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 控方指煽動罪毋須證意圖 只要知刊物內容便可定罪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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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言語治療師總會主要5成員,被指透過3本兒童繪本涉嫌發布煽動藐視港府訊息案續審,控方今(18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指涉案3本繪本的內容,包括反中國、歧視新移民等,行為嚴重損害一國兩制。控方又指,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的意圖,只須證明各他們知悉涉發布刊物具煽動意圖,便可裁定他們有罪。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稱,2019年2月,政府計劃修定〈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卻引起反送中運動,後來卻升級為暴力事件,最終導致《香港國安法》的頒布。立法保護國家安全為政府憲制責任,惟《基本法》23條自回歸以來,一直未能立法,故如今只能以煽動罪向5名被告提控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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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知內容具煽動意圖便可定罪

伍續稱,控方無須證明5名被告本身具有煽動意圖,只須證明涉案刊物有煽動意圖,而他們亦知悉刊物內容為何,例如一名學生被要求派發港獨傳單,即使他沒有煽動港獨的立場,只要他明白傳單的內容含港獨內容,已足以裁定該學生有罪;相反若派發該些傳單的人士不會中文,根本看不明白傳單上的中文字,則可判無罪。

外國案例不適用於本案

至於辯方在書面陳詞中援引的外國案例,伍指該些案件與香港的歷史、文化及背景不相同,故不適用於本案。案件周三(20日)續。

5名被告:黎雯齡(26歲,主席)、楊逸意(27歲,副主席)的案件,伍巧怡(28歲,理事)、陳源森(25歲,理事)及方梓皓(26歲,理事)。眾被告同被指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和黃凱晴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活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誘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 8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