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何兆東與妻涉受賄114萬 何准以120萬保釋 押後至10.31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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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警隊「明日之星」的總督察何兆東,涉嫌與其妻在3年前起,收受一名襲擊案商人逾114萬元現金及財物,並多次優待該商人及向他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兩夫婦因而被廉署控以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6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押後至10月31日,以讓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蘇官把何兆東原本的5萬元保釋增至120萬元,其妻則准以原有的2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何兆東被指是警隊的明日之星。(陳浩然攝)
何兆東及其妻的案件今在東區法院提堂。(林幸言攝)
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到灣仔區域法院處理。

何被指收100萬現金及14萬禮物

男被告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被控2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何於2021年8月26日、同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從商人曲海鵬接受共逾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和其他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出優待曲海鵬的作為;並於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間,向曲海鵬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以及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優待曲或他的朋友。

何妻被控協助及教唆罪名

女被告何姸穎(36歲),是何的妻子,報稱家庭主婦,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她於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接受上述利益中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而優待曲海鵬。

控方透露,案中證物包括電話記錄、禮物實物及警方文件等。

案件編號:ESCC233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