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髮型師涉姦女客 跟指示放郵票狀物在舌底 事主覺暈眩後被姦
失婚髮型師收女舊客安慰訊息後邀約女方見面,期間涉嫌叫女方放一塊貌似郵票的三角形物件在舌下,女方照做後覺暈眩,之後欵被帶返髮型屋被強姦。髮型師否認指控,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女事主被性侵後,被告著其男友接她回家。女事主後來把事告知朋友及報警,她到醫院檢查,發現體內有迷幻藥,她體內並有含被告DNA的精液殘餘。
被告楊培章,32歲,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於 2021年10月8日,在上水龍琛路某處所內強姦X(案發時26歲)。
事主X光顧被告有份開設的髮型屋
控方案情指,被告和他人在上水開設髮型屋,事主X在讀中學時經朋友介紹,曾光顧該髮型屋,被告曾替她剪頭髮數次,兩人因而認識。X後來未有再光顧該髮型屋,但兩人有透過Instagram聯絡,但不頻繁。
X把三角型物放舌底後覺無力
案發前,被告在他的Instagram帖文,稱他因離婚而心情不佳,X透過Instagram發訊息安慰他,被告便約X見面。案發當晚,被告開車到屯門接X後,駛至黃金海岸附近的路邊停車場,兩人在車上聊天。期間,X吸食被告給她的香煙後,感到少許暈眩。被告又給她一個貌似郵票的三角形物件,叫X放在舌底。X照做後身體開始無力,視野模糊。被告又稱替X準備飲品,然後駛回上水。
被告載X到其髮型屋當時尚有其他人
被告和X到被告髮型屋的休息室,當時休息室尚有一男一女,被告便帶X到洗髮椅,並著X躺下休息。惟他趁X休息時,伸手入X的衣服內摸其胸,X曾說:「唔好搞。」
被告帶X入雜物房強姦
X之後到廁所如廁,被告隨她走入廁所,並脫下X的衣物,又並摸她的下體,繼而把她帶到雜物房,先迫她口交,再把X強姦,X曾嘗試推開被告,又叫:「唔好。」但被告未有理會。
被告通知X男友接走X
事主X事後圖致電男友,遭被告奪去手機,並刪除兩人Instagram的訊息。其後,被告通知X的男友到上水火車站接X。男友接X時,發現X神情有異,詞不達意。兩人返回男友屯門的住所後各自休息。X清晨5時許醒來,在Instagram發帖文表達無助的心情。她的一名朋友人見帖文致電查問,X透露被人強姦。
X體內發現有迷幻藥並有被告精液
X在友人鼓勵下,把事件告知男友並報警。她之後到醫院檢驗,毒理測試顯示X的體內有迷幻藥。此外,化驗師進行比對後,發現X的陰道內有被告DNA的精液殘跡。
案件編號:HCCC22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