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最重要的融合是統一規劃|鄭永年
【編按】本文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人文社科學院代行院長、全球與當代中國高等研究院院長。
2020年10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以五個「歷史性跨越」充分肯定了深圳四十年來的成就,並用十個「必須」總結了深圳經濟特區建設過程中積累的經驗。這些寶貴經驗對深圳、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的未來發展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我們必須珍惜和長期堅持的。其中第九條經驗要求我們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融合發展、相互促進。「一國兩制」偉大構想是中國共產黨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如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速了港澳與內地的融合,豐富了「一國兩制」的實踐內容,也加深了人們對於「一國兩制」的認識。
對「一國兩制」的透徹理解是關鍵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關鍵是對於「一國兩制」的理解要透徹。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一國兩制」的基本內涵,即在「一個中國」(即「一國」)前提下的「兩制」;也就是說,香港、澳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這個前提下,它們保持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長期不變;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從多個方面深入闡述了如何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白皮書明確指出中央對香港擁有主權和全面管治權,糾正了一些關於「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的模糊、片面的認識和理解。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作報告時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一國兩制」科學內涵的闡釋不斷深化,明確了「一國兩制」是「一國」之內的「兩制」,「一國」和「兩制」不是對等的關係,「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兩制」的實踐必須在「一國」的前提下開展。
因此,我們對於「一國兩制」的理解,不能有那種井水不犯河水的想法,不能把內地與港澳看成是兩條平行線,中國內地與港澳地區最終需要融合發展。香港和澳門對內地的經濟建設、特別是改革開放早期的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隨着內地的快速發展,現在港澳地區和內地具有各自的優勢,內地既要服務和幫助香港、澳門實現可持續發展和長期繁榮穩定,也要繼續學習和利用港澳地區成熟的制度,這樣才能實現內地與港澳「融合發展、互相促進」的目標。
粵港澳大灣區是內外循環的結合點
內地和港澳的融合既是「內循環」所需,更是「外循環」所需。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需要抓手,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三大經濟區域當仁不讓,而大灣區又處在內外循環結合點這樣的關鍵位置。與長江經濟帶、京津冀相比,粵港澳大灣區面臨的挑戰更多,比如三個獨立關稅區和不同法律制度的共存。不過這也是優勢,意味着大灣區可以吸收不同制度的優勢。
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是貫徹「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融合發展的最重要的發力點。我們要以推動大灣區深度融合為抓手,與時俱進地推進「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的最大特點就是區內有兩種不同的政治和經濟制度、三種貨幣、三個獨立的關稅區,這是世界上另外三大灣區(即紐約、舊金山、東京三大灣區)所不具備的。而不同體制之間的互動可以產生「化學反應」,最終導向制度創新。大灣區的11個城市有着很好的勞動分工: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深圳是科技創新中心,廣州是全球商貿中心,東莞等地是製造業中心。這種明確的勞動分工,對於經濟發展非常有利。所以,大灣區的特點不僅是規模大,而且還在於其內部豐富的多樣性以及明確的勞動分工。從促進內循環的角度來說,大灣區不僅要聯動區內的11個城市,還要向外輻射、擴散,向南要輻射到海南,向北要輻射到台灣和福建。從促進外循環的角度來說,需要更充分地發揮好香港和澳門的優勢。要正確認識雙循環,以國內大循環為主,絕對不是不要國際大循環。中國堅定奉行對外開放政策,建設好包括香港和澳門在內的粵港澳大灣區,有利於彰顯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融合發展需要規則
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既要重視打通物理意義上的交通道路,也要重視規則的銜接和統一,爭取在融合發展的過程中更多實現體制和機制的創新。融合需要規則。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解放思想,可以把香港在很多方面的成熟和合理的規則作為我們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則。當然,這不是說要把香港的規則機械地、全盤照抄式地變成大灣區的規則,我們可以根據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調整。而且香港有很多具體領域的規則,其實是可以為我們所用的。例如關於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我們沒必要辛辛苦苦從零開始搞一套粵港澳大灣區的新制度,可以參考借鑒香港現有的規則體系。在這方面,我們邁的步子可以再大一點、再快一點。粵港澳大灣區現在最大的弱項就是規則不對接、不統一,且不要說內地城市與香港和澳門的規則不一致,就是珠三角的9個城市,其投資和貿易的很多規則也各不相同。這種不統一帶來的後果就是,儘管我們的市場很大,但是仍然缺乏國際市場的話語權。
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不僅是廣東發展的需要,也是國家發展的需要,這是因為中國發展到現在這一階段,要實現繼續增長就需要一些更大的發展平台。要想成為世界級的經濟平台,粵港澳大灣區欠缺的主要是「軟件」,例如吸引全球最優秀人才的軟環境等等。關鍵在於,我們還沒有一套對內統一、對外被廣泛接受使用的規則、標準。我們現在談大灣區建設,經常停留在初步意義上,比較注重物質意義層面的發展,例如交通上的互聯互通,儘管這些都很重要,但還遠遠不夠。
粵港澳大灣區最重要的融合應該是在規則和標準方面的統一。歐盟為什麼強大,主要就在於有一套統一的規則。歐盟的形成過程,先是每個主權國家內部的規則完成統一,然後走向超國家的主權——歐盟的規則。歐盟在方方面面都有成熟的規則。雖然歐盟沒有特別大的互聯網公司,但卻擁有統一的互聯網規則。所以,粵港澳大灣區最亟須做的事情就是統一規則,沒有規則就沒有話語權,就沒有軟實力,就會被西方大公司各個擊破、分割包圍。統一規則其實也沒有那麼難。歐盟20多個成員國都能制定一套統一的規則,我們粵港澳大灣區應該也能做到。粵港澳大灣區有着歐盟所不具備的優勢,歐盟沒有很強大的協調機構,而大灣區可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下做得更好。
新的全球化發展,需要制度的現代化,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同樣也需要現代化的制度,而且制度改革創新,關鍵要從「物理反應」到「化學反應」。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之下,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融合更有利於內地規則和香港、澳門業已國際化了的規則之間的對接;並且不同規則互動所產生的「化學反應」會催使新制度、新規則的產生。簡單地說,粵港澳規則的對接和創新,會大大縮小中國和西方發達國家在規則制定能力上的差距,縮短中國規則國際化的時間。
深圳在促進大灣區深度融合中應積極有為,發揮其作為「核心引擎」的驅動作用。深圳是科創和製造業中心,香港是金融服務業中心,下一階段兩地應該互補優勢,互促發展。前海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大之後外出考察的第一站。習近平總書記寄望前海「依託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成為粵港合作、深港合作的新平台」。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前海的發展目標絕不只是一個簡單地追求經濟增量的開發區。前海在國家發展戰略中肩負包括制度創新、發揮改革開放引領作用、催化深港融合在內的特殊使命。作為特區中的特區,前海是雙循環時代重要的橋樑和平台,前海要充分運用自身優勢,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不斷構建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後簡稱《方案》),為前海的發展釋放新的制度紅利。前海本輪擴區絕不只是簡單的地理空間的拓展。我們要充分利用好此次機遇,促進香港與內地的合作邁向更深層次、更廣領域,共同推動發展。《方案》指出「開發建設前海合作區是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在香港與深圳相互合作與借鑒的過程中,容易產生「化學反應」,形成制度創新。香港在國際仲裁、法律服務、金融服務、醫療等方面先進的規則與經驗可以應用到前海,進而推進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經濟運行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推動各類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形成更為開放的經濟體制。在前海建設過程中,要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成果,從而豐富「一國兩制」實踐,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建設的同時率先實現制度性開放,從而更好地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本文原刊於「大灣區評論」,《香港01》獲授權轉載,文章標題由編輯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