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變|司馬光被轟鼓吹君主專制? 背後有這難言之隱
【藝文編按】本文節錄自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趙冬梅《大宋之變:1063-1086》第五章,〈“司馬相公”的體制困境〉。1063-1086年,宋朝經歷英宗、神宗和哲宗三朝執政,當中神宗一朝起用王安石推動「熙寧變法」,朝政體制發生翻天覆地變化,更開啟了後來新舊黨爭之局。1085年宋神宗去世,十歲的哲宗即位,由祖母太皇太后臨朝輔政,並重新起用司馬光等舊黨人員,史稱「元祐更化」。可是,舊黨的重新執政,並沒有想像中的一帆風順,本選節便是以司馬光和呂公著兩名舊黨領軍人物,在元祐早年的遭遇為例,指出舊黨仍然在新黨主導政局的格局下,舉步維艱的落實施政理念。
三十一、「司馬相公」的體制困境
「司馬相公」動不得
司馬光死後,蘇軾為他作的《司馬光行狀》是第一篇司馬光傳,也是後來所有司馬光傳的藍本。後人對「司馬相公」的認識,主要便來源於此。在蘇軾筆下,「司馬相公」的形象崇高而偉大,堪稱一時中流砥柱,政治主導,「當時皇帝恭敬孝順,太皇太后儉樸慈愛,對老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銳意更張,毫無保留地聽從司馬光的指導。司馬光知無不為,以病瘦的身軀承擔天下興亡的責任」。這一形象,就政治理想、政治態度而言,基本屬實;就政治實踐而言,則不無誇張。至少,在執政的前九個月時間裡,司馬光還做不到左右政局。
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
首先,從中央領導集體的人員構成來看,新舊力量對比懸殊,司馬光一派處於弱勢。元豐八年(一○八五)五月底,司馬光就任副宰相,七月,呂公著出任尚書左丞,中央領導班子的力量出現微弱調整,但是,真正主宰開封朝堂的,仍然是神宗留下來的舊人。宰相府的兩名正職蔡確和韓縝都是舊人,四名副宰相司馬光、張璪、呂公著、李清臣,兩舊兩新;樞密院長官章惇、副長官安燾都是舊人。這種新舊力量的對比狀況,一直延續到第二年也就是元祐元年(一○八六)的二月,共計九個月。
更為要緊的是,從制度設計所造成的權力分配格局來看,新人司馬光和呂公著是不可能在體制內主導政局的。元豐年間,神宗親自主導了一場官僚制度改革,史稱「元豐改制」。元豐新制與舊制的一大不同是對宰相府的改造,舊的宰相府(中書)就是宰相府,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新的宰相府卻一分為三,成了三家—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三省的主要負責人都是宰相,按照政務處理程序分工,「凡遇重大人事任免案或者政策調整、制度興廢,先由中書省長官與皇帝會議決策,形成決議後以詔敕的形式下發到門下省,由門下省審核通過,再下發到尚書省執行。三省宰相與皇帝的辦公會是分省舉行的。三省宰相同時面見皇帝商議大政的情況,不是沒有,但是非常罕見」。三省宰相之中,門下省長官排名最靠前,為首相,名義地位最高;中書省長官為次相,排第二。但實際上,「政治的權柄卻全歸了中書省」,因為中書省長官是面見皇帝參與決策的那名宰相,擁有穩定的議政權。那麼,此時的中書省掌握在誰的手裡?司馬光和呂公著的位置又在哪裡?中書省長官韓縝,門下省長官蔡確,司馬光是門下省的第二把手,呂公著是尚書省的第三把手。在三省宰相制的權力分配格局中,司馬光與呂公著施政空間有限,這是「體制內的約束」。
當然,如果太皇太后和司馬光願意,那麼,他們可以用至高無上的皇權為依託,打破體制,另起爐灶,繞開這種約束。這樣做,本朝並非沒有先例。最近的例子,便是王安石變法。變法之初,在神宗的強力支持下,王安石設置「制置三司條例司」,拋開舊有的財政主管機構三司,繞開宰相府,專門領導理財變法事宜。可是,王安石的做法,恰恰是司馬光眼中的「亂政」,他自己當然不屑於此。而太皇太后初涉政壇,更無此魄力。既然如此,「司馬相公」的作為也就相當有限了。
在最初九個月的時間裡,外界和後人想像中轟轟烈烈、說一不二的「司馬相公」,其實只做得兩件事。
第一件是整理「告狀信」。在司馬光的反覆請求、太皇太后的強力干預之下,六月二十五日,朝廷終於面向全國頒布詔書,允許全體臣民「上言朝政缺失、民間疾苦」。正常情況下,意見收集上來,經皇帝親覽之後,就要有所作為了。那些對改善朝政有幫助的陳情書,皇帝會親自批示下發到宰相府或樞密院,要求拿出整改方案來。改善朝政,解民疾苦,這才是求言的最終目的。讓司馬光沒有想到的是,都快到七月底了,這批辛辛苦苦徵集來的「告狀信」,卻仍然安安靜靜地躺在宮裡,除了內尚書的宮中女官做了一些簡單的整理裝訂工作之外,無人問津。
太皇太后究竟是何主張呢?司馬光反覆思忖,不得其解。一日退朝回家,路過劉家香藥鋪,見一小廝在門首坐著,貌似讀書,手中的書卷卻是倒持的。僕人當笑話指給司馬光看,司馬光笑罷,忽然心中洞明—太皇太后其實無甚主張,她只是沒有能力快速處理這許多文字,僅此而已。初掌大政的太皇太后所需要的幫助和指導,比想像的多。
在司馬光的建議下,太皇太后將第一批三十卷「告狀信」發付司馬光等人協助處理。司馬光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對「告狀信」進行了整理歸類,凡有可取之處的,都用黃紙貼上標籤,還附了簡單的處理建議。司馬光最重視的,是其中一百五十道來自農民的「訴疾苦實封狀」,除重複部分外,他都貼了黃籤。在給皇帝和太皇太后的奏狀中,司馬光深情而悲憤地寫道:「士農工商四民之中,農民的日子是最苦的。正常情況之下,他們已經是最勤勞也最貧困的了……又有一班聚斂之臣,在租稅之外,行青苗、免役、保甲、保馬之法,巧取百端,以邀功賞。」農民「身受實患」,受新法的毒害最深。農民的告狀信,「儘管文辭鄙陋粗俗,語言雜亂囉嗦,但是,」司馬光說,「還是要請太皇太后陛下和皇帝陛下,都認真地讀一讀……因為,這才是建設太平事業的開端。」讓最高統治者聽到來自下層的聲音,這是「開言路」的題中應有之義,卻不是它的終極目的—一切思想討論、輿論動員,最終都還是要落實到政策調整上去的。而這項工作,靠著整理「告狀信」是推不動的。
「司馬相公」所做的第二件事,是主持司法改革。之前,曹州發生了一起強盜案,三名強盜搶劫傷人,數額巨大,但是被害人的傷情卻未在第一時間經政府檢驗核實。曹州方面於是將此案作為疑案上報中央。中央的兩大司法審核機構發生了分歧:大理寺依據《宋刑統》的律文,判定三名強盜當處死刑;刑部援引判例,判定三名強盜免死,刺配嶺南。司馬光支持了大理寺的判決,並且指出:第一,強盜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大惡極,應當按律嚴懲;第二,《宋刑統》是國家大法,地位高於判例,不能用判例破壞律條。儘管有刑部侍郎范百祿(一○三○—一○九四)等人的反對,司馬光的意見還是成為了司法新規。關於這項司法改革的效果,北宋人留下了兩種完全對立的說法:反對的人說它導致了死刑判決的增加;支持的人則說,「司馬光當國時期,天下的死刑判決比之前減少了一半」。孰是孰非,由於缺乏更多的材料,我們今天已經很難判定了,只能存疑。司法很可能是司馬光在宰相府和門下省所分管的工作,在這方面,他遇到了范百祿等人的挑戰,但雙方的爭論是職務和法理範圍內的,不涉及其他。從總體上看,司馬光在司法領域的工作是順利的。
整理「告狀信」和主持司法,是司馬光入相初期的兩項主要工作。這兩項工作,都沒有涉及國家的核心權力,也不是司馬光的核心關注。司馬光的核心關注是與國計民生直接相關的青苗、免役、保甲、保馬諸法。而這些領域,都是他無法直接干預的。司馬光主張立即廢除保甲法,他的意見在四月末就已經向太皇太后表達過,七月十二日,他又利用宰相府和樞密院集體面見皇帝和太皇太后的機會,正式提出廢除保甲法。然而,讓司馬光完全沒有想到的是,六天之前,主管保甲法的樞密院就已經單獨向太皇太后提出了他們的保甲法改造方案。這個方案非常保守,可是已經取得太皇太后的批准,變成了朝廷命令。縱然司馬光說的全對,剛執行六天的法令就要推倒重來,朝令夕改,豈不貽笑大方?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司馬光的一番慷慨陳詞,最終換來的是一句「保甲法仍按本月六日樞密院已得聖旨執行」。這分明是樞密院聽說司馬光要上奏,所以才利用樞密院和三省分班奏事的漏洞,搞了這麼一齣,來圍堵司馬光。
這件事讓司馬光忿恨不已,他在乎的不是自己的面子,而是老百姓痛失了一次徹底免除保甲之害的機會!這件事也在司馬光的追隨者心中投下了憤怒的種子,司馬光可以不在乎自己的面子,追隨者卻無法忍受自己所愛戴的領袖受到欺騙和屈辱,一旦追隨者的憤怒爆發起來,那種力量,縱然是領袖本人也未必有能力加以控制,這是後話。
歪打正著的制度改良
司馬光一派的二號人物呂公著是仁宗朝宰相呂夷簡的長子,深得乃父器重,呂夷簡曾經預言此子「他日必為公輔」。《宋史.呂公著傳》對呂公著父子的施政風格有一段耐人尋味的評價:「夷簡多智數,公著則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蓋守成之良相也。」這句話,倘若做庸俗化的理解,則可以認為,呂夷簡有手腕能變通,呂公著是謙謙君子,一切從原則出發,不太懂得變通。同司馬光比,呂公著相對務實,有「道」有「術」;然而,比他老子,終究還是差了一截。換句話說,應對複雜局面,呂公著也和司馬光一樣,並非上佳人選。
在制度拘束中的司馬光艱難圖存求變,同樣在制度拘束中的呂公著則把變革的目光投向了制度本身。司馬光重視制度中的人,特別是人的道德水準,而呂公著更重視制度設計。在呂公著看來,神宗搞的這一套三省宰相分班奏事制度,存在嚴重缺陷,尤其不適應眼下的局面。三省宰相分班奏事,各管一段,沒有一位宰相掌握完整的相權,相權被分割得七零八落,皇帝實際上成了「太上宰相」,而宰相則成了皇帝的祕書和助手。這套制度,神宗自己用,是沒有問題的。元豐五年(一○八二)三省宰相制推出的時候,神宗已經當了十幾年的皇帝,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政治家,精力也尚稱充沛。朝廷大事,神宗親自拍板,宰相奉行成命,可以做到朝政運行平穩。但是眼下,哲宗幼小,太皇太后是女流,完全沒有執政經驗,再這樣搞下去,三省宰相扯起皮來,事情非亂套不可。政策調整?那就更是想都不要想了。呂公著建議三省合班奏事—遇有大事,三省宰相一起覲見面商,退下來之後,再各回各省,分工協作。
呂公著的建議是在七月十一日提出的,三省宰相合班奏事的實現卻是在兩個月之後。改制的直接原因,也不是呂公著那一套正大光明的說辭,而是由於兩個人的私心。歷史如此弔詭,真令人哭笑不得。
神宗的三省宰相制中,中書省長官握有穩定的議事權,雖名次相,實握政柄。元豐五年改制之初,首相王珪,次相蔡確。朝廷大事,都是蔡確同神宗商量,王珪「拱手不復計較」。「三旨相公」王珪本來就是一個好說話的人,心中縱有不滿,但既然一切都是皇帝的安排,也會微笑接受。倒是當時的副宰相王安禮眼見蔡確弄權,任用私人,憤懣不平,想要糾正又力所不及。王珪過世之後,元豐八年五月底,蔡確從次相升任首相,韓縝自樞密院長官升任次相。這下,議事權落到了韓縝的手裡,輪到蔡確「拱手」了。蔡確不是王珪,哪裡肯「拱手不復計較」!自然是睜大了眼睛找尋韓縝的過失,隨時準備出擊。
韓縝也真不負所望,很快就讓蔡確抓到了小辮子。按照規定,韓縝做了宰相,韓家子侄應當避嫌,調離尚書省等核心部門。八月十六日,韓縝的兩個侄兒韓宗道從戶部郎中調任太常少卿,韓宗古從司門郎中調任光祿少卿。同時避嫌調任的,還有呂公著的兒子呂希績,從吏部員外郎調任少府少監。這三項調令名義上是韓縝作為中書宰相與太皇太后商定的結果,但是以太皇太后當時的施政水準,是很難辨別其中貓膩的,所能做的也只是點頭允准而已。明眼人一眼就看出,韓縝是藏了私的。同樣是避親,呂公子降到了本班的最末,兩位韓公子,韓宗道升了兩班,韓宗古升了一班。「本朝的傳統做法,凡宰執避親,都是在同等官職之中稍降名次處置……從來沒有聽說過要因此升官的。」九月,御史中丞黃履(一○三○—一一○一)上疏彈劾韓縝「以權謀私」「公器私用」。最終,太皇太后親自下令調低兩位韓公子的職位,同時下詔三省,凡遇應當由皇帝批示的事情以及需要討論的臺諫官章奏,都由三省宰相共同覲見討論—議政權不再是中書宰相的專屬了!
這樣一項重大的中樞決策制度調整,竟然是韓縝私心作祟、濫用權力的結果。彈劾韓縝並最終引發制度調整的,是御史中丞黃履;而隱藏在黃履背後的推手,則是蔡確。後來,劉摯(一○三○—一○九八)在彈劾蔡確時,所列的第四條罪狀,便是「(蔡確)掌握中書兩年,人事任免案從來沒有跟三省合奏過;等到自己升任了門下長官,卻暗地裡唆使言官,要求改變三省宰相分班奏事制度」。劉摯是站在司馬光一邊的,當他義正辭嚴地譴責蔡確的私心時,似乎全然沒有理會,正是蔡確的私心歪打正著,引發了制度的改變,從而讓司馬光和呂公著可以更大程度地參與重大政務的討論了。
贊「獨斷」司馬真無奈
儘管如此,司馬光仍然感到寸步難行。新制規定,「凡遇應當由皇帝批示的事情以及需要討論的臺諫官章奏,都由三省宰相共同覲見討論」。在新制之下,問題的關鍵就變成了,由誰來判斷什麼是「應當由皇帝批示的事情」。判斷的權柄在首相蔡確手裡。新制實行之後,「大概每隔三五天,宰相和副宰相會有一次聯合辦公會」。不開會的時候,宰相們是分署辦公的,日常政務,仍然由小吏抱著文書挨個到各位宰相的辦公室報告,而最終拿主意的,是首相蔡確,其他宰相的意見很難影響決策、進入政令。司馬光曾經懇求蔡確多開會,以便讓宰相們各抒己見。蔡確微笑著聽取司馬光的意見,卻並不接納。
膚淺的學者常常會截取古人的片段言語,完全不體貼當時人當時事當時情境,只作字面理解,給古人或者貼上「落後」的標籤,或者戴上「進步」的高帽,然後得意洋洋地宣稱自己發現了真理。他們喜歡給司馬光貼的標籤,一個是「保守」,用其貶義;一個是「專制」,說司馬光鼓吹君主專制—下面這段話,就很可以用來論證司馬光鼓吹君主專制。十一月末,司馬光上疏,力勸太皇太后「獨斷」。司馬光說:
皇帝陛下年幼,太皇太后親臨萬機,大事小事,皆委託給宰相,想要學古代的聖王,垂拱仰成。可是萬一群臣的意見有所不同,勢均力敵,不能統一,還是要請太皇太后陛下特留聖意,審察是非。……不然,陛下縱然有求治的心,卻無法獲得成功。《尚書》上說:「惟闢作福,惟闢作威。」不能讓用人和賞罰之權柄,都歸了宰相,那樣的話,權柄就不再是皇帝的專屬了。
又說:
古語云「謀之在多,斷之在獨」。……當今的執政之臣……若萬一有議論實在不能統一的,請允許他們各自書面上奏己見,希望陛下能仔細審察其間的是非可否,做出抉擇,然後,或者在簾前宰相辦公會上當眾宣布,或者親筆在奏札上批示「按照某人所奏辦理」。
司馬光主張皇權的至高無上,主張皇帝把握國家事務的最高和最終決策權,這一點,不必否認。司馬光是一個帝制時代的純粹的儒家學者,他維護君臣父子的等級秩序。在司馬光的時代,這是保持國家穩定、社會和諧發展的正確道路。但是,僅此而已嗎?當我們把上面這兩段話回放到當時語境中,能夠看到什麼?那是執政半年以來的無奈、隱忍與焦慮—權力仍然掌握在舊人手中,太皇太后缺乏經驗,根本駕馭不了這樣的局面;而司馬光與呂公著這兩位誠實迂腐的君子,被牢牢地困在體制之內,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時間流逝。在體制的規定之內,能夠有所突破的,就只能是太皇太后(作為皇權代理人)的「獨斷」了!可是以太皇太后的政治經驗,又如何能料理如此棘手的問題?難!難!難!
《大宋之變:1063-1086》
作者|趙冬梅
出版|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20 年12月
【本書內容獲「麥田出版」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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