勢。母職懲罰的問題在香港非常嚴重。
有沒有照顧家庭的需要,原來會對不同性別打工仔造成受聘及升職上的影響,為了找出箇中關係,研究小組進行了僱主的半實驗探索性調查。小組準備了六類求職者的虛擬CV,僱主需要作出能力、承諾度、晉升可能性及是否聘用上給予評分。
1. 無家庭崗位的男性
2. 無家庭出崗位的女性
3. 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父親
4. 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
5. 需要照顧年長父母的男性
6. 需要照顧年長父母的女性
同時,為了方便分析,又把場景限定為四個行業:金融會計、公共服務、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業與資訊、通訊及運輸業。
結果顯示,在能力評估上,雖然僱主對六類求職者的評估都差不多,但在承諾度、晉升可能性及是否聘用上,第一、第二及第四類求職者的評分均最低。以金融和會計行業為例,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只有16.7%機會獲得聘用,遠比排行尾二的第二類之38.9%為低。申請管理層職位時,女性的機會均最低,第二及第四類分別只有36.4%與36.1%的成功率。
家庭崗位歧視定義模糊
此外,眾多受訪者的面對困難是定義模糊。何謂合理對待?何理歧視?報告中撰錄了一些受訪者想法以作分享:
若我對一位母親說,由於您有兩位子女在家,您應考慮您是否考慮這份工作。這是歧視嗎?或僅是出於善意的提醒?
「人事部問我你結了婚沒有,你有沒有小朋友。我不知道是否因為我回答了這兩個問題,我就得不到這份工作;但是其實他們是不可以問這兩條問題的。」
這實際上取決於僱員的價值。我有一名僱員,表現非常出色。她需要照顧她剛出生的小孩,正考慮辭職。然後,我向她提議僱用一名家庭僱工,公司會提供一些補貼,例如為她每月支付3000港元。如果她的表現沒有那麼好,我可能會直接讓她辭職。
為甚麼女性會成為弱勢群體呢?研究指出華人社會對於母親的文化建構及「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是重要原因。
香港畢竟是一個華人社會。女性往往版要求照顧小朋友;很少會聽到男士因要照顧小朋友要提早下班;多數是由太太和媽媽負責。
在我看來,人們選擇母親,且應該為選擇負責。大概提前計劃,如做兼職工作或某些職位。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博士說:「在香港職場,對母親身份的懲罰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同時家庭崗位歧視往往與性別歧視相互交織。值得注意的是,在職母親並不支持有關家庭照顧假期的政策,因為它會強化對於母親的性別定型觀念,認為母親不能為事業發展投入更多的精力。高質素且可負擔的日間照顧中心和課餘托管服務,以及鼓勵男性在照顧家庭方面擔當更多的責任,將會是理想的方式,以協助在職母親平衡家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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