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為何發展中國家自願跳入「陷阱」?
最近(9日),有報道指中亞國家吉爾吉斯計劃將部分領土割讓予中國,以償還貸款。及後,第一副總理博羅諾夫已出面辟謠,強調吉爾吉斯能在最後期限前,清還所有債務。有關「一帶一路」的爭議時有聽聞,如同早前亞洲的斯里蘭卡和巴基斯坦,或非洲吉布提、肯亞等國,皆傳出因為資不抵債,而陷入中國的「債務陷阱」,逐步被北京掌控政經命脈。不過,這種廣泛在西方傳媒流傳的說法,不僅將各取所需的國際經貿活動,簡化成「經濟侵略」,也無視了一眾發展國家參與「一帶一路」的本因。
是經濟侵略還是經濟援助?
現時不少歐美論者認為中國在外大搞「經濟侵略」,這些觀點可見於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的《新非洲戰略》中。他指出,「中國利用賄賂、不透明協議和債務來控制非洲國家,使它們屈服於北京的願望和要求⋯⋯這種掠奪式行為(predatory actions)是中國大戰略的組成要素,當中包括『一帶一路』⋯⋯」對於這論調的支持者來說,中國不僅是四處「掠奪」資源的巨人,也是「暴君」的支持者和環境污染的源頭。
然而,此論調未免過於簡化,令人聯想到中國正對外採取似是新殖民主義的經濟侵略。有別於殖民主義以軍事力量作後盾,強佔他人的土地和資源的行為,新殖民主義所強調的,是強佔市場的經濟霸權行為,並結合政治、經濟、文化影響力,操制他國社會發展,而非正式宣告當地成為其領土。問題是,到底中國有否利用不對稱的經濟實力,來支配當地的社會發展呢?
在「一帶一路」的倡議中,中國都一直都強調「不附加任何政治條件」的立場。在大舉對外投資時,中國沒有像IMF和世界銀行一樣,要求受助國推行政治、經濟自由化,以改變社會結構,故應是各取所須的商業交易(當然也有戰略考慮),並不帶有強迫性質。再者,每當某國陷入「債務陷阱」時,便會有論者指中國可藉此侵吞當地資源。雖然債權國也有責任,考慮借貸國的財務狀況及還款能力,但若然借貸國政府為了個別目的而不顧財力地舉債,或借貸後因管治失序而造成債務危機,責任理應在借貸國上(註二)。故此,不問因由地歸咎中國放債,實屬偏見。
踩進的是「陷阱」還是「機遇」?
在現實政治的博弈中,不論大國還是小國,其外交政策都是服務本國利益為先,故增強國家在外的影響力,可謂理所當然。如同美國資本在19、20世紀大舉流入加勒比海和南美洲諸國,或是過去IMF的緩助計劃等,無一不是令西方資本在當地的影響力大增,間接加強一國在區域事務上的影響力,但那又是否屬於侵略行為呢?所以,更問題重點應置於某國是否按着遊戲規則投資(即強迫與否),而非直觀上看到國力不對等,便跳到「經濟侵略」此等片面結論。
事實上,不少發展中國家傾向與中國打交道,背後有其盤算。首先,中國所提出的無條件合作,使不少國家能獲得較低息、較長還款期的融資,以及專業知識和投術,同時亦使當局能避開IMF和世界銀行等全球治理機構,對政經自由化的援助條件;再者,藉着中國的資本,各國能夠在更短時間內,滿足大眾對社會服務和基建快速增長的需求(註一);最後,是中國自改革開放後經濟快速增長,成了《華盛頓共識》之外,非洲在尋求社會建設上的另一範例。這些理性考量,才是各國願意接受中國資本的根本原因。
正如去年九月的中非合作論壇會議(FOCAC)上,南非總統拉馬福薩(Cyril Ramaphosa)總結了非洲的立場,並反駁了新殖民主義已佔據主導地位的說法,足可點出非洲已有自主的發展道路,亦證新殖民主義之說難以成立。反而,誠如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Joseph Stiglitz在十多年前的著作早已指出,IMF等機構的政策,大多都基於不健全的新自由主義,違背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而中國正正提供了另一條出路,補足了現行制度的不足。
註一:按智庫Brooking的統計,中國在非洲的投資約有33%是能源業相關,其他則在基建、農業、金融服務等,故單以當地能源業的發展,就以「資源侵略」的來評價「一帶一路」的功過,絕非公允。
註二:例如:馬哈蒂爾出任馬來西亞總理後,以檢視國家財政狀況及政策為由,叫停部分與中國合作的基建項目,用以減輕債務負擔。話雖如此,他仍然多次表示支持「一帶一路」計劃,亦與中國領導人磋商其他合作安排,可見兩國經貿合作並無強迫性質,審視還款能力的責任還在借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