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售賣丁屋權案 八旬發展商准保釋等候上訴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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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沙田原居民收取230萬元賣丁權費,串謀發展商詐騙地政總署,令發展商可「套丁」於沙田農地興建價值近2億元的丁屋項目圖利,12人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入獄2年半至3年。涉案的丁屋發展商今申請保釋候上訴,並獲准以5萬元現金、以及不得離開香港等條件保釋外出。
上訴人李欽培(81歲),康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亦是案中的丁屋發展商,他因涉串謀賣丁權,被判囚3年,今日在控方無反對下,法官批准李的保釋候上訴。
11名原居民早前已獲保釋等候上訴
另外同案中的11名村民包括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年齡31至79歲)早前亦獲准保釋候上訴。他們在原審時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除了温貴麟和鄭興因年邁被判囚2年半外,其餘9人則囚2年10個月。
案情指,11名村民和本案上訴人李欽培被指連同他人詐騙地政總署,隱瞞原居民已經出售丁權,並且訛稱自己是沙田大輋村農地地主,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另外,李欽培涉向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區議員莫錦貴提供160萬元作為介紹男丁的報酬則脫罪。最終涉案丁屋項目並無落實。
案件編號: CACC 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