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行人專用區】「菜街」藝人要爭取認同 可以向誰學習?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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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行人專用區正式結束,店鋪和住客終可重拾寧靜周末,表演者及觀眾依依不捨。社區問題就此解決了麼?沒有。民間擔憂旺角殺街,噪音問題蔓延到其他地區。另一方面,菜街的興旺,實為反映中老年人需要文娛康樂,甚至需要人際支援。其實,喜好滑板、跳街舞、花式小輪車(BMX)等的運動青年,面對的問題跟旺角表演者有相似之處。不少群體一直有文娛運動需求,惟欠政府和地區團體規劃,更欠社會認同,不時挑起民眾紛爭,相當可惜。

把另類運動愛好者跟旺角表演者比較,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兩群人同時面對場地不足,而且其文娛康樂需求一直被忽略,甚至被主流社會排擠。

先論旺角表演者。毋容置疑,有表演者聲浪震耳,妄顧同行及附近商鋪和居民的健康。表演者之間又爭奪位置,拒絕協商使用空間和時間,部份淪為純粹的賣唱。不少早年表演者也忍受不住,轉至其他地方,甚或結束表演,大嘆行人專用區變質。殺街,是無奈的結局。

然而,殺街不會徹底解決問題。首先,有表演者聲言轉戰尖沙咀、屯門等已有露天表演的地方。現時政府監管不力,不少街坊多番投訴無果,摻進新表演者只會加劇噪音、霸地等問題。政府曾反建議在康文署場地和西九文化區表演,卻因為表演時間限制,加上氣氛不夠旺角多姿多采,缺乏人流,表演者不表興趣。政府到現在也沒有修改規則,有負表演者的期望,無心緩解亂象。

再者,外界厭惡大媽、大叔的表演,還有一個原因,即不接受他們音樂老土、藝人公然「收利是」。平情而論,旺角表演者及觀眾聚集,多少反映長者和中年人找到適合他們的消遣娛樂,尋回生活意義,建立社交網絡。鼓勵他們移師廟街表演,是出路之一。不過,社會也要思考,中老年人為數甚多,把所有樂迷塞在一條廟街,是否最理想。而且,動輒以歌曲內容、歌藝評價藝人,鄙視年長異性交往,即以主觀品味判斷。須知道,主觀判斷難以得到共識。當下市民批評的,是品行多於品味,只是兩者被混為一談。試想想,如果表演者自律,用調低聲浪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表示厭惡的人,可能會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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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好滑板、跳街舞、花式小輪車等的運動青年,跟歌舞者一樣,缺乏場所,被投訴發出噪音,也不為社會認同。近年有五個官方極限運動場啟用,總算滿足愛好者,當中不少更代表香港參賽。但有了場地不等同解決問題,以花式小輪車為例,不少運動員仍偏好街道,部份由於愛好街道的自由,部份由於場地設計不達標準。曾經,BMX 場地規矩過嚴,嚇怕不少新手,到後來才獲放寬。再者,一般人對他們印象仍偏向負面,認為他們是邊青、經常流連街頭,不務正業。這需要運動界別和政府多加宣傳,改變觀念。隨着滑板運動列入2020年東京奧運項目,風氣可望進一步改善。

非主流運動融入社會的經驗,仍未如足球籃球般正面,但港人正在改觀,對旺角街頭歌舞表演有參考價值。政府提供固定場地及基本設施,加上參加者憑表現、自律爭取外界認同,是重要因素。誠然,坊間早有提議。有表演者和藝術學者在幾年前倡議發牌規管旺角的表演空間,《香港01》不同文章介紹倫敦牛津街三藩市漁人碼頭等地方的街頭表演,值得參考。規管的權力交由區議會。由區議會成立統籌委員會,安排行人專用區的表演者及團體活動,正好體現政府提倡將權力下放區議會的方向。

除了BMX Freestyle,滑板亦是東京奧運賽項,不止是我們晚上在公園或街頭見到的消遣娛樂。(潘思維攝)

「01觀點」早前提議,規管初步可以分為幾個範疇。最基本的是定下音量標準,每個表演單位的表演時間,表演單位佔用的空間和間距,表演內容則不作規限。此外,政府部門、區議會應和電訊商及附近店鋪商討,減少在街道上進行商業活動,阻礙街道,增加表演者活動空間,減少磨擦機會,並嚴格執行掃除易拉架的行動。至於非表演活動,例如講座、論壇等,可另作處理。同時,區議會應定期派員監察街頭運作,並認真處理投訴。

 

愛好歌舞,愛好非主流運動,本質健康。若無犯法滋擾行為,社會不應阻止,勿因參與者的年紀、族群、品味,招至較差待遇。政府、區議會和地區團體,應該好好合作,物色地方並制訂規例,參加者可以正途表演和運動,同時自律守規,社區衝突自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