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察】大數據評定社會信用 全民監控有何弊病?
中國發改委近日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失信者」將被列入禁止乘搭火車及飛機的名單,此舉是中國開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後,首次針對不良信用者製定懲罰規定。在大數據時代,政府藉着人工智能技術,無論就經濟管控抑或社會治理,都能進行更精密的控制與監管,「社會信用體系」便是其中一環。但互聯網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善,公民私隱易被侵犯的問題一觸即發,如何釐清運用科技的界線,防止政府濫用權力,仍然值得社會討論。
什麼是「社會信用體系」?
「社會信用體系」源於2014年國務院發布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將於2020年完成。根據綱要,影響社會信用的行為主要有三類,分別是「和傳統信用有關的商業行為」、「社會行為」與「網上言行」。相比於一般的金融信用評級,「社會信用體系」對公眾的影響範疇延伸至日常生活,不僅包括限制購買房地產、限制貸款等,還有可能觸及就業、社會保障和政治權利,甚至會牽連子女。
2015年,央行要求八家機構準備徵信(credit checking)工作,其中包括兩大科技巨頭——阿里巴巴旗下的芝麻信用以及騰訊徵信有限公司。而後芝麻信用首先推出信用評級,依據五個維度進行評估,包括身分特質、行為偏好、人脈關係、信用歷史,以及履約能力。在複雜的演算法中,信用評分的規則模糊不清,更易受社會固見左右。無疑,「社會信用體系」的作用已經超過往常意義上的金融基礎設施,而是形塑社會規範的無形利器。
政府推動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發展 應防止監控副作用
其實政府積極給創新科技行業提供發展的土壤,早已不是新鮮事。創科是改革開放40年後的發展核心,早前蘋果為進入中國市場,將iCloud業務交給中國雲上貴州公司,而貴州也漸漸吸引了不少國內外的科技巨頭進駐。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議程中,前科技部部長萬鋼大力推動人工智能的項目。習近平亦曾多番強調大數據的重要性,指要實施國家大數據戰、加快完善數字經濟建設。
要實現「社會信用體系」的構想,中國政府在發展大數據和人工智能上花了不少氣力。眾所周知,阿里巴巴和騰訊兩家企業已經滲入大眾日常生活,大為影響中國互聯網生態。兩大科技巨頭此番成為信用評級的試水平台,再一次體現出政府通過與商業公司結成聯盟,獲得監管社會的捷徑。
政府和科技企業結盟,亦可從「智慧城市」中看出端倪。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是建造「智慧城市」的必備條件,據「十三五規劃」,2018年中國將以100個城市作為智慧城市試點,而以大數據為依託的監控攝像頭更是「智慧城市」的特點。英國調查公司IHS Markit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已在公共和私人領域裝有1.76億個監控攝像頭,街道、機場或火車站隨處可見,比美國多出1.26億個,在未來三年還將攀升至6.26億。依照政府說法,通過大數據的應用,監控攝像頭不僅能輔助城市運轉,還能保障公共安全,中央電視還台曾稱中國已建成世界最大「天網」。但不可規避的是,公民時刻遭到窺探,有私隱受損之虞,似乎有待明確的法律制度保障。
剝奪他的一切,他便不會再受你控制;給人民點甜頭,你就可以維持統治。 You can maintain power over people, as long as you give them something. Rob a man of everything, and that man will no longer be in your power.
社會參與利於思想多元 政府應開放互聯網環境
大數據雖能高效便捷地處理海量信息,但其副作用不可小覷,侵犯個人私隱是最大爭議之處。無疑,互聯網領域的治理是各國需要面對的難題,2016年美國聯邦調查局曾與蘋果展開博弈,就加密技術激起對用戶私隱和公共利益的影響引起廣泛關注。歐盟曾就數據保護改革進行長達四年的討論,最終新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將於2018年生效,為全球最全面的數據保護法例。如此同時,各個國家亦正收緊人民對互聯網的使用權限,《紐約時報》調查發現,近五年內已有逾50個國家通過法律,收緊國民使用互聯網的使用權力。
在中國,互聯網上的公民權利最為人詬病。2008年前後,中國互聯網上曾有討論公共事務的公民組織,對年輕人參與社會討論有極大影響。而在微博和微信出現後,言論自由和多元化在某種程度上得以實現,但隨着政府加強對互聯網的管控,批評不得自由,資訊愈趨匱乏,公共討論、言論自由與個人私隱的保障已隨之消解。若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散布謠言破壞社會穩定」等條例的定義模糊,此前亦有政治異見者因網絡言論「被消失」的先例,公眾難免會有擔心,進而趨向減少在公共平台發聲。
缺少言論自由的環境會造成什麼影響?研究顯示,人們在青年時代的社會參與經歷,將對人生造成持久的影響。目前的互聯網環境與即將落實的「社會信用體系」,將削減削減公民在互聯網上發出政治異議的權力,使網絡上漸漸只能出現一種聲音,長久下去會對思想多元化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政府應開放互聯網環境,並完善立法保障公民私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