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從英國入口18本羊村繪本 官斥明理人均知該書煽動 判囚4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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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早前用公司地址收取18本被指涉煽動言論的《羊村》刊物,從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被控以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被告承認控罪,求情稱書籍數量少,屬「自用」性質,他被捕後亦有參加「國家安全日」以了解國家安全。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判刑時指,任何明理的人都知道該書屬煽動,被告明知故犯下,更夥同他人從英國輸入物品,變相助長及鼓勵海外者繼續製作,令危害國安訊息散播,判被告入獄4個月。
被告梁俱銘(38 歲,文員),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第 10(1)(d) 條的「輸入煽動刊物」罪,指他於今年 3 月 7 日,在香港連同別名「Pan Choi」及「John Choi」的蔡榮達,輸入 18 本煽動刊物,分別為 6 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以及《羊村日報》的書,每書各 3 本,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
求情稱協助上司收取書本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本案涉及煽動刊物相對少,形容只屬「自用」,沒證據證明被告涉分發,他的角色亦相對輕微,參與程度低,只是協助上司收取書本,並非書本擁有人。被告被捕後並主動參與「國家安全日」認識國家安全,望法庭考慮屬單一事件予以輕判。
官斥被告明知故犯
蘇官指涉案繪本以兒童為對象,以社會事件為骨幹,用羊及狼比喻特區政府和中央,旨在抹黑、醜化中央邪惡橫蠻和侵略性,情節充斥歪曲觀念及不盡不實的訊息,意圖向心智未成熟的小童散播對中央政府的仇恨。法官又指,任何明理的人都知道該書本屬煽動,被告明知故犯下,並從英國入口,變相助長及鼓勵海外人士繼續散播危害國安的訊息。
案件編號:WKCC3796/2023
羊村繪本早被指帶煽動內容。(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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