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波.判詞解讀】姚松炎誓言加料 官:正常人不會一錯再錯
四名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因宣誓被「DQ」案中,姚松炎被指在誓言中「加料」25字,姚在庭上解釋,因緊張讀錯。但法官不接納,並指正常人讀錯一次,第二次會改,不會一錯再錯,故認為他是故意,其宣誓並不乎合規定。
姚松炎被禠奪立法會議員資格,死因是「加料」,他在2016年10月12日立法會宣誓時,在誓詞中間加了25個字,之後立法會秘書長以姚「加料」,無權為他監誓,要求他重按法例要求重新宣誓,他又誓言完結處加入相同字數的字句,對於「加料」行為。
姚稱因緊張犯錯
姚松炎在庭上陳詞時指,姚根本不是分離主義者、港獨或本土自決派,他當日原本計劃以莊重及真誠地宣讀立法會誓詞後,才讀了該25個「加料」字數,但是他因為少許緊張,宣誓時望着手機時而讀出「加料字句」,當他被告知犯錯,再重新宣誓時,便按原定計劃讀出額外字句。
另外姚松炎反駁,原告必須提出姚有意圖及蓄意蔑視《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法律規定,才可以裁定姚是拒絕及忽略作出誓言,而且立法會誓言有「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就算誓言有效,若宣誓者作出違反該三項承諾,亦屬違反誓言,但姚過去行為無作出任何違反拒絕及忽略誓言的行為舉止。
官:正常人不會一錯再錯
不過高院法官區慶祥完全不接納姚方的解釋,正常人若發現宣誓出錯,當重新再作誓詞時,應不會再「加料」,但姚卻選擇將額外字句在誓言後繼續讀下去,明顯他有意「加料」,在法律客觀評定下,任何更改誓言內容、方式已屬違,已違反了「嚴格形式及實際內容」規定。
就蔑視誓言的法律規定,區官強調,在客觀評定中,毋須證明宣誓者有明確意圖違反,或不遵從相關誓言的明確法律要求,只需證明宣誓者在作出立法會誓言,其意圖採用特定方法、行為和態度,不合乎相關法例要求,便足夠。至於姚松炎的無辜解釋,對他的幫助不大,所以裁定姚拒絕及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並應由2016年10月12日始自動喪失就任及立法會議員資格。
案件編號:HCAL22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