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利鴻海鮮再有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飭令停售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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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3日)公布,中環利鴻海鮮一個鯇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八。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翻查資料,相關新鮮糧食店並非首次有魚類驗出有孔雀石綠,其在2019年7月亦曾被食安中心抽取鯪魚樣本作檢測時結果發現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

食物安全中心今(7日)公布,中環利鴻海鮮一個鯇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八。(資料圖片)

食物安全中心今表示,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中環結志街23號的「利鴻海鮮」抽取了鯇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八。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翻查資料,相關新鮮糧食店並非首次有魚類驗出有孔雀石綠,其在2019年7月亦曾被食安中心抽取鯪魚樣本作檢測時結果發現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

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