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新一任特首的重任:成立文化局 為香港文化發展定位
香港是個自由開放的世界性城市,中西文化交匯,卻沒有建立一個如紐約、倫敦等國際文化大都會的蓬勃文化環境。2012年,現任特首梁振英提出設立文化局,後來隨着五司十四局未能在上屆立法會休會之前通過,文化局也一同夭折。是屆特首選舉如箭在玄,新一任特首隨即誕生,而其中兩位候選人曾俊華與林鄭月娥在競選活動中均再次提到設立文化局,令民間再次牽起相關的討論。回顧香港的歷史發展,理解到現時香港的社會經濟狀況,再梳理現時本地的文化政策,文化局設立實屬必要。
政治議題凌駕文化 文化局胎死腹中
於2012年,梁振英提出設立文化局,隨即引起大量討論。但因為梁振英強硬的管治作風,使得香港的政治會局勢漸趨緊張。不少人更質疑文化局的出現,會否淪為政府口舌,成為香港的「中宣部」;而當時文化界以至不同的政治組織,都一致贊成由黃英琦女士擔任文化局局長,但最後梁特首卻任命許曉暉女士擔任局長,部分文化界人士質疑許的能力與文化視野,因此乾脆推翻整個文化局。
文化局的夭折,再一次反映出近年香港事事被政治化,最終導致一些對香港發展至為重要或關鍵的政策或措施趑趄不前甚至胎死腹中,更加劇了社會矛盾。不少原因都是基於政治因素考慮,但文化雖然涉意識型態,卻不單單以此凌駕一切,讓香港的文化藝術發展停滯不前。
多於民政事務處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需求
於殖民時期,尤其在六、七十年代後,港英政府制訂了一系列的文藝基礎:香港大會堂於 1962 年落成,是本地第一座具備國際水平的多用途文娛設施。後來經歷六七暴動,港英政府於1970年代初調整了治港政策方針,不但逐步吸納華人進入決策機制,以增強英國對香港的管治,又開始建造地下鐵路、成立廉政公署、實施九年免費教育、進一步擴展公共房屋計等,為往後香港二、三十年的繁榮穩定奠下重要基礎。而隨着香港經濟的迅速發展,民生條件改善,社會大眾亦開始對文化活動有較大需求,在政府和市政局的支持下,香港藝術節於1973年成立;1974年香港管弦樂團職業化;1975年創辦香港藝術雙年展;1976年舉辦亞洲藝術節;1977年舉辦國際電影節;1977年成立香港藝術中心、音樂事務處等等,都是由上而下帶動民間文化藝術發展的例子。
九七前的文化藝術發展,一直由文康廣播科負責,兩個巿政局則負責博物館、圖書館和表演場地等硬件的管理和制訂節目的工作,港英政府卻一直沒有為香港訂立一套完善的文化政策及制度。回歸後兩年,當時的特首董建華解散兩個巿政局,把原本負責文化體育和廣播的文康廣播科拆散,文化體育歸入民政事務局管轄,2000年又成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負責日常的執行工作。
同年,政府又成立文化委員會。文化委員會是高層次的諮詢組織,負責就本地文化政策及資源分配的優先次序向政府提出建議,當時的首要任務是制定推動本港文化長遠發展的原則和策略,推動香港的文化發展。該委員會曾於2001年3月發表了一份以《人文薈萃,日新又新》為題的諮詢文件,提出推動香港長遠文化的六大原則與策略,並於2002年11月發表以《一本多元,創新求變》為題的諮詢文件,進行第二次公眾諮詢,就文化藝術教育、文化設施、資源調配、行政架構和其他重要課題(包括文物保護、文化交流、文化產業及西九龍文化區發展),提出政策建議。
然而,當時何志平上任民政局局長後,並沒有執行文化委員會提出的六大文化政策建議:以人為本、民間主導、建立夥伴關係、全方位推動、尊重表達自由保護知識產權、多元發展,改為以籌辦活動為主,令其轄下的康文署與民政事務處以康體娛樂為主要定位,重點工作仍然停留在提供康樂設施、捕鼠滅蚊、足球博彩、郵票設計、幫傭管理、游泳池清潔、大廈與旅館業監督等,不單無法貼近全球化下不同城市競爭軟實力的大勢所趨,同時亦無法滿足市民日益增加的要求。而一些大型的文化藝術項目包括西九,又波折叢重,爭議連連。今年是香港回歸二十年,特區政府理應更着力扶值本地的文化發展,讓香港保持競爭力,成為真正的國際大都會。
不利發展的資源政策
另一邊廂,現時的文化政策,對於有規模的藝團或小型團體而言,均無利發展。
對於小團體而言,一直以來最大的困擾在於缺乏表演及排練場地。「風車草劇團」劇團行政總裁湯駿業曾指出:「有一些節目受歡迎,上演了一個星期,我們想加場,但都沒可能。」風車草劇團早年曾成為葵青劇院的「場地夥伴計劃」,享有優先訂場權;但湯表示康文署本身亦有不少節目,他們只有優先權,但也要和其他活動競逐場地使用:「同一個排練場地,也要辦瑜伽班,或租給其他人。」因此劇團每月要花3至4萬元租用工廈進行排練。資金與場地都是困擾這種小團體的主因,更時會出現閉團的危機。文藝界一直有反對聲音指出,政府的資助制度傾斜九個主要大型藝團(指的是由康文署資助的四個演藝團體:香港管弦樂團、香港舞蹈團、香港話劇團以及香港中樂團;以及由香港藝發局資助的五個三年資助藝團:中英劇團、進念二十面體、香港小交響樂團、香港芭蕾舞團以及城市當代舞蹈團),但除此以外的小型藝術團體及民間的文化藝術組織,支持十分匱乏。
設立文化產業的重要性
以上的問題,必須被正視,並尋找解決方法。文化局的成立,再配合準確的視野和完善的制度,或能為香港孕育出更多元化的文化面向和選擇,同時帶動相關的文化產業。
現時的韓流文化便是一個例子。韓流深深影響現時的年青一代。而韓流的壯大,背後有政府與文化局強大的支持,亦有密切關係,才使得韓國的文化產業可以有計劃、有步驟地成長,甚至推向國際。於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時,韓國先後有9家銀行和3個財團倒閉。因應國情,當時剛上任的韓國總統金大中提出立國之本:高新技術與文化產業。1998年,韓國正式提出了「文化立國」的戰略口號,將文化產業作為21世紀發展韓國國家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來培育。為實踐這一戰略,韓國先後頒佈了「國民政府新文化政策」、「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文化產業推進計劃」、「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等十幾部法律法規,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在法律上提供支援及保障。2001年更專門成立了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門機構:文化振興院。也就是說,從1998年到現在近二十年時間裏,韓國政府在各個層面,都在有計劃、有步驟地精心構造支撐韓流大肆流行的、堅實的舉國體制。
韓國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TRA)與韓國文化產業交流基金會聯合發佈的韓流經濟效益報告估算,於2015年,韓流直接和間接帶動出口約70億3000萬美元左右,除去消費品出口和旅遊收入的文化產品出口金額為28億2000萬美元,其中K-POP等音樂產業帶動出口3億5400萬美元,僅次於遊戲和電視節目出口。於2016年9月12日,韓國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部長玄旿錫更預計2017年韓國文化產業出口額將由2012年的48億美元,增長到100億美元。
當然,文化所指涉的範疇不止於產業,但韓流的成功例子不單說明了周邊國家重視文化,使得軟實力大大提升,成為國家收入來源之一,進一步拋離香港此一「文化沙漠」。更重要的是,當香港市民迷戀他國文化時,亦會如何影響文化身份的建立,甚至對自身文化身份會否產生錯置,實是值得擔憂之事。
文化局的重要性
在這情況下,文化政策的整合,有其必要性。雖然於當今政局下,任何一個政府部門的成立都會惹來批評及反彈,尤其經歷過廿三條、網路廿三條和故宮博物館等的爭議,不少市民對於政府的信任幾近破產。當提到文化局時,不少人都立即聯想到政治,甚至恐懼民間文化與藝術家會被「收編」。但這些爭議和憂慮都不應成為否定文化局的理據。由殖民時期到回歸二十年後的今天,政府都沒有好好在文化發展的層面上為香港定位; 近年更有不少人一提起文化,就只一味懷舊,崇尚過去的光輝歲月。但時代一直轉變,世界亦急遽發展,若只停留於過去,只會讓香港停滯不前,最後落得被邊緣的後果。另外,對本地的文化生態及未來方向作出討論,亦不利香港人認識與釐清自身獨特的身份。
在設立文化局時,亦需要建設一套良好的系統,協助文藝教育可有系統地進入中小學或社區、全面培育相關的專業人才、增強全民基礎文化藝術教育。更重要的是,現時香港政府並沒有設定一個長期性的藝術數據統計系統,如閱讀和電影等等文化行為數據。沒有數據和資料,政府或民間團體便無法更有效地分析市民的喜好習慣,從而梳理出文化政策的重點方向。設立文化局,可以更有系統地整理資源與政策,再而鼓勵香港市民,尤其是年輕一代,對文化藝術的認識和參與;豐富整體社會的文化內涵;增強社會凝聚力和建立共同價值觀。
如此,比起只一面倒反對設立文化局,更應去討論香港需要一個怎樣的文化局?文化局局長應該具備什麼麼條件?香港需要怎樣的文化政策?政府有否包容的心,去鼓勵本地不同的文化、藝術、思潮?大眾亦應更開放地思考文化局的好處與重要性,再而討論後續政策,文化才可發展,從而豐富心靈。另外,無論將來由哪位候選人成為特首,政府都應抱持包容多元的態度,以具備廣闊文化視野的眼光,為文化局建立一個良好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