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十三|李宇軒曾商流亡政府 參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在第52至58日的審訊,繼續由「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他早前作供透露團隊2019年成立後,曾數次眾籌集資在各地媒體登報,後來轉型作國際遊說,並曾到美、日及歐洲等地訪問。他他有份協助「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因為他仍留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被踢出眾籌,亦在《國安法》生效後討論過成立流亡政府。他亦有供述計劃偷渡到台灣在內地海域被捕的經過。
李宇軒又稱有聽過陳梓華提及其勇武小隊,曾稱以色列軍會幫忙訓練其小隊,但他不知陳是否認真。李宇軒又稱從來無與黎智英見面或聯絡過,又相信在《國安法》生效前,參與登報、眾籌、國際遊說均全部合法。
此外,4月12日第59日審訊,第五位證人陳梓華開始作供,提及他為G20全球登報計劃,他為找資金輾轉接觸到黎的經過。
審訊第52天 李宇軒被踢出第四次眾籌
李宇軒繼續講述其「日本線」的遊說工作,並稱他與同行的隊員原想向日本議員提出一份他們草擬的草案,但原來日方的議員亦已準備好另一份人權法案,他聽後認為對方的法案更好,最後被「反遊說」下,同意支持對方的方案,前學民思潮的成員周庭,亦有拍片表示支持。
李又提到2020年5月發現之前眾籌的錢所剩無幾,他與「攬炒巴」劉祖廸等商討後,決定作第四次眾籌,即「重光計劃」。然而當時有消息指香港即將定立《國安法》,加上在美已成立「The Project Hong Kong」這信託基金,團隊不想由身在香港的人「hold住啲錢」,以免資金被凍結,李形容他因而被「踢走」,亦自始不再負責眾籌工作。
審訊第53天 對國安法立法 李宇軒認為制裁威力最大
李宇軒供稱,他在2020年6月協助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成立一個名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組織。他們後來又成立了一個TG群組,組內有重光團隊的成員及裴,他們曾就國安法的推出應作何種回應作討論,李提到他認為以國際壓力迫北京放棄就國安法立法可能性低,他並提出《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指這法案提到會從個人層面或國家經濟層面作出制裁,李認為這方案可行性較高,且威力最大。
李又提到他得知國安法將會立法後,曾和陳梓華討論是否要離開香港,當時「重光團隊」成員Shirely Ho建議他到美國一人權組織工作,惟他與陳討論後未有答應,又稱他當時較傾向替在英的裴倫德工作。
審訊第54天 李宇軒強調首要目標是要建立香港
控方提及2020年6月下旬,即國安法生效前數天,李宇軒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互通訊息討論,期間裴曾提到打倒中共,香港才會獲得解放,李不同意,認為首要目的是要建立香港,其次才是打倒中共。言談中李又承認香港會受到牽連,但認為港人願意扮演這角色。李在庭上解釋,他當時的意思是,在地緣政治的局勢下,香港會受到傷害,但認為港人樂於參與其中,並達致「攬炒」。此外,李亦提到裴的觀點是要改變中共,但他的著眼點只是香港。
聆訊第55天 黃台仰羅冠聰出席IPAC聯盟會議
李宇軒提到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創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2020年8月有再開會議,當時流亡海外的黃台仰及羅冠聰都有出度,他們並有講及香港在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與會者亦有討論對策,包括遊說在港的英國法官辭任,及減少對中國的依賴等。
此外,李宇軒亦被問到一些他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互通的訊息,當時他們有談到若李「浮上枱面」,身邊所有人會被「照肺」。
李又承認其電腦內有擬發給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的外交和司法部的信件,內容是要求該些國家終止與香港的引導協議。李稱該些信件由其團隊或裴提供,但他沒有參與處理。
審訊第56天 曾討論成立流亡政府 考慮過找梁頌恆等人
李宇軒在第13天作供時,提及他在《國安法》生效後,他與同案被告陳梓華續在社交軟件Telegram討論形勢,他們覺得當時在樽頸位,重光團隊要轉型,並想到要找個「枱面人」,即會露面的人,組織流亡政府,繼續進行國際遊說工作,因為若繼續由匿名的「枱底人」成立,其他人不會認真看待。他們又討論過多名可以當「枱面人」的人選,包括前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僱員鄭文傑、港大《學苑》前總編咡梁繼平,及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等,最終未有結論。
此外,黎智英被捕當天早上,李仍與陳討論黎被捕等事。主控官問李有否預算會干犯國安法,李回答稱無論是否違反《國安法》,政權都會拘捕他。李在黎被捕當日的下午,亦被拘捕。
審訊第57天 李宇軒接受盤問認未有見過黎智英
李宇軒開始接受辯方盤問,他承認從沒有和黎智英見面,亦沒有和黎有任何對話或訊息對話。至於黎的助手Mark Simon,則只見過一次面。兩人曾在WhatsApp群組對話,但當時只講及和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見面的事。他不曾向Mark Simon講及制裁中港,對方也沒有向他作任何指示。
李又指重光團隊屬草根組織,又「無大台」,法官李運騰不禁問到,李只有廿來歲,卻有300萬儲蓄,質疑這是否仍是「草根」,李回應稱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審訊第58天 李宇軒認為繼續遊說與否都會被捕
李宇軒在接受辯方盤問時稱,他在《國安法》生效前進行國際遊說工作,當時相信其工作合法。至《國安法》於2020年年中生效後,比他想象中差,並認為當局會以寬鬆的方式詮譯法例,以「搬龍門」,以此法例控告政敵。他又認為他已被政權視為政敵,無論是否繼續其遊說工作,都會被拘捕和檢控,因此決定繼續其遊說工作,包括取消司法互助協議。
曾聽陳梓華提及勇武小隊
李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又稱,他不知同案被告陳梓華是否帶領勇武小隊,但曾聽陳提過,需要成立軍隊,並會由陳和其他勇武成員成立,又稱以色列軍隊會幫手訓練勇武小隊,但李稱不知陳當時是否認真。另外,2019年12底大埔發生開槍事件後,李曾聽到陳說:「X,做乜咁快玩槍啊。」李因而認為陳或與勇武小隊有關。
原到台後跟捷克代表飛機赴歐
此外,李亦提到他被捕後,有人安排他乘船到台灣,當時有捷克代表到台灣訪問,原計劃是,若他能成功到台,便會上該些代表的飛機到歐洲,他再想辦法到倫敦。惟他潛台途中已於中國水域被捕。
審訊第59天 陳梓華指為全球登報找資金輾轉聯絡上黎智英
陳梓華開始出庭作供,他稱2019年6月在群組得知G20全球登報計劃遇上資金問題,組內有人建議找黎智英,並有人提供李柱銘的電話,陳聯絡上李,輾轉聯絡到黎的助手Mark Simon。陳稱原先只稱需要300萬過渡性貸款,Mark後來回覆時稱黎可墊支500萬,又稱陳非第一個找他們,他見陳表達清析,故願意協助,又指其計劃符合黎的主張,並指黎對這類文宣活動,可提供「all kinds of help(任何協助)」。
但陳稱黎在該次登報最終只墊支150萬,李宇軒則用自己錢墊支400萬元。陳後來有機會見到李時問他為何要這樣做,李說:為咗香港。
Mark Simon稱可提供協助
陳又稱,該次計劃後他與Mark Simon相約見面,Mark指黎非常滿意登報的效果,並指若團隊願意繼續發展,他們會願意協助,包括經濟、人脈及傳媒等。Mark又問陳將來有可計劃,陳稱有興趣做生意,但在港開設離岸公司較難,Mark稱可提供協助,並指陳可「當係一個獎勵畀自己」,但沒有說明詳情。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