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否認曾指示報道要包括制裁中港 指張劍虹虛構證供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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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四天自辯。他指,因《蘋果》英文版版位所限,加上要符合《蘋果》的價值觀,因此曾表示英文版不需就不同陣營作平衡報道,只需集中報道「黃」的批判觀點。他又指,沒有向時任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給予編採指示,英文版內容要包括外國制裁中港,重申只曾指示要報道中國的負面新聞,直指張虛構證供。

黎智英繼續以英文作供。

望《蘋果》英文版可成為另一選擇

黎智英今早繼續講及成立《蘋果》英文版,望打破《南華早報》在英文報章的壟斷,庭上播放一段錄音。黎在錄音中稱,英文版應集中報道中國反對派、維權新聞等,又稱《南華早報》是「大宣傳」,望《蘋果》英文版可成為《南早》以外的另一選擇。

澄清「黃」是指較批判中港政府

此外,黎在WhatsApp訊息中表示英文版不需就不同陣營,作平衡報道,只需集中報道「黃」的觀點。黎庭上解釋,因版位所限,同時揀選新聞亦需符合《蘋果》的價值觀。他承認,英文版不報道中國的正面新聞,因《南早》已有報道。法官李素蘭問,「黃」的觀點是否反中國和反政府,黎起初稱是,但隨即指不會稱「黃」即是反中國和反政府,澄清是較批判中國,以及中港政府。

若知違法不會作出報道

黎續解釋,當時因疫情而產生對中國的負面情緒,因此想透過報道中國的負面新聞,讓外間可以在疫情時保護自己。黎又指,平衝各方的觀點不等於可信,報道真相才是可信。他又指,若知道屬違法,不會作出報道,強調當時報道都是依法行事。

張劍虹(圖)曾供稱黎智英曾下編採指示,要報道逆權、抗爭及制裁的新聞。(資料圖片)

不會與張劍虹討論制裁中共的話題

他又強調,推出英文版是想外國讀者替香港發聲,當地的政要會聆聽他們,從而支持港人爭取自由。就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黎曾表示《國安法》較預計的還要嚴重,會要求美國制裁中共,黎稱他沒有理由會張和討論此事,又指即使向張談及,也只會講希望美國做些事情,阻止《國安法》在港生效。

否認曾下指示要報道逆權抗爭和制裁

此外,張供稱黎就英文版的編採指示,是要包括逆權、抗爭和制裁。黎稱他只講及負面新聞,但從沒有提及制裁,直指張虛構證供。

2020年5月,黎智英開設Twitter帳戶。

開設Twitter帳戶想讓外界知香港情況

此外,黎亦講及開設Twitter(現稱X)帳戶,其帳戶由筆名「利世民」的專欄作家李兆富管理。他透露認識李多年,李是黎的徒弟(Mentee)。李會替他在帖文中,加上hashtag(主題標籤)、追蹤其他帳戶。黎否認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供稱,開設Twitter帳戶以加強其個人影響力,強調是想讓外界得知香港的情況。

沒有在飯盒會給予編採指示

黎續講及因公司虧蝕,遂於2018年重返公司管理層。他透露,當時員工擔心公司會倒閉,士氣非常差。黎於同年10月起,召開「飯盒會」和中高層員工會面,他沒有在「飯盒會」給予編採指示。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案控方案情撮要

1.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

2. 蘋果日報高層證供

3. 李宇軒與陳梓華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