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心師傅涉強姦亂倫親女 事主放學回家遭強姦 心灰意冷沒再反抗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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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點心師傅涉嫌多年前多次強姦及性侵10多歲的親生女兒,被控強姦、亂倫等罪。案件今(9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出庭作供,憶述她就讀小四時首被性侵,她當時不理解被告行為,但記得首次遭被告被侵下體時有如骨裂般痛楚,被告卻說:「一陣就唔痛架喇。」被告又曾要她口交,但她覺髒,到廚房拿保鮮袋隔著,被告顯得「忟憎」並拿走保鮮袋,按著她的頭要她直接做。她記得有次已升中學,放學回家仍穿校服時遭被告強姦,她掙扎無果,心灰意冷下沒再反抗。

X稱被告曾向她說,若她向母透露事件,會導致父母離婚,故她一直未有揭發,直到成年後才告訴母親。

被告否認10宗罪

被告KKW(60歲,點心師傅)被控2項強姦、1項亂倫、1項企圖亂倫、3項非禮及3項向16歲或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涉及事主X(案發時介乎10至13歲)。

被告KKW否認10項性侵女兒罪名,包括非禮、強姦及亂倫。

X供稱,案發時與父母及胞兄一起居住,母親Y任文員,每天早上出門上班,傍晚才回家;被告則是點心師傅,每天凌晨開始工作,下午2時便會回家,故會接X放學。

初被侵犯時不明白被告意思

X憶述她於2010年首遭性侵,當時她就讀小學四。當日她原在客廳玩耍,被告突摸她下體,又揹她入睡房,將她放在床墊上,並說:「咁嚟喇,好唔好?」X不明白被告意思,沒有回答,之後被告便脫去他們兩人的褲子,並用下體摩擦她的私處,又問她:「係咪呢度?」X不知道被告說什麼,只是敷衍回答。約10至15分鐘後,被告抽出下體,穿回衣服離開房間。

被告稱若X向母透露會令父母離婚

X未將事件告訴別人,因為當時她尚未明白發生何事,而且被告及後告訴她,若向母親透露此事,二人或會離婚。X擔心若父母離婚會失去家庭,加上她長大後有了自尊心,不知道把事件說出來後,別人會如何看待她,所以一直未有揭發事件。

X被性侵感骨裂般痛楚

首次事件後不久,X再被性侵。當晚X在房內準備睡覺,被告突然入房,脫去他和X的內褲嘗試插入其下體,她感到如骨裂般痛楚,皺著眉頭說:「好痛好痛。」被告卻說:「一陣就唔痛架喇。」X不解被告行為,只想快點完結,不記得相隔多久,被告便穿回衣服離開。同樣地,X沒有將此事告知別人。

X曾用保鮮袋套被告下體口交

緊接第二次事件,又再發生另一事件。當晚被告在客廳看電視,他突捉起X的手摸其下體,同時亦伸手摸X的私處。後來被告脫去褲子,要求X:「食咗佢(即口交)。」X只理解性器官用作如廁,對此感到困惑,她覺得被告下體很髒很臭,試圖拒絕。被告態度強硬,X遂到廚房拿保鮮袋套在被告下體替其口交,被告變得「忟憎」,拿走保鮮袋,按著X頭部上下移動,迫她直接口交。X感到喉嚨不適,並曾拍打被告腹部嘗試示意。被告及後才停手,X即到廁所漱口。

被告在沙發呼喚X過來性交

X升讀小五、小六後,再次發生另一次事件。被告在客廳沙發突呼喚X,X雖不願意,但見被告眼神兇惡,被告在家中地位較高,便走到沙發。被告將X放在大腿上,強行與她性交,期間X被壓住,覺得呼吸不了。之後被告突然推開X,X後來才知道當時被告要射精,所以推開她。

穿校服遭被告強姦至心灰

X升讀中學後,被告又再性侵她。當日X放學回家,看到屋內沒有開燈,被告坐在沙發上,氣沖沖地走向她,之後將她按在廚房門外的牆上摸其私處,並掀起她的校裙,脫去其內褲嘗試插入。X嘗試轉身避開不果,被告及後抬起她其中一條腿強行性交。隨後被告抱X到沙發上繼續強姦她,X覺得心灰意冷沒有反抗。後來被告完事,過程中沒有射精。

14歲後沒再被性侵

X指被告在她14歲左右時,便沒再性侵她,當時被告曾表示因為X可能會有月經,擔心她會懷孕。直至2021年,X向母親透露下體感到不適,要去家計會做身體檢查,母親追問下她才講述性侵遭遇。X母感憤怒,立刻質問被告,但X沒有聽到二人對話,只記得被告當時不作聲,略顯驚慌。X揭發事件後,在社工建議下轉到醫院做身體檢查,並在醫院向駐院警察報警。

案件編號:HCCC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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