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疑被姦 回家途中被青年帶至梯間 3拒口交遭插下體4次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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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尾隨一名智商78的12歲女童離開電梯後,帶女童到梯間,並向女童自稱是大學生要做實驗,3度要求女童為他口交但遭拒,青年之後涉把女童強姦,並以下體插入女方私處達4次,之後把用以清潔的紙巾丟在梯間。女童回家後告知母親報警。青年否認強姦等罪,案件今(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方嘉樂,20歲。他否認1項強姦罪,1項屬交替控罪的與未滿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20年10月19日,在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X。交替控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

被告方嘉樂否認強姦及與未滿13歲女童非法性交,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被告與女童X住同一大廈但互不相識

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被告和女童X住在大圍同一大廈,但不同樓層。X患有自閉症、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她的智商為78分,屬邊緣範圍。她和被告案發前並不相識。

被告自稱大學生要做實驗

案發日下午2時許,X放學返家並和被告乘搭同一部升降機。X步出升降機後,被告尾隨,在升降機關門後拉住X,並問X就讀什麼年級,X回應讀中一。被告便把X帶至梯間,並要求X脫去口罩,被告便企圖吻X,但遭X推開。被告又自稱是大學生,要做實驗,X拒絕,但有按被告要求,把內褲脫至膝蓋位置。

清潔紙巾棄梯間

被告曾3度要求X替他口交,均遭拒絕。他之後4次把其下體插入X的私處,每次約數分鐘。被告用紙巾清潔完,把紙巾給予X清潔,然後把紙巾扔在梯間。X返家後,把事件告知母親,並於同晚報警。被告於同月20日被捕。

紙巾及X衣有疑為被告精液

警方調查時在梯間檢取得3張紙巾,連同X所穿的校服恤衫和裙子,經化驗後,發現恤衫和裙子的背面,及其中兩張紙巾有精液痕跡,可能來自被告。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被告早前承認非禮罪,指他於涉案日期和地點,指插X的陰道,和伸手入X的衣服內摸胸。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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