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轉年金 無改長者貧窮困境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日前接受報章訪問,指政府研究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如何配合公共年金,方案包括強制、自動或鼓勵把強積金轉為年金。轉為公共年金的確能夠把退休金繼續穩定投資並化成穩定收入,比直接提取強積金有一定好處。但對於基層市民來說,強積金本已有限,年金化後的每月收入也不足以大幅取代政府援助。在理念上,兩者均是退休保障個人化的產物,始終不及由香港社會分攤退休保障風險,及提升社會服務以減輕政府對長者的支出。
若然要為退休後的強積金保值,把強積金轉作公共年金未必是差的選擇,一來是年金投資會有一定回報,二來可以每月領取收入至終身,長壽者成為計劃贏家,取得比本金多的收入,而風險較其他私人投資產品低。相較之下,退休者選擇提取強積金,如果不投資就會貶值,投資公共年金以外的產品就要自行承受風險。
多少人退休強積金有400萬元?
羅致光在擔任局長後已經向大眾宣傳善用公共年金、長生津和逆按揭機制,為退休人士製造穩定的現金流,他如今重申上任之前已提議把強積金化為年金,旨在強化現金流大計。然而,年金月入多少繫於本金。羅致光在訪問之中舉例指一個人有400萬元的退休強積金,將可演變成每月二萬元年金收入(未計保費金額上限),就不需要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但能夠滾存400萬元強積金的人有限,局長更要着緊一大群基層打工族。
強積金行之廿年,截止上月平均帳戶結餘才約26.4萬元,即使打工族再過二、三十年後才退休,數目始終有限。即使市民退休時可領取100萬元強積金,把金額注入年金後每月也只是可取回5,800元,算是能夠應付基本生活。更何況大批基層勞工的實質人工增長有限,即使到退休時仍根本沒有這麼多強積金,年金收入就會再少一截,無助保障退休後生活。
退休保障須由社會分擔
歸根結柢,問題在於強積金和公共年金的本質也是把退休保障個人化,基層最終只能「閣下自理」。現時的工資中位數是1.8萬元,加上百物騰貴,一般打工族在應付各樣生活開支後所餘無幾。再者,近年經濟波濤洶湧,打工族若不具備足夠知識,隨時因做錯投資決定而損手。正如前段例子所指,即使公共年金風險較低,但只要能從強積金取回的金錢有限,參與年金計劃對退休者的現金支援也有限。
政府期望退休人士能自製現金流,說到底也是不願更進取承擔長者保障。局長擔心退休族不願消費導致經濟收縮,但解藥不是政府直接打長者「老本」主意,而是及早從源頭令他們減低堅持儲蓄的憂慮。這些憂慮包括應付醫療費用,家居維修等突然開支以及應對普遍增長的壽命。在醫療方面,政府要加強公營醫療設施,以至重新探討強制形式的社會醫療保險或個人醫療儲蓄戶口。在居住方面,市建局要不時檢視各項舊樓維修計劃的申請和資助資格。
更根本的是,政府要趁中、青年勞動人口仍佔多的時候落實全民退休保障,由政府、商界和全港市民分擔長者生活風險。這些措施相信比單純轉移強積金至年金困難,但才是令基層長者安享晚年,願意釋放儲蓄投入消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