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被指含煽動言論 5人涉曾參與刊印及發布 全部罪成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已被政府撤銷註冊)被指發布3本內容涉煽動的兒童繪本,工會的正、副主席及理事等5人,被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控方指她們透過繪本把中國描繪為殘暴獨裁的國家,將內地人描述為自私、不文明的民族,會來港吞噬資源及文化、傳播疫情,從而宣揚分離主義及背叛國家。5人卻否認指控,並爭議控罪干擾言論自由,有違憲之嫌。案件今(7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郭偉健裁定5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把案押後至9月10日作求情及判刑。郭官在裁決重申,為保障國家安全,在言論及出版等自由權利上施加限制實屬必要。
5名被告:黎雯齡(26歲,主席)、楊逸意(27歲,副主席),伍巧怡(28歲,理事)、陳源森(25歲,理事)及方梓皓(26歲,理事),同被指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串謀和黃凱晴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活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誘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保障國家安全施加限制屬必要
法官郭偉健在裁決指出,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在《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 10條,即有關言論及出版自由的權利上施加限制,實屬必要,而爲達致保障國家安全和維持公共秩序的目的,他認為有關限制並未有超出所需的標準,亦沒有規限言論出版等自由的權利,亦没有跡象顯示有關限制與社會利益未能取得平衡,故裁定控罪合憲,辯方所提的質疑並不成立。
眾被告用公會推動政治主張
案情指,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於2019年11月成立,5名被告均為委員及理事。控方指總工會是眾被告推動其「敦促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等政治主張的工具或平台,以專業職工會之名傳布政治宣傳或訊息,得以把該政治主張包裝成合法而具說服力,若被告只是無名個人或孤身示威者根本不會有此力量。
繪本旨在向讀者滲透煽動意識
提及涉案繪本,控方指眾被告以「羊群」及「狼群」分別代表香港及內地,以「反送中運動」作為創作背景。黎等人為繪本作宣傳時,曾表示繪本旨在逐步向兒童及成人讀者滲透煽動意識形態和荼毒他們的思想。
教育讀者不做中國人
控方認為,三本繪本的累積效應是影響或教育讀者不做中國人和不持國家觀念,實際上向讀者灌輸分離主義、部族主義及背叛國家,導致喪失國家認同感,損害中國主權及領士完整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長遠穩定。
《守護者》講述獨裁者吞噬本地資源
首本繪本《守護者》宣揚分離主義,把中國描繪為一個由殘暴獨裁者統治的監控國家,其部份國民來港吞噬本地資源、消滅本土語言及文化。繪本亦頌揚暴徒為勇士,指他們的英勇行為令惡法撤回。
《十二勇士》講述12逃對抗政權遭打壓
第二本《十二勇士》則講述 12 名逃犯為對抗政權的勇士,但被迫離開家園,遭中國政府打壓、檢控及不合法拘留和剝奪個人自由。及後香港市民用盡一切方法拯救逃犯,包括向「其他動物」求助,即呼籲大家把對當權者的「抗爭」帶到國際舞台。
《清道夫》描述內地人自私不衞生
第三本《清道夫》則把內地人描述為自私、不文明及不衞生的民族,將疫症傳播的責任歸咎內地人,加劇內地與香港的衝突。繪本亦提議香港市民必須發動全城罷工,以迫使港政府對內地全面封關 。
辯方指繪本只反映被告對社會事件的看法
主控官在結案陳詞時強調,控方無須證明被告本身具有煽動意圖,只須證明涉案刊物有煽動意圖,他們亦知悉刊物內容為何,便可入罪。辯方卻指,涉案繪本只是反映眾被告對社會事件的批評及看法,既沒有煽動性,也不構成犯罪。
官指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
郭官指出,三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煽動意圖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所產生的效果。沒有爭議的是,這三本繪本均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刊物,有直接證據證明該總工會理事會的所有理事,均有參與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複製該三冊繪本,而5名被告均為總工會第一屆理事會的理事,故裁定各被告人均具煽動意圖發布繪本。
5被告明知繪本內容仍發布
郭官續指,由於5名被告均曾於2020年6月 4日至 2021年7月22 日期間,明知已刊印或將會刊印的繪本屬有煽動意圖的刊物,仍達成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三本繪本的協議,郭官裁定他們意圖將該協議付諸實行,而在執行該協議期間,首三本繪本已經發布,繪本四亦在製備中。因此,5名被告之間的串謀行爲毫無疑問在其被捕前仍未結束,故裁定他們全部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85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