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政策2025懶人包|10大Q&A:入息限額、加租、3情況要遷出

公屋富戶政策2025懶人包|10大Q&A:入息限額、加租、3情況要遷出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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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富戶政策/入息申報/一文看清/懶人包】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建議公屋富戶「加租」,富戶需繳2.5至4.5倍租,自願遷出的富戶則可保留4年「綠表資格」,連同2次申報期(合共4年),即總共有8年時間可用綠表資格購買資助房屋。購買私樓或居屋的公屋住戶收樓前,可以繼續住在現有公屋,並按其入息水平繳付相應倍數的租金。

《香港01》整理了10個關於公屋富戶加辣後的疑問,包括何謂公屋富戶、需繳交的租金水平、哪些情況要遷出、自願交還公屋有何安排等,以下一文看清。

房委會調整住戶入息及資產限額,以及實施新「公屋富戶」租金水平制度。(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房委會調整住戶入息及資產限額,以及實施新「公屋富戶」租金水平制度。(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問題1:最新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如何?

答:房委會房屋資助小組通過按機制,按年調整公屋住戶入息和資產限額,4月1日起生效,整體增幅為1.7%。以1人住戶為例,入息限額由12,940元,2025/26年度將調升至13,090元。增幅最大為5人家庭,達2.4%,由37,740元增至38,650元。

問題2:公屋富戶政策更新後,富戶的租金水平增幅多少?

答:房委會新建議的「富戶政策四級制」下,租金由2.5倍起跳,最高達4.5倍。房委會估計新政策下,40,600戶為公屋富戶,大部份是要交2.5倍租。

實施新「富戶政策」後,每月租金較現時高67%至125%。2024年3月,平均每月租金為2,297元。以此為例子,入息超限額4至5倍,需要交4.5倍租金,由現時每月4,594元,增至過萬元。

按今年4月1日調整後的入息限額作計算,以1人住戶入息達26,181元至39,270元,需繳交2.5倍租另加差餉。若超出限額3至4倍,即達39,271元至52,360元,則需繳交3.5倍租另加差餉。若超出限額4至5倍,即達52,361元至65,450元,則需繳交4.5倍租另加差餉。

問題3:何時開始交新「公屋富戶」租金?

答:「富戶政策四級制」將於今年10月的申報周期開始實施,住戶要在一年內申報。若入息超額,則須於2026年10月1日起交新租金。

問題4:甚麼情況下要交還公屋?

答:新政策下,有三類情況要遷出單位:

1) 家庭入息超出限額5倍的租戶
2) 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入息限額100倍
3) 4年每月入息超出限額4至5倍 (新增條件)

以1人住戶入息為例:

1) 入息達65,450元
2) 資產淨值限額達131萬
3) 2025/26年度入息達52,360元至65,450元,且4年超額4至5倍

問題5:如每月入息超出限額4至5倍,何時要遷出?

答:最近一期的申報周期今年10月1日開始。若如公屋租戶在2個申報年期內、即4年內收入超過限額,則須在2029年9月30日前遷出

問題6:如富戶主動交回單位,房委會有何安排?

答:房委會建議今年10月1日起,自願遷出公屋單位的富戶,在4年内仍能保留綠表資格,購買一手居屋或綠置居單位,或者在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

房委會又建議,從下一期「出售居屋單位」開始,將綠表跟白表的比例從4:6調整至5:5,增加公屋住戶成功購買的機會。

綠置居售樓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問題7:買了私樓或居屋,須立即遷出公屋嗎?

答:公屋富戶購買私樓或居屋單位後,可繼續租住原有的公屋單位,直到他們簽訂轉讓契據和接收新住宅,其間這些住戶仍須定期申報收入和資產,如果入息超出上限,便要按入息金額交相應富戶租金(見問題1及2)。

問題8:如果公屋住戶有成員擁有物業,要交回單位嗎?

答:房委會建議公屋租戶由共同申報,改為各自申報。如果在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前,擁有物業者無論有否申報,該人已自行刪除戶籍,餘下住戶可以繼續租住公屋。大前題是餘下住戶,資產及入息仍然符合要求(見問題2)。

問題9:刪除公屋戶籍的人士,如「屈蛇」繼續住在公屋內,有何後果?

答:現時如果分租公屋單位給他人,包括親屬及子女等,會被房委會視為「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可被終止租約。

房委會早前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分租單位予他人並涉及金錢利益,列為嚴重濫用公屋行為。條例草案原訂爭取4月提交立法會審議,一旦通過,收錢容許他人於公屋「屈蛇」屬刑事罪行,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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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0:公屋住戶不申報入息及資產有何後果?

答: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以及由2023年10月的申報週期開始,須每2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

未住滿10年的住戶,不用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只需要每2年申報以下三項:

1)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2) 是否經常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內?
3) 是否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如果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其租約可被終止。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1個月內,戶主及所有成員亦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否則租約將被終止。所有住戶年滿60歲、正領取綜援、合資格申領傷殘津貼的公屋戶,可豁免申報入息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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