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會藏「黃澤恩們」 利益輸送指控難消
林鄭月娥宣布展開「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計劃」),「計劃」推出後,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將會升格、改組,負責審批公私營合作項目。然而,土建會委員多屬地政、測量等專業人士,或跟地產商有業務往來,即使做足利益申報和避席,仍難釋除利益輸送之疑。過往一些高官不法收受利益,市民記憶猶新,土建會委員與發展商關係密切,自然更難取信於民。
《香港01》日前報道土建會主席黃澤恩的妻子、家人持有上水農地,記者向政府查閱其利益申報記錄被拒。黃澤恩被問及日後會否出現利益衝突時表示,學者、立法會議員也會跟地產商有利益關係;只要有一套明確的申報機制,由具業界背景的人士評審,會比外行人好。此外,林鄭月娥曾稱可以「改一改」委員會組成,增加透明度。
「改一改」委員組成 不會令土建會變白
公眾關注土建會的公正性,是因為土建會是其中一個為「計劃」把關的組織,牽涉龐大金額。按「計劃」,發展商可就農地申請增加樓面面積。據報道,若以城規會於過去五年處理23宗涉及新界私人土地改劃住宅用途的申請估計,只要獲批增加總樓面面積約三成,額外獲批私樓單位售價收益,高達80億元。
即使換走地產商代表,也不能完全釋除公眾疑慮。黃澤恩指,審批農地發展,需要大量知識和經驗,難以單靠非業界人士決定。但工程師、測量師、規劃師、建築師等專業團體代表跟地產商往來密切,同樣容易出現利益輸送。
那麼,嚴謹的申報利益、避席等程序,能否減低憂慮?假設所有成員也如實、全面申報,但他們或者政府會否同意公開申報記錄?《香港01》曾向發展局查問黃澤恩的申報紀錄,局方卻拒絕公開資料。
觀乎現時地建會的成員名單,撇除五位官方當然委員,有21位非官方委員,當中有十位來自地產相關背景,替不同發展商工作。如果有相當業界委員在某個項目避席,也許能減少利益衝突,但會議就依靠非業界和政府代表主持大局,難達致吸納多元意見的目的。若果堅持在席,委員將陷入利益輸送之疑。不論出現何種情況,皆非理想。
申報制度劣績斑斑 土建會難取信於民
更重要的是,何謂公開、透明,政府沒有清晰指引。政府多番強調,土建會審批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嘗試爭取公眾支持。但是,利益申報制度劣績斑斑,早失信於民。上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揭發妻兒透過名下公司持有古洞北發展區二萬呎地皮,若果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推展,其家族可望獲得1,200萬元賠償,存在嚴重利益衝突,事件至今不了了之。
更轟動的例子,莫過於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許仕仁曾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款項,但政府官員和外界一直蒙在鼓裡。直至數年後,廉署接獲匿名信後才揭發事件。也因為此案,外界才質疑政府在發展馬灣過程「放水」。高官、前高官的缺失,令土建會更受質疑。
官員參與程度難有分寸 勢惹爭議
馬灣發展爭議正好帶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中,官員的角色問題。要啟動「計劃」,必先有發展商申請,而在申請過程官員應有多大參與,應否給意見,有沒有文件記錄,難以有清晰界線,這些灰色地帶,容易埋下日後爭議的伏線。
土地發展牽涉的人際網絡多、利益大,易招爭議。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為新界農地公私合營把關,提供意見,公眾嚴格要求委員處事公正,要求每位委員披露潛在利益關係,絕非吹毛求疪,也非政府「改一改」委員會組成就可解決。
可能有委員認為公眾刁難,而每事申報、避席,難免影響會議運作。不過,委員不應怪責市民,因為政府才是「升格」委員會、加入審批公私營合作發展項目工作的主事者。要避免日後爭議拖累建屋進度,政府必須懸崖勒馬,改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