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涉向賣淫女主腦通水 官指現代男女出軌屬等閒 裁男警罪脫
已婚男警被指向賣淫集團女主腦通風報信,並在女方被捕後丟掉他用來與女方通訊的電話,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男警直認好色,指女方只是其性伴侶,雙方沒過問對方背景及身份,後來女方提出「斬纜」,他便棄掉兩人通訊的手機。案件今(19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裁決,法官林嘉欣指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男警沒過問關於女方的事,似乎是「遊戲規則」,男警作為有婦之夫,為免小三纏身,沒披露其警員身份亦合理,信男警或不知女方涉賣淫集團,不知其手機對警方調查有價值,故裁定他罪脫。
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沒有過問太多關於對方的事,似乎是「遊戲規則」。
男被告呂偉霖(47歲,高級警員),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女被告孟凡月(34歲),被控2項依靠他人賣淫為生、2項使用他人身分證及1項非法入境罪,她承認所有控罪,早前被判囚36個月。
呂稱只會用鬼電話與孟聯絡
控方案情指,呂案發時與孟發展性關係已有1年多,孟因其賣淫集團被搗破而被捕。呂被捕後承認擁有兩部電話,包括一部「鬼電話」。他只會用「鬼電話」與孟通訊,事發時因認為孟欲「斬纜」,呂便丟掉其「鬼電話」,他強調不知道孟屬非法入境者及賣淫集團,亦沒向對方披露他的警員身份。
沒證據顯示呂知孟身份及工作
法官裁決時指,案中沒有證據證明呂知道孟的身份及工作,雖然以呂在警隊的年資及經驗,沒有理由不會懷疑孟的身份,因為一般香港居民不會以酒店為家,更不會經常搬酒店,但呂的說法並非完全不可信。
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屬等閒
法官強調不在本案作任何家庭、倫理、道德判斷,但提到「現代中年男女各自出軌實屬等閒」,呂坦承與孟交往純粹是因他好色,正因如此,呂沒有過問太多關於孟的事,似乎是「遊戲規則」;呂作為一名有婦之夫,為免小三纏身,沒有向孟披露背景,也是合情合理。
呂丟棄電話以免姦情暴露屬合理
法官續指,呂沒有懷疑孟是非法入境者及賣淫集團主腦可能屬實,兩人之間的通訊或者只是甜言蜜語,以呂的主觀角度來看,當孟提出終止關係時,他丟掉「鬼電話」以免姦情敗露,也是合情合理;控方亦無法證明,呂事先知道「鬼電話」內的資訊會對警方調查有證據價值。
案發時駐守特遺隊或未能提供資訊
此外,呂案發時駐守尖沙咀特遣隊,主要負責處理搶劫等案,若要參與掃黃行動,也只是輔助角色,沒有證據顯示他案發時曾經取得尖沙咀警區掃黃行動的資料,故有理由相信他沒有能力向孟通風報信。
行動後仍公然出入酒店
法官提到呂案發前一週,有可能看過警方在尖沙咀的掃黃行動,若呂懷疑孟的賣淫集團參與其中,不會有膽量在數天後仍公然在銅鑼灣酒店內與孟出雙入對,因此推斷當時呂或不知道孟的集團已經出事,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2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