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成員王浩鏘 涉發《羊村2.0》下載網址 被控煽動罪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前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成員王浩鏘,涉在社交平台轉載刊物《羊村2.0》繪本下載網址,揚言「Catch Me if You Can」,及發布仇恨言論和宣揚港獨,被國安處起訴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王今(6日)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暫准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2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申請保釋,期間還柙看管。
被告王浩鏘(24歲,無業),被控於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和Facebook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93/2023
羊村繪本案|5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 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囚19月羊村繪本被指含煽動言論 5人涉曾參與刊印及發布 全部罪成羊村繪本案 控方指煽動罪毋須證意圖 只要知刊物內容便可定罪羊村繪本案|質疑國安法保釋條文不適用 女被告上訴至終院被拒羊村繪本案|辯方爭議是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法庭下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