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一夜3度非禮女警 事主被拉入殘廁強吻摸胸及口交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警司陸振中與下屬到聯和墟晚飯時,涉嫌3度在殘廁非禮一名女警,他否認非禮、傷人等7罪,今(12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女事主是被告下屬,她供稱當日上班時被告以歡送調職同事為由,提議眾人一同晚飯,她指各人都不願去但又不敢拒絕。晚飯時,被告要她喝酒兼要「杯杯清」,她短時間內喝了約6杯啤酒後感不適,她稱遭被告一再拉入殘則侵犯,包括強吻、摸胸及口交,女事主稱她感到難受,提到被告一再拍醒她及叫她去廁所時,更一度嚎哭說:「我都話我唔想去廁所…….我唔去呀……」法官見狀即提早上午休庭。

被告並涉傷人及危險駕駛

被告陸振中,43歲,案發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被控3項非禮、1項危險駕駛、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和滿街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猥褻侵犯女子X。

此外,他又被控於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一鳴路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襲擊X,令她造成身體傷害;及意圖導致男子蔡文浩身體受傷,和襲擊男子賴文顯。

被告陸振中否認非禮、傷人及危險駕駛等7罪。(資料圖片)
被告陸振中被指與下屬在聯和墟熟食中心晚飯時,涉嫌3度非禮一名女下屬。(資料圖片)
被告陸振中否認非禮等7罪在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建議晚飯各人都不想去

X今在屏風後作供,她稱案發時為被告的下屬。2022年6月22日,被告上班時提議晚膳,以歡送即將調職的總督察黃燦熊。X指,由於被告的提議事出突然,她問黃時,各人都不想去,但又不敢拒絶。

短時間內飲了6杯啤酒

同日晚上,X、黃、被告,以及兩名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到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一間食肆,眾人點了啤酒,X只飲一、兩口便不想再飲,被告卻要她「杯杯清」,她因此在短時間內飲了6杯啤酒,感到暈眩和不適,曾嘔吐大作,趴在枱上休息。X其後到女廁,被告一度把她拉入傷殘人士廁所,X隨即離開,到女廁如廁。

離開女廁時遭被告拉入殘廁

她離開女廁時,被告在女廁外,再把她推入殘廁,被告並鎖上門後,攬住X和吻她,又隔衣摸她的胸和私處。被告想脫去X的牛仔褲,但遭X阻止。

被迫口交後覺好難受

被告又把X移至廁板上,讓她坐著,並用手按著她的頭,至被告的下半身,被告掏出其下體,迫X替他口交。她替被告口交數分鐘,被告未有射精。X形容:「好難受。」又稱被非禮時有表示:「唔好。」

遭被告拍醒要她再去廁所

被告非禮她後,兩人返回食肆,X繼續趴在枱上。被告拍醒X,再著她到廁所。她指當時仍感暈眩無力,被告扶她到殘廁,她再遭被告以同樣手法非禮。

他們之後再返回食肆,X指被告再拍醒並著她再到廁所。X說至此突嚎哭說:「我都話我唔想去廁所…….佢哋聽到都話聽唔到,我唔去呀……」X指,第三次遭被告帶入殘廁後,遭對方以相同手法非禮,包括強吻她,隔衣摸她旳胸和私處,和迫她口交。

被告陸振中除了被指非禮女下屬X,亦被指在另一個晚上襲擊X及兩名男督察。(朱棨新攝)

晚膳後有含淚告知當時男友

晚膳後,X告知當時男友遭被告非禮。庭上問及,她如何把事件告當時告知男友,X激動地說:「好唔開心咁講,想喊….含住泡眼淚。」她又稱不想當時男友擔心。法官追問下,X稱當時只是口述,沒有示範動作。

自覺無人證物證無報警

她翌日致電另一名同僚,把事件知告對方。惟她指沒有人證和物證,不會有人相信她,因此沒有報警,同時,她的職級低於被告,其他人亦覺得被告對她不同,因此沒有向他人求助。X稱當時男友勸她辭職,但她不想,最終忍氣吞聲。

染新冠被告突上門送防疫物資

其後,X感染新冠肺炎,並通知被告。翌日,被告突然致電X稱,會為X帶來防疫物資,已到她的住所。由於她從沒有向被告透露其地址,X對被告突然出現感大驚,她為打發被告,遂接過防疫物資。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