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再有兩被告認罪 一人曾拖行幼童10米 還押候判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爆出虐兒醜聞,多名職員被控虐兒。其中兩名女照顧員今(14日)在九龍城法院分別承認多項虐兒罪,當中26歲女被告涉及7名兒童的虐待事件,包括拖行兒童約10米距離,更曾提起女童的雙手離地半米後向下推,使其後腦撞地後彈起。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5月2日及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均須還押。
被告鄧美欣(26歲)承認7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其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在童樂居,對7名不足 16歲的兒童,故意作出襲擊、虐待或忽略他們的行為。鄧須還押至5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提起幼童雙手至離地半米
案情指,就2歲女童H事件,鄧在遊樂區提起H的雙手,離地半米後向下推,使H的後腦撞地後彈起;另外,在1歲男童AI伸手到身旁幼童拿走玩具後,鄧以左手掌摑及大力拍打AI的頭,使AI失衡跌倒;
用書拍打兩幼童頭部
針對同為1歲的男童G及女童AA的事件,當日8名兒童圍在一起看書時,坐在鄧對面的G傾前以左手將書拉向自己。鄧先後用書拍G的頭部一下及其身旁AA的頭部五下。
拉幼童手臂並拖行約10米
至於1歲男童AD的事件,鄧以右手將AD的臉部向後壓,之後短暫收手致AD的頭部在椅後凌空。鄧其後又將AD的臉部向後壓,再多次用力以毛巾擦拭其臉部,期間AD不斷發抖、掙扎。鄧再拉起AD的左右手擦拭,放手時使AD失平衡跌回椅子上。鄧另拉起AH雙臂拖行到地上,之後再拉起AH拖行約10米並扔至地上,致其頭部及臀部著地;
拍打幼童頭部
最後一次事件中,鄧在遊樂區將拼圖軟墊拼合時,有一名不知名兒童在旁行走,鄧見狀打其頭部。該兒童之後稍為遠離鄧,但仍在軟墊上,鄧即拍打他臀部致其跌倒。其後,另一名不知名兒童意圖協助處理軟墊時,鄧亦拍打他的頭部使其差點倒地。
另一女被告認襲擊1名幼童
另一名被告盧敏兒(52歲),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其於2021年12月19日在童樂居,對2歲男童B作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的行為。案情指,B跪在床上背向盧時,盧以右手拍B的頭部,使他面朝下跌在床上。
求情稱盧所犯的事屬單一事件
辯方為盧求情指,盧已婚育有一名女兒,在童樂居工作了十年,對照顧兒童工作有熱誠,日常除了本分工作外,亦會自費買書予不幸的小朋友,她的熱誠甚至影響其兒甥從事相關工作。辯方又指,涉案的只是單一事件,與盧本性不符,望法庭能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處理。惟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並拒絕盧保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KCCC141、59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