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強調無煽動仇恨和反中 指政府指控是偷換概念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的鄒幸彤否認控罪,她要求案件不要交付高院,從而展開初級偵訊,並准傳媒報道內容,聆訊今(2日)在西九龍法院審理。鄒作供時強調支聯會非反中,從沒有鼓吹暴力,或煽動仇恨和反中,相反是培養他人對國家的感情,只是政府偷換概念,把反黨等同反中。
4被告只有鄒要求初級偵訊
四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7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當中只有任支聯會副主席的鄒幸彤要求進行初級偵訊。
重申認為追求民主無罪
裁判官今問鄒幸彤是否會認罪時,鄒表示不認罪,謂:「無可能認罪,追求民主無罪。」控方庭上透露,案件共有39名控方證人,及58份證人供詞等。控方不傳召證人作供,但會提供供詞等,讓裁判官在初級偵訊中考慮。
隨母參加燭光晚會接觸支聯會
辯方要求裁判官不要把案件交付高等法院,鄒幸彤作供時透露, 她最初接觸支聯會,為九十年代中期跟隨母親參加燭光晚會。她指參與集會的人非為私利,而是對「生命、國家和真理的愛」。
播放六四片段稱是歷史紀錄
庭上播放多段六四晚會的片段,涉及晚會的不同環節,包括2001年六四晚會的片段後,鄒指片段中包含多段新聞片段,謂:「好好彩歷史有紀錄。」強調要讓更多人看到,「唔可以就咁消失」。鄒庭上談及此片事時,一度哽咽。辯方之後播放2019年的晚集片段後,鄒庭上指當時未有預料該次是最後一次六四晚會,並謂:「回顧我哋行過嘅路。」
控方質疑播片有宣傳目的
控方在庭上個播放第三段片段、2014年的集會期間,關注庭上播片是否合適,中,表示:「好似第四被告(鄒幸彤)有一個平台,就係在法庭播呢啲片畀大家睇。」又指:「播片段好似有啲宣揚的目的。」建議先閱覽謄本,若有不足才播片。
辯方指影片證未有鼓勵暴力
辯方回應指,片段是控方提供的證據,反駁:「呢個係我吔嘅選擇,唔洗(控方)教我哋點做。」辯方又解釋,播片以證明晚會沒有一部份有暴力成份,沒有一個環節是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強調「播得有理」。裁判官聽取陳詞後,未有阻辯方繼續播片。
鄒又指,政府指支聯會反中亂港,惟她反指支聯會是培養一群關心中國事務、對此土地有情的人,而非煽動仇恨和反中。鄒又指政府偷換概念,把反黨等同反中。
支聯會五大綱領是一個整體
鄒幸彤下午作供時指,認為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是一個整體,難以只講某一綱領,如不結束一黨專政,但不會有民主。
庭上播放2018年六四集會中鄒的發言。其代表大律師問及,為何該次發言特別講及結束一黨專政。鄒解䆁,因該年要求支聯會放棄綱領的壓力加大,如譚耀宗便指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或違反憲法及《基本法》。鄒的發言便是要表達,支聯會不會因當權者的威脅,而放棄理念。
若不能發聲訴求更不能實現
被問及支聯會的原則為和平非暴力,是否可達致此其五大綱領,鄒回應指有人提出質疑,認為支聯會「得把口」,但她強調不可少看言語的力量,指若不能發聲,訴求更加不可能實現。
案件押後至下周四,由辯方作陳詞。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