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社會房屋治標不治本 應多管齊下改善劏房問題
由政府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共同推出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曾引各界關注,然而,明愛基層組織就深水埗基層住戶租住困境的調查顯示,多達七成劏房住戶不接受共住計劃。近年來,劏房戶住屋問題叢生,住房條件惡劣、入息升幅追不上租金上漲幅度、被迫頻繁搬遷等問題頻頻困擾劏房住戶。房屋共享計劃推出的本意固然為好,但仍是杯水車薪。政府正視並改善貧窮問題是保障社會福祉的根本,無論是宏觀規劃還是中短期措施,就連民間團體都曾提出倡議數年,政府着實應反思現狀並拿出實質作為。
社會房屋難解劏房戶燃眉之急
社聯於2017年9月推出為期三年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是通過500多個單位,改善1,000個現居劏房或輪候公屋多年的住戶生活。近年來劏房住戶數量節節攀升,社會各界對共享房屋有很高期望,多個社會團體和組織都協助聯繫業主,尋找適切房屋。平心而論,對部分劏房住戶而言,該計劃的確能提供租金相對便宜、住屋條件更為適宜的共住房屋。
房屋共住計劃是政府針對劏房推出的少有政策之一,社會對之期望不小,但實際效用仍然存疑,至少從數量上來看,仍是杯水車薪。根據早前統計處公布的最新數據,全港約21萬人蝸居劏房,人均中位數面積已是低至56.6平方呎,不僅遠低於公屋標準75平方呎,空間逼狹的程度不亞於監房。事實上,港人的居住空間本已十分狹小,遑論劏房住戶。以參與社會房屋共住計劃的聖雅各福群會提供的單位為例,每間房間面積介乎50-60呎,即使再算上共用空間,平均居住面積仍然少於公屋標準。由此可見,若將普通住家改為共住形式,增加共享空間的同時卻會犧牲私人空間,根本無利於從本質上改善居住質素。
基層居民被剝削居住權利,N無津貼應重推
另一方面,從今次明愛調查結果可知,拒絕入住共住房屋的理由與個人私隱及生活習慣有關。人們想擁有自己的居住空間無可厚非,現時而言,劏房之所以有其「必要性」與「合法性」,並非因為只有劏房才能提供個人空間,而是因住屋市場價格失調,人們才被迫囿於方寸天地。劏房是居住環境異化的產物,犧牲的是幾代人的居住權利。儘管共享房屋的概念在外國社會早已流行起來,亦是種資源整合的新方式,但政府不該將此與共住房屋的來由混為一談,而應正視劏房住戶本身的問題,以及共住房屋的隱患。
現時租務市場千瘡百孔,劏房住戶的入息漲幅追不上租金升幅,加上業主濫收水電費的問題,劏房戶生活不僅愈發拮据,還會因付不起租金而被迫搬遷。今次明愛調查深水埗200名劏房住戶,受訪者的租金中位數佔入息中位數三成以上,亦有超過五成受訪者指曾受到舊業主加租壓力搬家。該調查反映的租金困境只是冰山一角,各區劏房住戶都面對相似情況。2014年,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及全港關注劏房平台聯合調查「香港劏房租金指數」,結果就指出全港劏房租金指數較私樓小型單位高一倍。而在2016年,一項針對N無津貼人士租金與收入的調查結果顯示,多數住戶的收入升幅中位數無法企及租金升幅中位數,該現象在1-2人住戶中更為明顯。
改善劏房住戶居住環境應多管齊下,政府不應再避重就輕
基層市民受高額租金壓迫,政府的公屋承諾淪為兒戲,多數人只能依靠津貼補助。N無津貼的原意是發揮「補漏拾遺」功用,為非公屋及非綜援的特定低收入住戶提供津貼,這對無法獲得任何政策援助的劏房住戶可謂雪中送炭。然而,N無津貼本已只能輕微舒緩困境,政府卻在無公眾諮詢的情況下將其取消,理由只因「政策沒有公屋津貼及免租安排,故把N無津貼一併取消」。儘管隨後政府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作緩衝,但由於申請過程繁瑣,申請個案遠遠低於預期。此外,就津貼的本質而言,N無津貼和低津的功用並無重疊,低津無法覆蓋到一人家庭、工時不符條件及入息超額的N無人士,政府何須取消N無津貼?
政府多次表示不欲干預市場運作,拒絕介入租務市場,遭社會指責漠視基層市民需求、以滿足市場利益為先,絕對是自取其辱。租務管制的目標在於保障市民住屋權,社會討論租管多年,政府卻紋風不動,又不能提出更佳方案,等同置市民於水火而不顧。
底層市民住屋條件惡化多年,貧富差距年年見長,政府在貧窮議題上投入的決心和舉措捉襟見肘,總以治標不治本的方式搪塞大眾。誠然,住房問題非一項政策、一筆資金就能解決,正因困局難解,政府才應拿出誠懇的態度應對難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言,貧窮線是用以評定政策成效,而非作為扶貧線來評定并幫助貧窮線以下的人口,這番說話足以見得政府並未真正理解貧窮問題。長遠來看,政府除了盡快增建公屋,更要提供閒置空地做過度房屋,結合適切的福利津貼、訂立租務管制、最低居住水準等配套措施,多管齊下改善市民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