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最低人均面積增至9.5平方米 羅致光:或令部分小型安老院退場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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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將高度照顧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的法定要求,由現行的6.5平方米增至9.5平方米,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早前表明9.5平方米過低,促增至16平方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2日)在電台節目中指,相信把人均面積增至9.5平方米,也可能令部分小型安老院舍退場,「不能一下子去到16平方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資料圖片)

政府擬將高度照顧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的法定要求,由現行的6.5平方米增至9.5平方米,而中度及低度照顧院舍則增至8平方米,並設有10年過渡期。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9.5平方米過低,連一個車位也不如,促增至16平方米。

羅致光今日(22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被問到有說法指,如人均面積增加得多,可能會令部分院舍倒閉,說法是否真確,羅致光指「我相信是真的」,他稱,把人均面積增至9.5平方米,也可能令部分小型安老院舍在過渡期間陸續退場,「不能一下子去到16平方米。」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安老院服務監管作主動調查。(資料圖片)

另外,對於申訴專員公署早前發表報告,批評社署監管安老院舍寬鬆,法例亦存灰色地帶,無從對涉事安老院作出檢控。羅致光指,申訴署的個案已是幾年前,幾年間當局已重整牌照管理等工作,而現時不只靠巡查員,區議會亦會組成探訪隊伍,相信可令院舍服務提升,並已加強認證。他並指,當局會檢討院舍的法例要求,並在未來5年增加5000個「買位」,希望透過提供誘因,令私院改善服務,「最理想是日後零檢控」。

未來應朝居家安老方向發展

羅致光續指,本港未來40年要興建多1000多間資助安老院舍,假設每年能夠興建15間,都需要花上100年才能夠「追落後」,他認為現時依賴安老院舍服務模式已解決不到安老服務問題,應要朝着居家安老方向發展,他認為未來需透過樂齡科技去減輕現時安老照顧者的辛勞,包括長者家人及安老院員工。