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姚松炎敗訴毋須付勝方訟費 政府不服求上訴被拒

【DQ覆核】姚松炎敗訴毋須付勝方訟費 政府不服求上訴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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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宣誓時加插額外字句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姚松炎,高院裁定他拒絕或忽略宣誓,原本需向政府支付訟費。姚就訟費決定提出反對,法庭上年經考慮後改判他毋須支付政府的訟費。政府一方不服決定,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而高院今(31日)頒下判詞,認為政府並無勝算把握,駁回政府的申請。

官指有獨立考慮姚的情況

法官在判詞指,法庭一度判敗訴的姚松炎、梁國雄、劉小麗及羅冠聰,都需向政府支付訟費,只有姚松炎就訟費問題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不作訟費令。法庭是考慮姚的陳詞,才改變訟費的命令。因此,政府方現指姚案的訟費與另外三案不同,說法有誤。法官又指,考慮姚案的訟費時,有獨立考慮案中的情況。

法官認為政府沒有勝算把握,遂拒批上訴許可,政府亦需向姚松炎支付是次申請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L226、HCMP3378/2016

市民欲取消疫苗通行證提覆核被拒 上訴庭稱已裁定未侵害基本權利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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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欲要求政府撤銷疫苗通行證政策而提出司法覆核,他並在申請書提倡念佛持咒等提升免疫力,法庭以其濟助非法庭認可拒絕其申請。該市民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0日)下判辭指,上訴人提上訴時只稱:「大家的事情不清楚,希望大家可以去終審法院法庭見面說清楚。」並加入14頁佛經,法官認為上訴人並無提出實質理據,拒讓他作上訴之餘,下令他需支付訟費。法官並重申,早前在兩宗同類申請中,已表明疫苗通行證極其量令市民生活上構成不便,但無侵害市民的基本權利。

上訴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則為行政長官辦公室。

上訴人鍾未旺要求取消疫苗通行證被拒提上訴被拒。(資料圖片)

鍾申請的濟助非法律所認可

鍾今年2月入稟要求覆核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決定,他在表格「所尋求的濟助」一欄寫上:「生死有命、因果自負、共同生存、天清地寧」、「慈悲燈明、彰顯正理、全速護主、忠義愛國」等字句。高院法官陳嘉信翌日裁定他沒有在表格中正確列明所尋求的濟助,其所尋求的濟助不是法律所認可的,拒絕鍾的申請。

未列濟助已足以駁回其申請

鍾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和林雲浩今在判辭指,鍾申請司法覆核時未列出任何在法律上認可的濟助,不符合規定,法庭單就此點,已有足夠理由駁回其申請。

上訴文件附14頁佛經

兩官又指,鍾有責任在申請表格中清楚提出理據,令法庭在考慮申請時,不用費勁地從不完整或雜亂無章的資料中組織理據。但他在該表格中附上32頁文件,其中有14頁為佛教經文,明顯與申請無關。其餘的文件中,亦未能提出可爭辯的理據。

早前裁定通行證未侵害基本權利

法官又指,高院法官在近期兩宗同類的司法覆核申請中,均指出疫苗通行證限制市民進入商場,極其量僅在生活上構成不便,非侵害基本權利;即使真的限制了市民基本權利,亦非絕對權利,鍾完全未能證明政府防疫規例違法或違憲。

鍾在上訴申請時,僅稱:「大家的事情不清楚,希望大家可以去終審法院法庭見面說清楚。」上訴庭認為,表格內容並非針對陳官判決的上訴理由,明顯缺乏理據,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V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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