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沙龍】原居民︰城市人不諒解、政府「諗縮數」,難解丁權死結
「原居民」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身份,但這身份在非原居民眼中的形象,似乎已被某些土豪劣紳「騎劫」,毋怪乎有原居民自嘲為「原罪民」。然而,原居民是否就是「不學無術」、「財大氣粗」的同義詞?早前《香港01》邀請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和本身是沙頭角原居民的中大歷史系碩士研究生鄭世亮參與「01沙龍」,討論丁權問題,正好讓我們有機會聽到另一種原居民論述。
李永達做過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和房委會委員,其後又成立了智庫「土地監察」,是土地、房屋議題的老手,說起丁屋政策,自然侃侃而談。現時法庭正在處理丁權司法覆核案,有指丁權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李永達即場當起「權威」作反駁,「當年我是《基本法》諮詢委員,Martin(李柱銘)是起草委員。關於原居民建丁屋(的權利),在諮委會的討論中,雖然民主派是少數,但我們是不同意(寫進《基本法》)的。Martin也說他們在草委會中不同意。」
鄭世亮:原居民與非原居民之間互不理解
不過,丁屋政策有無法理依據是一回事,它是否對社會有益又是另一回事。問及鄭世亮關於丁屋政策的合理性,他雖沒正面回應,言談間卻流露出他的關注點——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之間缺乏理解,遑論諒解。據鄭世亮的個人觀察,丁權涉及「土地」這稀少資源,非原居民自然不滿原居民有此權利;但反過來看,原居民也覺得非原居民不理解他們的境況,「(有些原居民會覺得)為何你們(非原居民)可以這麼『爽』,新市鎮一建成就有水有電,我們居住的地方卻偏僻得可憐,可有想像過2000年代的圍村還會因颱風而停電?你們城市人可以在假日走進(郊區)來遊山玩水,但我們卻不能享受城市化的好處,連化糞池也要自己興建」。
縱使我們未必認同鄭世亮所言能將丁權合理化,但丁權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對於另一陣營所持理據缺少認識,也是事實——試問有多少人能夠清楚說出丁屋政策的內容、原意(政策原意就是為了改善新界鄉民的居住環境)、法理依據和影響?缺乏這些認知,一切關於丁權問題的討論,只會流於「口水戰」。
李永達︰「丁屋、居屋合建」是可行方案
我們都知道,土地有限而男丁無限,丁屋政策始終不具可持續性。先不論郭卓堅提出的司法覆核判決如何,政府還是要審視丁屋政策的問題。李永達指早在九七之前,政府官員和民間組織均曾考慮過不同類型的解決方案,「1994、1995年便有人思考如何終止丁屋政策,一是不寫進《基本法》,二是在2047年『截龍』,三是(向原居民)『買斷』丁權。我們計過數,不是很貴,2,000多億元而已。收回丁權後,將鄉村式用地(按︰專門用來興建丁屋的土地)賣出,能收回4,000億元!」
不過,李永達自言現在較以前務實,「你叫劉業強主席和其他原居民放棄丁權?睬你都傻啦」,而最能得到各方接受的,應是「向上發展」方案,「在鄉村或用地建一種樓,下面做丁屋,上面做居屋,大家(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也有『著數』」。
預留丁屋用地 竟是政府陰謀?
鄭世亮也指原居民是理性的,知道「地有限而丁無限」所帶來的困境,因此同意政府必須找出一個具可持續性的新方案,取代現行政策,但關鍵是政府要有誠意,「政府最值得批評的,就是『諗縮數』,不願意付出(經濟和政治)成本,去解決核心問題」。鄭世亮也不忘意味深長地提醒大家,在丁屋問題上,政府才是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的「共同敵人」。他認為政府是全香港最大的地主,將900公頃土地預留作鄉村式發展用地,只是為了找個理由囤積土地,方便未來規劃,「(預留大量丁屋用地)是政府的騙局,讓人以為土地都要預留給原居民。(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爭吵,)最開心就是政府,你們『打飽佢』,沒人理政府」。
鄭世亮的「陰謀論」是否可信,自是見仁見智,但他的確提醒了我們,解鈴還須繫鈴人,要解決丁權問題,焦點應放在政府身上,而不是原居民——尤其是他這類沒權沒勢、有丁權也沒錢建屋的普通原居民。
林鄭月娥任職發展局局長之時,尚能向鄉議局提出2029年截龍方案(指2029年後出生的原居民不再享有丁權,因為他們18歲時已是2048年,如此可避免觸碰「五十年不變」的原則),以試水溫;現在她已是特首,卻未知有沒有政治膽識,再碰丁權這個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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