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從被遺忘的日記、信件 看公私營合作發展
運輸署於上月20日與珀麗灣業主委員會及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珀客)會面後,否決加價削班申請。馬灣居民就此抗爭逾月,可謂勝了一小仗,而運輸署本乎居民利益作出審批,亦盡了政府部門應盡之責。然而,正如「01觀點」多次指出,馬灣削班風波的遠因實為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適逢土地大辯論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各界還須藉「馬灣事件」吸取教訓,防止鬧劇重演。
運輸署否決珀客削班、加價申請,固然正確,但這卻絕不能掩蓋公私合營流弊叢生。從馬灣個案看來,政府根本無力監管商界,也難以在公私合營的過程中保障市民的權益;而且由於公私合營涉及龐大利益,在過程中容易產生利益輸送。
自馬灣削班事件發生後,有不少媒體回顧許仕仁案的荒謬案情。許仕仁、郭炳江被判罪成,已然證明官商勾結絕非空穴來風。但是究其根源,在於公私營合作機制為官商製造了勾結的空間。在未制定出公開、公平的制度、取得公眾信任之先,公私合營絕不能成為土地開發的主要方式。
事實上,當日許仕仁、郭炳江被判罪成與馬灣發展息息相關,觀乎控方在庭上提出的證據,亦為馬灣發展項目添上疑點。在控方提出的眾多證據當中,最引人注目的,或許就是郭炳聯的日記,他其後雖然四罪全脫,但是其日記的內容,或許透露了新鴻基與許仕仁關係的端倪。
2014年,在許仕仁案代表政府的主控官David Perry,曾經在庭上回顧曾蔭權上任前後郭炳聯的數則日記。據當時的報道,主控官表示,於2005年2月28日,傳媒報道董建華有機會在短期內下台,郭炳聯的日記寫下了「call Rafael Hui, re C H Tung(致電許仕仁,關於董建華)」,當董建華下台後,他則在日記寫下「Tung resigning, good ,& lots of energy(董辭職,好,充滿力量)」,更重要的是,他同日與陳鉅源開會,並謂「Call RH re his role in SHKP」(致電許仕仁關於他在新地的角色)。其後許仕仁出任了政務司司長。
正如「01觀點」根據報道指出,許仕仁早於2006年6月與郭炳江開會,當時許仕仁建議郭直接寫信給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要求改變交通比。有報道引述控方證供指,郭炳聯的日記記錄了在馬灣項目進行期間,郭炳江及下屬陳鉅源與許仕仁定期會面。觀乎去年終審法院就終極上訴案頒下的判詞,法官認為許仕仁雖然是在上任前收款,亦致其陷入了「黃金枷鎖」,作出違反公職忠誠及廉正的行為。
許仕仁、郭炳江被判入獄,已然承擔了嚴重後果,但是我們更需問的是,如何防止同類個案出現。追本溯源,馬灣事件源於港英政府決定與新鴻基合作,由新鴻基協助收地,以發展青馬大橋,從表面上看來,協議對雙方有利。但是由於發展所涉及的利益龐大,加上根本沒有公開透明的公私營合作機制,以致容易出現官商勾結。
去年八月,主責調查許仕仁案的廉署「神探」余振昌指,案件源起自一封「匿名信」,余更指,當初曾認為資料少得難以成案。其實早於2008年,李永達、何俊仁等議員已關注到馬灣議題,但是他們在議會的權力有限,難以查明真相,公眾、議員仍只是管中窺豹,只知事件的一鱗半爪。如果當初沒有「匿名信」揭發事故,而廉政公署放棄跟進,公眾只會永遠被蒙在鼓裏。由此可見,政府的內部監管出現了嚴重問題,而許仕仁案亦證明了官商關係千絲萬縷,政府實在沒有必要大規模推動公私營合作。
固然,也有論者建議政府成立專門處理公私合營的機構,並將之制度化、正常化。然而,公私合營劣跡斑斑,難以取信於民,故此,設局不但不能重拾市民信心,更會令人質疑是否將官商勾結正常化。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地產商的農地是相對合理的方式,既確保土地用於興建公營房屋,亦讓賠償價格、理據公開於陽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