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漢駕電動滑板車載童穿梭惹議 警主動調查拘69歲男涉五宗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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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日前流傳車cam片段,可見一名男子孭著書包駕駛電動滑板車,載着一名身穿校服的小童,在油麻地馬路上風馳電掣,更在途人過馬路期間穿插,惹來網民抨擊。警方今日(14日)表示, 非常重視案件並主動調查,今早在油麻地廣東道拘捕一名69歲本地男子,他涉「無牌駕駛」等五宗罪被捕,獲准保釋候查。

一名男子背著書包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身前載著一名身穿校服的小童。(YouTube 車CAM特警片段截圖)

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載着一名女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行駛,並涉嫌違反交通標誌駛入窩打老道。

警方非常重視案件,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主動展開深入調查,今日上午約7時40分,在油麻地廣東道拘捕一名6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規則,以免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關車cam片段可見,周三(9日)下午3時許,涉案男子孭着書包駕駛電動滑板車,載着一名身穿校服的小童,兩人一車在油麻地馬路上風馳電掣,無視路面交通狀況,又在途人過馬路期間穿插,在車水馬龍的窩打老道與新填地街的十字路口,高速右轉,最後逆線轉入上海街。有網民指男子為慣犯,每日都接載小童經過以上路段,直斥行為不要得,對路面使用者構成危險。片中目擊者更批評相關行為「教壞細路‥‥‥好危險啊!」

今年5月,一名女子涉駕電動單車載着兩名小童,在上水清曉路行人路上行駛,涉7宗罪被捕。(警方提供)

多次有人駕電動工具接載小童 涉多宗罪名被捕

過往亦曾經發生有家長用電動單車載小童上學,最終被警方以涉嫌多宗罪拘捕。今年5月中旬,網上流傳一張相片,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載着一男一女小童,在上水清曉路行人路行駛。警方其後以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8歲的兒童乘客」等7罪,拘捕涉事女子。

同月,另一女子涉在天水圍天瑞路駕電動單車接載3名幼童及多袋物品,在馬路穿梭,同樣被捕,除涉及上述7項罪名外,同時涉嫌「危險駕駛」。

▼5月女子天水圍駕電動單車接載3童穿梭馬路▼

警方檢獲涉案懷疑電動單車。(警方提供)
電動單車其後緩緩橫過燈位的行人路輔助線,當時路上仍車來車往,情況驚險。(facebook / 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警方早前已指出,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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