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申解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獲批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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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就解除交付程序的傳媒報道限制被拒,提出司法覆核並勝訴。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據高院裁決解除報道限制,並由首次提訊日當天生效。另控方反對鄒就公開進行初級偵訊的申請,指此舉或可能帶來公眾輿論壓力,削弱審訊公平性,羅官則認為控方過慮並批准鄒申請。初級偵訊已排期於9月2日至13日進行。

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梁麗幗申請,將初級偵訊改為公開聆訊,並表明只有鄒擬作供,不會傳召其他證人。控方對此表示反對,憂慮公開初級偵訊會引起公眾討論,帶來輿論壓力,繼而削弱審訊公平性。惟羅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控方屬「過分擔心、過分謹慎」,指若初級偵訊期間情况有變,裁判官仍可酌情隨時改為閉門,終下令以公開形式進行初級偵訊。

被告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7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案件已排期於9月2日作初級偵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