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西九癥結不在財困 文化政策應脫行政束縛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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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立法會監察西九文化區聯合小組會議顯示,西九文化區未來三個年度將錄得近17億赤字,在10至15年無法達成收支平衡,西九財困問題再度引人關注。縱觀近年來西九文化區的營運情況,用途及預算規劃均飽受詬病,西九年復一年成為「使錢」無底洞。
文化項目蝕錢不難理解,亦應包容,但西九文化區的問題源自於政府漠視統籌規劃,城市發展缺少文化願景,一味講究公關宣傳和城市形象,這不僅會剝奪多元文化的發展空間,長遠下去亦無助於記載並傳承本土文化。文化發展蹉跎已久,究其根本,實因政府以行政管理的思維制定文化政策;只有讓政策脫離官僚積習,方能從根本培養文化軟實力。

西九文化區未來三個年度將錄得近17億赤字,在10至15年無法達成收支平衡。(西九文化區網站截圖)

西九規劃莫忘文化藝術本位 當心淪為旅遊地標

近年來,西九文化區的爭議聲不斷,M+博物館的建造進度本已不如預期,前政務司長、西九董事局主席唐英年早前還透露,將在M+博物館附近建造葡萄莊園,並稱「一行行的葡萄,人站在那裡,影相一定很美」,「我們獨一無二的地方,是有維港在(葡萄園)後方」。此等言論不禁令人啞然,西九文化區的定位究竟是以文化藝術,抑或已淪為輔助旅遊發展的地標建築?

香港自詡為國際城市,貫通中西文化,卻未見得政府善加應用,借鑑博物館發展景況,便可知一二。斥資49億元建造的M+博物館,是西九文化區的重點項目,自始便背負「從香港的角度出發,配合宏觀及具國際性的視野,專注於收藏與展示20及21世紀的視覺文化」的使命,欲成為世界上最具規模的視覺文化博物館。然而,回看殖民地時期以來的香港博物館發展脈絡,文化機一直構隸屬政府架構,社會未曾有過蓬勃的博物館文化。

M+博物館廣東快車展覽。(資料圖片 / 潘思穎攝)

發展博物館文化 從訂立博物館法做起

首間博物館於1869年創立,博物館承載的是精英文化和高雅藝術,與公眾生活相距甚遠,可謂「不接地氣」。六七暴動後,文娛活動成為殖民政府安撫市民的鎮定劑,1980年代至2000年,政府建造了很多康樂設施,卻始終無統籌性的文化規劃。隨着博物館收編於康文署,各項批評不絕於耳,包括博物館的運作官僚、須與其他政府部門爭奪資源、較少推廣本地文化藝術、策劃被動保守。

博物館發展本有革新的機會,2003年文化委員會曾建議將博物館公司化,即另立法定機構管理博物館,摒棄低效及繁瑣的行政流程,曾任文化委員會成員的黃英琦認為,「博物館在營運上要有靈活性,以聘請更多專業的策展人和顧問」。就此,國際知名博物館早有先例,例如美國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館、現代藝術博物館,以至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等,均為私立博物館或由法定機構管理。

然而,反對者往往認為博物館若不由政府營運,將因得不到贊助而要抵押藏品;外國的私立博物館所以能持續營運,全因有文化藝術教育為基礎,博物館文化深植社會發展之中,不是香港學得來。然而,倘若政府一直將這種說辭作為拒絕博物館脱離政府的理由,不做新的嘗試,博物館只會成為行政架構的附屬品,文化藝術的普及教育亦只是紙上談兵。

政府一方面否定博物館公司化的建議,另一方面又不主動推動訂立博物館法,使保障博物館組織架構和財務機制得不到明確規範。早在2005年,香港博物館館長協會在撰寫《香港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意見書》時,已促請訂立博物館法,當局卻不予重視,僅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搪塞,但該條例旨在說明博物館的一般管理事務(例如當局可禁止參觀者帶動物入場),完全不涉文化。借鑑於重視文化(真正重視文化本身,而非只求將之產業化)的國家和地區,例如法國、英國、日本和台灣,都已訂立或通過博物館法,既然政府有意將M+博物館塑造成國際頂級視覺博物館,何不從訂立基本法例做起,完善文化發展的進路?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日前指,西九戲曲中心將於今年第四季開幕。(資料圖片)

文化發展淪公關宣傳 長遠不利本土文化傳承

西九自規劃以來紛爭不少,回顧2016年底故宮文化博物館風波,無不暴露出政府對於文化政策規劃流於形式。當時政府在無公眾諮詢的前提下,一鎚定音決定建造博物館,引起極大爭議。若先放下文化項目政治化的疑慮,政府理應先評估社會對一間新的博物館有多大需求、各間博物館的用途和定位是什麼、故宮文化博物館是否符合西九文化區原本規劃等問題,而非避重就輕,一再強調故宮文化博物館非政治任務。

另一方面,無論是林鄭任命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為西九管理局主席,還是政府直接委任嚴迅奇作為故宮文化博物館設計師,均顯示出業界和公眾的話語權少之又少。除西九外,由政府制定的法定機構、專責藝術策劃和發展的藝發局亦有此問題。在藝發局的人事架構中,民選委員僅有10人,政府委任人數卻高達17人,比例之懸殊,足以令人質疑藝發局的自主性。政府指定的法定機構尚且如此,可以想見,其他隸屬體制內的文化機構難以何擺脫官僚主義。

香港缺乏統籌性的文化政策,主流政策未能融入文化願景,已是老生常談。近年來,香港政治、民生矛盾頻發,夾雜其中的文化事件衝突亦不少見,Hidden Agenda 是為一例。總體而言,無論是社會期許還是政府宏觀規劃中,文化發展已被擺在次席,就算是風生水起的西九文化區,政府也只是將其視為一張宣傳用的名片,從未見到政府以本土文化發展為本位,再談文化多元共融。

台灣在2012年成立了文化部,近年來又訂立《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基本法》,開展「全國文化會議」,協同發展文化、創意和經濟的中介組織「文創院」亦逐漸成形。台灣向來注重文化軟實力,並將本土文化深植民間。無根者不立,一個城市若沒有本土文化脈絡,難以在全球化的洪流中保全自我,理智的政府均應深諳其道。政府可先做文化軟體及硬體方面的普查,了解業內及社會需求,調整文化架構,使文化政策不再淪為其他政策局的附屬品,小至訂立博物館法,大至設立文化局,政府均應考慮,推動文化政策革新,訂定城市的文化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