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上月強姦21歲女子 控方要求禁報事主與被告關係 案押後訊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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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男警涉嫌在今年6月在一住所單位內強姦一名21歲女子,該女子日前報案,男警今早(19日)在粉嶺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要求下令禁止報道事主資料,包括她與被告的關係及案發地點等,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提訊,被告要求保釋被拒,被告要求下周五到庭作保釋覆核。
被告程朗(24歲),警員。據悉駐守於大埔警區。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被告身型健碩,穿深藍色長袖恤衫及深色長褲應訊。
控方稱鑑於本案性質及背影,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除事主的姓名、地址,亦包括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裁判官批准其申請。
據悉,女事主前日報案,稱在一個住宅單位內疑被一名男子強姦。警方同日在大埔區拘捕被告,被告是一名警員。
案件編號:FLCC 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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