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申訴署指懲罰輕 房屋署:嚴重濫用刑事化冀年中通過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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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公布調查報告,指當局對濫用公屋租戶懲罰過輕,向房委會與房協提出31項建議。房屋署回應指,今屆政府上場以來,房委會及房屋署展開一系列探討優化打擊濫用公屋措施,並由2023年中開始陸續實施,包括由當年10月起分批要求所有公屋租戶由入住公屋開始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房屋署指,於2022/2023年度及至去年11月期間,已收回超過7 0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並剛於上周三(15日)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至於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目標希望可在今年年中獲立法會通過草案,以加強阻嚇作用。

房屋署回應指,今屆政府上場以來,房委會及房屋署展開一系列探討優化打擊濫用公屋措施。(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對濫用租戶懲罰過輕,即使非法轉租牟利、在單位內存放私煙、開賭甚至藏毒等,最嚴重後果只是終止租約及5年內不可申請公屋。(資料圖片)

房屋署感謝申訴專員公署對房委會/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工作的肯定和認同,亦感謝公署對現行的機制和措施提供寶貴意見,會詳細審視和研究有關建議,繼續優化現有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及積極探討不同的新方法,以確保公屋資源得到善用。

房屋署表示,自今屆政府上場以來,已展開一系列優化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要求所有公屋租戶由入住公屋開始每2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等,已收回逾70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相當於一條大型屋邨,可見署方對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決心。

發言人又提到,署方剛於上周三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亦積極研究修改《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目標希望可在今年中獲立法會通過草案,以加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