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私人會所難推廣體育 自由黨副主席「交稅論」失公義
民政事務局發表檢討報告,建議27幅私人體育會用地約滿後須繳付市值三分之一地價,並增加開放時間,才能繼續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方式營運。政府強調,私人體育會對香港體育發展有所貢獻,有益於體育「普及化」,所以不應抹殺它們的存在價值。然而,「『私人』體育會」與「普及化」實有本質上的矛盾,難以調和;顯而易見,政府不惜胡扯亂謅,也要保留少數富人的耍樂權。
政府聲稱正努力達致體育「普及化」、「精英化」與「盛事化」三個目標,平情而論,部分私人體育會的場地確能舉辦國際級比賽,又或提供場地予職業運動員練習;因此,若謂私人體育會能協助推廣體育,使之走向「精英化」與「盛事化」,還算說得通。但私人體育會(例如香港高爾夫球會、香港遊艇會)會向會員徵收高額會籍費用,會方有責任照顧會員的需要,若要同時為「體育普及化」作出貢獻,開放場地予公眾,必然會產生張力,故這個思路根本有本質上的矛盾。若政府當真有意令體育「普及化」,其實並非必須借助私人體育會之力;以高爾夫球為例,西貢滘西洲就有一個公眾高爾夫球場,其面積比粉嶺高球場還要大,而且尚有擴建空間,政府何不善用這個地方,使高球運動「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而必須留着香港高球會對粉嶺高球場的使用權?
更甚者,不少私人體育會提供的運動設施甚為有限,難以奢望他們能對體育發展有所貢獻。從前政府(說的是數十年前)未有投放太多資源予康體事務,公共體育場地不足,縱使私人體育會的設施不多,也能「略盡綿力」;但時至今日,全港每區均有各式球場與健身室,部分私人體育會的公共功能已然大為減少。例如香港鄉村俱樂部、九龍塘會與又一村花園俱樂部,它們的普通會籍費也要50萬至70萬元,但運動設施只有羽毛球場、網球場、健身室、游泳池等,不像木球會、草地滾球會等能照顧「冷門運動」愛好者的需要,其最大作用顯然是為會員提供社交場地。就此,政府是否當真有必要向這類富豪俱樂部提供地價優惠,資助其營運?
同樣令人反感的,是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在港台節目中的一番言論。昨天(3月21日),邵家輝與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討論政府的檢討報告,其間黃肇鴻質疑政府只向私人體育會徵收三分之一地價,等同補貼私人體育會營運,但普通市民卻很難使用場地,這種安排對納稅人甚為不公,其說合情合理;就此,邵家輝竟回應指「我不知道黃生你交多少稅,但我相信那些(私人體育會)會員也有機會交稅,所交的稅也不見得比你少」,如此無端比較納稅額,不單沒回應黃肇鴻的疑問,亦反映他不明白事情的本質。須知道,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安排,其本質就是反思政府應當如何公義地分配公眾資源(損有餘而補不足,而非絕對平均),邵家輝的說法顯然與這種公義理念並不相符。
剛出爐的檢討報告乃出自主管體育事務的民政事務局(而非發展局),而且內文強調一切皆為「建議」,似乎尚有轉彎餘地;就此,若政府最高層當真有意解決土地問題,必須謹慎處理這些建議,勿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