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申毋須答辯被拒 官指證據足以審訊 下周再提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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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3名骨幹成員,被指違返《港區國安法》,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會的副主席鄒幸彤認為控罪有明顯漏洞,要求作初級偵訊,要求裁定她毋須就控罪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取陳詷後,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並認為控方有足夠證據將案件交付高等法院審訊,拒絕鄒的申請,把案件押後至9月14日作提訊日。
4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7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只有鄒幸彤要求進行初級偵訊。
鄒的代表律師在申請時爭議,控方未有指出被告煽動他人作出以武力顛覆的非法行為,亦未有指出被告煽動他人作何等非法行為;而支聯會的五大綱領,屬人權法保障下行使的言論自由,其內容是提倡保障政治及公民權利,並非旨在推翻國內制度和破壞國內政權機關;故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構成表面證據。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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